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追隨基督,忠勤事奉
(路十二 49-56)
香港 李志剛牧師
一、引言
中國人和猶太人都是世界古老的民族;猶太人文明的《聖經》影響了世界;而中國的《老子》和《論語》奠定東方文明的基石。兩個民族最大的相同點就是頑強繼承祖先的基因和血統,此外還保留祖先創造文化的特徵。特別是兩個民族堅守公元一千年前形成的古老習慣。即如中國保留祖先崇拜的意識形態;而猶太人永遠施行割禮和遵守安息日。中國人堅持中國是世界的中心;一如猶太人堅持他們是上帝唯一揀選的民族。
有說猶太人早於周朝和漢、唐兩朝經已進入中國。而在宋、明兩朝是有可考明證。如明朝稱猶太教為「一賜樂業教」(即以色列教),正德七年(一五一二年),有《尊崇道經寺記》,其中有載︰
〈道經相傳,有自來吳,自開闢以來,祖師阿躭(即亞當),傳之女媧(即挪亞);女媧傳之阿無羅漢(即亞伯拉罕);羅漢傳之思哈 (即以撒);思哈傳之雅呵厥勿(即雅各);厥勿傳之十二宗派;宗派傳之乜攝(即摩西);乜攝傳之呵呵聯(即亞倫);呵呵聯傳之月束窩 (即約書亞);束窩傳之謁子喇(即以斯拉)。於是祖師之教,燦然而復明。故凡業是教者,其惟以善為師,以惡為戒,朝夕警惕,誠意修身,齋戒節日,飲食可叵,於經而是矜是式,尊奉篤信焉!〉
在上所見,流落在中國的猶太人,經歷數百年的歷史,但他們仍然沒有忘記自己的祖先,更沒有忘記自己所信奉的上帝。
二、耶穌召命帶來倫常的分爭
耶穌說祂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乃是叫人分爭,三個人要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路十二 52)。就與《尊崇道經寺記》所載︰
〈畏天命,守王法,重五倫,遵五常,敬祖風,孝父母,恭長上, 和鄉里,親師友,教子孫,務本業,積陰德,忍小忿,戒飭勸勉之意,皆寓於斯焉!〉耶穌的論點豈不是與猶太傳統文化有所相背和抵觸?在此我們了解耶穌說話背景,亦即在路加福音十二41-48 前段經文所講的內容。因為耶穌向門徒所說的話,論到忠心管家和不忠心管家的實情,和他們遭遇的結局。一個忠心的僕人, 必須要忠心主人所派管理家人的工作,這就是忠於召命、忠於受託的工作。門徒因為要忠於召命,忠於受託,就必然會遭受到家人的反對。路九 57-62 記載耶穌曾向人呼召來跟從祂,做祂的門徒,可是人們多有不同的回應,有的說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有的說容我先去辭別我的家人,諸多的推搪,顯然受到家人的反對和壓力,至未能很撇脫的放下家人的包袱,毅然的去跟從耶穌事奉上帝。何以家人和家人之間;父子之間;母女之間;婆媳之間有分爭,此因信的人和不信的人;事奉的人和不事奉的人;負軛的人和不負軛的人的區別,由是引起家人彼此的分爭。
一個蒙召的僕人,多少時候必會受到家人的反對,以及家人的隔絕。據知一個蒙受呼召的人,絕非一帆風順,必然遭受家人的反對和攻擊。相信每個忠心追隨基督的人,屢多發生同樣的經歷, 在家人反對和隔絕中作出人生最大的抉擇,排除萬難誓死跟從, 永不後悔。就事實所見,耶穌在教會裏,確曾向許多人作出呼召, 可是大部份的人,礙於家人的親情,礙於家人的反對,以致不敢接受聖靈的呼召,為上帝獻上當作活祭。中外古今的信徒都會遭遇到此種實情。所以當我們受到聖靈呼召的時候,應要和氣的說明,好讓家人知道你蒙召的經過,以及將來事奉的出路,使他們安心讓你們進入神學院,進修神學教育的課程,以便他日投入教會事奉的行列,使家人得到安心,免得他們覺得獻身的人有如出家做和尚,自此過著與家人隔絕的生活。
三、人生末世處境的實況
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們所願意的麼!」(按和合本修訂版譯作︰我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 假如已經燒起來,不也是我所希望的嗎?)耶穌的說話正應驗瑪拉基先知所說︰「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他必坐下如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瑪三 2-3) 因此耶穌說及祂是一位預言來臨施行審判的彌賽亞,人們面對耶穌基督現行的處境應有所警惕和醒覺,所以耶穌用了自然變幻的處境;和欠債還錢的處境,說明人們面對耶穌基督的實況。
- 自然變幻的處境︰耶穌以當時猶大的自然氣候的現象,說明人生處境時是變幻莫測。因為稍具天文知識的都會知道,在西邊地中海起了許多雲彩的時候,就知道快要下雨了。而南方沙漠地帶颳起風來,便知道天氣燥熱。這固然是人們所了解的自然現象, 但是天氣的變幻確是在瞬息之間,是人所不能預料的。人生的壽命有如自然變幻的處境,無論是身體的疾病,和生離死別的事, 是人們無法預知,更是不可能控制,所以我們當趁有光陰的時候就要勤作聖工,盡忠職守,在上帝的家裏事奉,以免時日過後, 追悔恨晚。
- 欠債還錢的處境︰耶穌提醒門徒要審度自己的人生處境,有如與人不和正在官府訴訟的處理,若是深知自己理虧,應儘量尋求庭外和解,免由法官審判定奪。就算我們欠人半文小錢,都是我們的不對和理虧,理應欠債就要還錢。這說明欠債不論多少, 欠了就要還錢。人們面對耶穌基督的教導,更能使我們知道對上帝欠了「一千萬銀子」(太十八 21-35),永遠無法償還,我們除了下地獄受懲罰之外,唯一途徑就是尋找和解的方法,以耶穌基督作我們的中保,在祂裏面靠祂的血,拆去中間的牆,得與上帝和睦,藉祂與上帝合而為一,成為新造的人(弗二 13-16)。所以我們欠了上帝的債,就當在祂還沒有施行審判之前,在審定我們下到地獄之前,「務要盡力和祂了結」,才是一個識時務明處境有智慧的人。
四、結語
耶穌向門徒說明,一個追隨基督的人,「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七 23)為要作僕人,在入生上就必須有所取捨,不能因著家人和世務纏身,有失我們受託的職守。事實上我們面對基督的時候,已是一個末世的處境,人們固不能預知未來;我們所犯的罪惡多如牛毛,更不能洗清,所以我們更須要伖望耶穌基督赦罪的恩典,使我們在有生之年,努力勤作主工, 榮耀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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