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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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苦難中的奇蹟

~ [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Psm&chapter=27&verse=13&”]我如果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我早就喪膽了[/su_lightbox]~ 我曾經聽過某一個人很沮喪的說:「我無論做什麼事都不受祝福!拉撒路什麼都不做,只當一個乞丐,也照樣可以進天堂!」 拉撒路身為乞丐,可以榮耀神嗎?身處苦難的人能作出鼓勵人心的見證嗎? 基督徒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在苦難中得勝,並且過著有平安憑據的生活。基督徒說的見證若是不能鼓勵人,反而令人產生對基督信仰的懷疑,實在不說也罷!

[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Luk&chapter=16″]路加福音16章19-31節[/su_lightbox]記載這個故事,是穿插在好幾個比喻當中,聖經只簡單的描述這兩人生前死後的狀況。這個比喻很明顯指出財主的無情無義,因為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並且對人沒有憐憫,所以在他門口的乞丐只能得到他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但是聖經沒有說:「拉撒路死後被放在亞伯拉罕懷中,是因為他生前甘心忍受成為討飯的,並且渾身生瘡被狗舔。」

這故事的前後文都是強調忠心/信心/本分,比如,前面第3節提到一個管家,因為浪費主人財物,即將被主人開除,他自問:「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在後面16章7-10節,又提到做僕人的本份:「我們本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當財主看到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中,他沒有抗議說:「這不公平!」,反而,他懇求亞伯拉罕差遣拉撒路去向他家人作見證,財主應該知道拉撒路憑自己的乞丐生涯,怎麼可能勸導財主的家人學他的榜樣?

所以,聖經很明顯的指出,拉撒路上天堂是「因信稱義」,不是因他生活的行為。 聖經沒有說明拉撒路成為乞丐的原因,但是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就變成乞丐,除非此人殘障又被親人拋棄,實在沒有能力為自己謀生。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意思已經指明他沒有行動能力,討飯是他唯一的生路,但不論是什麼原因造成這個狀況,拉撒路的生活只會令人可憐,不會令人羨慕。他能成為見證的理由,就是死後被亞伯拉罕抱在懷中,證明他確實因信而稱義。我曾經親眼看見/聽見,越來越多的壯年人,因為個性和心態的缺陷,不願意忍受工作的辛勞,他們生活已經淪為乞丐,將自己的生存賴在別人肩上,許多人向父母/親戚/朋友,伸手借貸,甚至行騙,而且令人吃驚的是,這當中絕大部份人認為自己是無辜的,並且不斷怨天尤人,將自己的遭遇歸咎於社會大環境。

所以,拉撒路的例子,可能讓有些人相信「當乞丐」也無所謂,還是一樣可以榮耀神。事實上,聖經明白的教導說: [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Rom&chapter=6&”]羅馬書6章19-22節[/su_lightbox] (我在此照英文聖經的翻譯, 讀者會比較容易明白) ~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役,以至於不斷墮落。現在你們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從前為罪奴役時,並沒有被義所約束,當時所結的果子,你們今日也看為羞恥 —–。

雖然,人類因犯罪而在世上吃苦頭,但是 神並不想讓人墮入絕境,所以應許人類汗流滿面才得以糊口,耶穌基督告訴相信祂的人,說:「[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Mat&chapter=6&verse=31&”]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su_lightbox]」這可不是光會背誦主禱文說:「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可要先弄清楚,神的國度容許什麼樣的人?神的義容許什麼樣的行為?

請仔細研讀聖經中關於 神的國和義的教導。基督徒若遵守這樣的教導,盡本分,又忠心,當遭遇苦難時,我們才有憑據相信 神會持守祂的應許,這樣的憑據使得基督徒的信仰有別於所有「宗教」的範疇。 ~ [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Rom&chapter=5&”]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當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su_lightbox] 事實上,生活中受祝福的基督徒多得不得了,但是,很少人站出來作見證倒是真的。受祝福的人認為自己的生活很平常,沒有什麼苦難事蹟,或是轟轟烈烈的事業成就,其實,生活的本相就是不斷克服苦難的事蹟,基督徒雖然不能免除「今天」的難處,卻可以在某個「明天」站起來訴說勝利的經歷。

但是,人若只憑信心而沒有行為,就不可視自己是因信稱義。有信心的行為不是宣告說:「我有感動要做這件事,我相信耶穌,所以,我可以靠祂的名,成就這件事!」這種宣告只是膨脹自己的行為,不是信心的行為。膨脹自己的意思就是,相信自己的「感覺」勝於一切,好像自己是 神的代言人,可以用耶穌基督的名為自己的感覺背書。 「有信心」是相信耶穌基督,我們可以脫離罪的綑綁並且得到永生。「有行為」是遵行神的律法。 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廢去律法,乃是要成就律法。當年,有一個年輕的人來問耶穌,要怎麼樣才能得到永生?

耶穌就先提醒他要遵行十誡,然後捨棄一切,還要背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耶穌可不是說,人可以單憑信心就得到一切應許,例如:榮華富貴,醫病趕鬼的能力,成就自己各種心願 —,不是的!背自己的十字架,意思就是要憑信心對抗自己的罪性,經常反省自己作過的一切事,分辨哪些事違反神的律法?哪些事不討神的喜悅?哪些事不榮耀神?趕快悔改,趕快回轉,神的應許是有憑有據的,神的公義是我們可以信靠祂的最大憑據。 耶穌基督的諸多應許中,不斷的提到,信祂的人可以靠著祂得勝。

我最喜歡的一段話是: ~ [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Mat&chapter=11&verse=28&”]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 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的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 學我的樣式, 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安息,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 我的擔子是輕省的。[/su_light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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