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解經)吃飯與洗手
(路加福音十一章37-44節)
蘇佐揚
這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洗手,便詫異。主對他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裏而卻滿了勒索和邪惡(38-39節)。只要把裏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41節)。
「吃飯前洗手」,「從街上回來要洗澡」,以表示潔淨,是猶太人傳統的習慣。不過這種潔淨只是外表而非內心的。
這法利賽人請耶穌所吃的乃是不重要的「午飯」,猶太人每天只有兩頓飯,早上和晚上。早飯有時遲到中午才吃(路十四12)。原文「飯」字是ἄριστον ARISTON,指第一頓飯言。至於第二頓飯原文為 δεῖπνον DEIPNON,指晚飯而言,是比較豐富而重要的一頓飯。這法利賽人只請耶穌吃簡單的早飯,可見無禮。
至於飯前的潔淨禮,共分兩種,一種是在家的人,飯前必須洗手,如果從街市上回來,惟恐沾染不潔,便須洗澡。洗手稱為「小洗」,洗澡稱為「大洗」;回教徒的習慣亦同。
「洗澡」原文,該字為 βαπτίζω BAPTIZŌ (BAPTIZE意即施洗,源於這字),「洗手」原文則用另一字 νίπτω NIPTŌ (可七3)。
法利賽人詫異耶穌飯前不洗(中文誤加一手字),該洗字是指大洗的洗澡而言,因為耶穌是從街上進來的(可七4)。主耶穌利用這事來教訓他們,因他們是嘴唇敬主,心卻遠離主;外面潔淨,心中卻污穢。後來又指示一個人生的原則說:只要實行把裏面真誠的愛心拿出來,又盡力幫助有需要的人,那人才獲得真正的潔淨,該「潔淨」一詞原文是 καθαρός KATHAROS是指徹底的,內心潔淨而言(英文CATHARSIS[清除],源於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