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律法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第五章17-18節)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第十章4節)
今天,在基督徒中,因信稱義的真理,在道理上本來已經很清楚的了;可是在遇到實際問題上仍然有許多混亂。較為常見的有二種:
1、不明白生命的真理,認為信耶穌就是遵守律法,就是行善事。我有一次出差到內地,禮拜天就到當地禮拜堂去參加聚會。一連幾個禮拜臨散會時,主持牧師都特別囑咐:”你們不要以為信了耶穌就可以了,還要守十誡,還要行善事啊!”把信耶穌和守誡命、行善事當成兩回事來強調,請大家想想,這問題出在什麼地方?
還有的傳道人,他們的講臺信息,絕大部分都是教人如何做基督徒:在家裏怎麼做,在單位怎麼做,在社會上怎麼做;對父母、對妻子、對丈夫、對兒女、對同事、對朋友、對鄰舍、對仇敵、對金錢、對世事……等等,說得非常詳盡,道理是很好的。只是,這樣做基督徒的學問未免太繁複了,會使一個單純如小孩的人望而卻步。其實,對一個有基督生命的人來說,做基督徒是很容易、很自然的;只要按著恩膏在裏面的教訓去作就行了。說明按照生命的原則,如何處理接觸到的事,像羅馬書十二至十四章那樣,提供一個作基督徒的樣板是必要的;只是,將那種說教當成講道的主要內容,那就有律法主義的傾向了。
2、認為基督徒是根本不須要遵守律法。他們認為:人是軟弱的,無時不犯罪的,無法守誡命的,因信稱義,信就得救,不在乎遵守律法。這樣的人古來已有,”將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猶太書4節)。這些人實在是沒有信心的,只是自己欺哄自己。
律法雖然不能使人稱義,不能改變人的惡性,可是律法卻是在神面前的,一個永恆的法則;是不能廢棄的。主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
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按其與人類道德律的關係來說,可以分為二部分:1、與道德律有關的部分,如:要敬拜真神;要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婪;要愛人如己等等。這一類律法,與自古以來,刻在人類心裏的律法是相同的。2、與道德律無關的:如割禮,食物禁戒,守節期、月朔、安息日。這一類律法,是以色列民族特有的。
律法是”訓蒙的師傅”。神借摩西將律法傳給以色列人,讓他們看見,由於人肉身的軟弱:1、根本無法達到神的道德律的要求;2、根本無法脫去肉體的邪情惡欲(割禮的預表),無法過聖潔的生活(禁戒食物的預表),無法做一個與神聯合的人(守節期、月朔的預表),無法進入安息(守安息日的預表)。
人看見憑著自己在守律法上的無能,就引人到基督面前,使人因信稱義。(以色列人一直盼望彌賽亞)。
人憑著自己無法達到律法上道德律的要求,可是在基督裏,靠著神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我們就能超越這些要求:律法要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我們在基督裏卻可以做到不向弟兄動怒,不動淫念。律法要求要愛人如己,我們在基督裏卻可以做到按著神的旨意,為弟兄捨己。基督成全了律法,使無法遵守的律法成為可遵守的。
對於與道德律無關的律法:割禮無法割除人的邪情惡欲,人在基督裏,借著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舊人與基督同死,就能除掉人的邪情惡欲。禁戒食物不能使人聖潔,我們在基督裏,神就使耶穌基督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作我們的聖潔。以色列人守節期、月朔,不能使他們與神聯合;我們在基督裏,藉著他在我們裏面恩膏的教訓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與神聯合了。以色列人守安息日,不能使他們進入神的安息,當我們在基督裏與神聯合時,我們就在基督裏得著了安息。在這裏,耶穌基督也超越地成全了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
神給以色列人的與道德律有關的律法,今天實際上也刻在每一個基督徒的心版上;基督徒要以此尺度來衡量自己,”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第五章20節)我們應該靠著主去切實遵守這方面的律法。至於與道德律無關的以色列人的律法,除了《新約聖經》明文規定的要”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之外,(使徒行傳第十五章29節,這裏不提姦淫,因其與道德有關,已在基督徒應切實遵守之列)。其餘的,基督徒是不用遵守的。因為那只是引導以色列人到基督面前的訓蒙師傅;我們已經在基督裏了,”從此就不在師傅手下了”。我們就不在那些律法之下了。
這些分別,在《新約聖經》中是很明顯的,我們可以再來看看:與道德律有關的律法,是包括在刻在基督徒心中的律法的;論到這方面的律法時,經上記著神的話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希伯來書第八章10節)。又說:”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譭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歌羅西書第三章5、8、9節)只是對於主張基督徒要受割禮的人,經上說:”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加拉太書第五章12節)。對於主張要禁戒食物的人,經上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提摩太前書第四章1-3節)。對於主張守安息日的人,經上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第二章16-17節)。又說:”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拉太書第四章10-11節)
我們接觸過”安息日會”的人,他們主張要守安息日,禁戒豬肉。初時我們覺得,反正他們是信耶穌的,他們覺得要守安息日,他們若是為主而守,也無不可,我們要尊重他們;我們也一直尊重他們。只是後來,我們看見他們越來越不像樣,不但強調要守安息日,而且強調禁戒食物;宣揚”不守安息日就不得救”。他們好像專門培養”安息日”的衛道士似的,因為在他們那裏只參加過幾次聚會,信仰開始的人,就可以總把守安息掛在嘴上,攻擊這個不得救,那個錯了的。說一句不好聽的話,他們也不想想自己在主裏面,到底有多少分量。我只希望他們自己省察一下,看這樣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在克制肉肉體情欲上,到底有什麼功效?希望他們真的能夠明白《聖經》真理,能夠得著耶穌基督的救恩,而不是憑著自己去背負,以色列人所不能背負的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