(天短第338首 )要將你的心歸我
(1954年 香港)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言二十三章26節)
路十25-27記載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就是最大的誡命。智者所羅門也勸告子民:要「將你的心歸向神」,若我們的心歸向神,全心愛祂,必定會尋求和揣摩祂的心意,行祂所喜悅的事,不任意妄行使祂傷心和難過。可惜我們心靈雖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屢次觸犯神的律法,有時更明知故犯。故此,將心歸向神不應是掛在口邊的說話,乃是積極地、努力地明白神的心意,晝夜思想祂的話,免得我們得罪祂。
經文更提到我們的眼目要喜悅神的道路。今天我們的眼目只看見世界的事物,特別是在資訊發達的時代,我們所看見的東西比古人所能看見的更多。使徒約翰早已提醒我們如何面對眼目的情慾(約壹二16)。肉體的事對我們的引誘實在太大,我們如何可以將眼目由世界轉向神的事呢?箴廿三26提醒我們要喜悅神的道,我們的心若是屬於神的,也必定會對神的事感興趣,願意尋求更認識祂。神早已藉著祂的先知和所創造之物向我們啟示祂對世人的愛。我們若順從神的心意,就遠離罪惡,行在祂的道中,在光明中,才不致於跌倒。箴四23記載:「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我們若能保守我們的心,天天跟隨主,效法祂,那惡者便不能乘虛而入,進佔我們的內心;若我們稍一不慎,便容易中了魔鬼的圈套,讓牠輕易佔了我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