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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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原文解經)夏娃與亞當分享同一生命

編輯部

神並沒有用地上的塵土另外造一個人,稱之為女人。如果這樣,便有「第二人種」,而亞當則稱為「第一人種」了。神乃是用已造妥的亞當,從他身上「分」出一個人來,稱之為女人。這樣,夏娃與亞當乃是「分享」同一的生命,同有一個生命的來源, 所以男女的生命是屬於同一類型的,彼此應該是融洽的。但因為女人是從男人而生,所以「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十一 3,12)。彼得也如此宣佈說:為丈夫者應按情理與妻子同住,因為妻子與丈夫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前三 7),亦即暗指夏娃與亞當一同接受神所賜的「人的生命」,只有一種生命,男女分享,這種同一的生命是神的,所以稱為「生命之恩」。

還有,生命必須相同,才能傳種,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是神所吩咐的。因此,人與獸不能相配與傳種,否則是一種罪行(利十八 23,廿 15)。

照樣,天使亦不可能成為「人」(第二種人),與地上唯一的人類配合而生子。天使是無性別的,即使藉形顯現,也不過是「無性別的形」,不可能與人相配而傳種。

所以創世記六章 1-2 節的「神的兒子」並非天使,依照神學家的解釋,乃是指塞特的後裔而言,塞特是「屬靈路線」的第一人; 而「人們的女兒」,則指該隱的後裔而言,該隱是「屬世路線」的第一人也。

神領夏娃到亞當跟前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 וַיְבִאֶ֖הָ WAY-BI-’E-HĀ 她到那人跟前 (創二 22)。

於是神把建造好的女人帶到亞當跟前,神為歷史上第一對男女主持婚禮。即在西式的婚禮節目也是如此,女子的父親(或監護人)要把新娘帶進禮堂,使她站在新郎旁邊;然後,由牧師主持婚禮。神在此作了帶新娘的家長,同時也作了主婚的牧師。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的婚禮,其特點如下:

一、由神安排及主持。這是真實的「天賜良緣」(或神賜良緣),「天作之合」或「神作之合」,因為新娘是神親手建造的,新郎也是神創造的,新娘是由神親手帶來賜給新郎的。這就證明,神造夏娃時,與亞當沉睡的地點有些距離,等到夏娃被造完畢,才帶她到沉睡後而醒過來的亞當跟前。

二、男女雙方都樂意。夏娃並沒有拒絕這「未經戀愛」的婚姻,亞當也沒有懷疑「是否神的旨意」,他倆當然「一見鍾情」, 馬上產生純潔的愛情,立刻成為夫婦。有些人是先戀愛後結婚的, 有些人則先結婚而後戀愛 (以撒即其一例),但如果雙方都順服上主的安排,兩者的效果都是一樣的。

三、亞當充份了解夏娃。亞當如此宣佈說:「這是我骨中之骨, 肉中之肉,可以稱她為女人」。這幾句話表示亞當對夏娃的充份了解,也可以表示一個為丈夫的對為妻子的充份了解。這種了解是一種本份,所謂骨中之骨,肉中之肉,表示夏娃是由亞當而出, 也表示亞當有隱藏、照顧、保護夏娃的義務。

同時,二章 20 節所說的「那人沒有遇見一個配偶幫助他」的懸案,獲得圓滿的答覆。這個配偶的責任,是作亞當的「內助」, 一同代表神管理一切動物。

夏娃的特點

夏娃被神建造,為一切創造之工的冠冕,是神最後的傑作, 為人類第一位女子、新娘和母親,被稱為「眾生之母」(三 20)。夏娃有許多特點,為亞當所無。

一、夏娃是由亞當的骨與肉建造而成。她不像亞當,由地上的塵土造成。有人說,亞當是由地上的塵土「製煉」而成,但夏娃則由亞當身上「再煉」而生。意即夏娃比亞當在體質上更精巧、幼嫩、高貴,亞當可說是初步製成品,夏娃則為加工的製成品。

二、夏娃的聲音比亞當高八度。女人被造,其聲帶與男人不同, 神似乎特別優待女性,使女人的聲帶在發音中比男人「高出八度」,即男人的聲音比女人「低八度」。女人的聲音,一般人的印象都認為是較嬌滴、較高、較幼,也較悅耳。因此二女二男的聲音在合唱時可以組成「四部」,唱出一個完整而和諧的「和聲」。

三、夏娃的體質比亞當嬌嫩。正如彼得所說的,夏娃是較軟弱的 器皿,有人猜想彼得的原意為,「女人比男人較嬌嫩」(彼前三 7),而非指體質較弱而言。事實上女人在體質構造上是比男人精細, 連聲音都比男人高八度,其性格亦較男人為溫柔。古語所謂「男人稟乾之剛,女子配坤之順」,即指男女特質之不同。女人脈膊則比男人跳得快,意即多跳幾下,表示每一跳動與另一跳動的時間距離較短,亦為精細的表現。據專家統計,女人的壽命平均亦比男人為長。一般而言,女人比男人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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