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4, 2024

Vine Media

葡萄樹傳媒

路加福音的最後財主(林豪恩先生)2010.11.7

語音(廣東話): 主題:路加福音的最後財主
証道:林豪恩先生
經文:路加福音

一. 引言
路加福音記述了四位財主的故事,其中兩位是耶穌講述的故事中的角色,另兩位是耶穌遇上的人物。耶穌曾經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18:24-25)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真的是如此艱難嗎?這些艱難是如何構成的呢?把這四位財主的故事拼湊一起,又有另一番觀感。讀者無論自覺是財主,或不是財主,都可以在他們的故事中得到一點啟發。

二. 第一位財主
12:16 (耶穌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2:17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2: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2: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12: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12:21 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耶穌口中的第一位財主,被評為「無知」,因為他用「財物」去款待「靈魂」。如果以為人生的所有需要就是財物,因此以物質去滿足非物質的需要,就好象緣木求魚,徒勞無功,甚至弄巧反拙,得不償失。若我們細心觀察,財主這種「以財物去餵養心靈飢渴」的無知,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所以,當我們準備嘲笑財主的時候,不妨自我反省一下。

例如:進食的基本功能是滿足身體的需要,然而,有些時候,肚腹填飽了,還是要吃;「儲備」過多了,還繼續吃。大家有沒有留意,人們不能自制地吃的時候,通常處於甚麼狀態?有一位朋友有這樣的經驗:

「一年半前,愛情、家庭、事業、朋友…… 竟同時令我徹底失望和迷網,真的再承受不下...以為狂食可以逃避問題,但越食越喊,越喊越有不想生存的想法...接受專業幫助後,發覺原來從小到大,有些不愉快的事其實一直纏繞著我。可能基於過份自卑,不敢動身改變;又或者過份自信,從來都看不見自己的問題。所以情緒稍一波動,便選擇暴食去逃避最根本的問題。(進食失調患者心聲http://www.heda-hk.org/chi/08case_02patient.php)

環顧四週,我們會發現更多以物質去解決非物質需要的例子:例如有些父母因工作或個人原因未能經常陪伴孩子,在情感虧欠下,往往不自覺地以金錢物質作為缺席的補償。又例如有些政府避免處理不公平的「遊戲規則」,往往以「派糖」去安撫市民。又例如有些政權以GDP數字、城市化的速度、建築物的高度來取代人權、自由、民主的發展。只懂得或者只能夠以物質去解決非物費需要的人,往往感到大惑不解:為甚麼供給了孩子那麼多金錢和物質,仍然感到與孩子疏離呢?為甚麼屢次「派糖」,民怨仍沸騰呢?為甚麼成為了經濟大國,仍得不到人們衷心的尊重呢?有些人說:「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原來,人生還有很多問題,不是錢可以解決的。

耶穌總結這個無知財主的故事時說:「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v21)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如此說:『神啊!你創造我們的心靈,留下了空位,除了你之外,世間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滿足!』

某位城中富豪曾有這樣的經歷:「1994年我和太太剛旅行回港,有點jetlag,睡得不好,又有點坐立不安。太太盡量安慰和幫助我舒緩心情,但我仍總感到有股空虛﹑惘然,甚至恐懼。我知道在許多人眼中,我甚麼都有了:父親打好根基的一番事業由我們兄弟繼續營運,一個美好的家庭、賢慧聰明的太太、精乖健康的子女,自己身體也頗健康...但總是經歷著那股無法、也無物可填補的空虛。我便向太太說:「我們不如去旅行吧。」太太說:「我們剛剛回來呢!」(郭炳江http://www.alpha.org.hk/tchi/peoplec/newcreationc/thomaskwokc.htm)

意識自己有物質以外的需要,承認這些非物質的需要不是物質所能滿足,體會到財物不足恃,是打破無知的開始。八福的第一福宣告:「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章3節)

三. 第二位財主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面對真相,如果第一位財主的反應可能是:「原來係咁既咩?我無唸到先!」,第二位財主的反應就是:「真係咁既咩?我以為講下架炸!」所以,如果第一位財主是「無知」的話,第二位財主就不能夠再稱為「無知」,他只是「扮無知」。第一,他不知道陰間和他的先祖亞伯拉罕所在之處是不相通的;第二,他不知道如何避免落在陰間受苦。回應財主提出打發拉撒路從重回人間去向他的兄弟發警告的要求,亞伯拉罕指出:「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既然有摩西和先知的話,財主沒有理由不知道上帝對他的期望和要求,也不會不知道通往上帝之路與通往陰間之路的分別。所以,他們不能算作「無知」,最多只可以稱為「扮無知」。財主可能被眼前「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矇閉了眼睛,對摩西的律法視若無睹;同時被「奢華宴樂」充塞了耳朵,對先知的警告聽而不聞。所以,亞伯拉罕認為,就算拉撒路重回人間去警告財主的兄弟,他們的回應可能是:「唔好嚇我啦,摩西同先知都係講下既即,如果真係咁認真,我地而家就唔可以繼續榮華富貴,大魚大肉啦。」

創世之初,狡猾的蛇也是以類似的語氣試探夏娃:「上帝果真不許你們吃那棵樹上的果子嗎?吃了一定會死嗎?或者不一定死呢?就算一般人吃了會死,但你可能不同呢!」夏娃面對美食當前,色香味俱全,兼有提精補腦的作用,「扮無知」,吃了才算。

以第二位財主為代表的這種「知道而當作不知道」的態度,在今天的社會也是隨處可見的。

約三年前,一輛貨車失事打橫翻側,壓著一輛新界的士,並拖行約50米。的士司機和5名乘客當場死亡。受輕傷的肇事貨車司機酒精測試超標逾3倍。(星島2009年1月23日)約二年前,一名老師早上回學校參加聖誕聯歡會,途經觀塘利安道時,一輛由醉酒超標兩倍的年輕司機駕駛的私家車失控剷上行人路,老師被撞飛拋出七十呎跌入水渠內,當場慘死,另一名女途人則被撞傷。(星島2009年12月25日)

酒後駕駛、甚至吸食毒品後駕駛,並沒有因為上述的意外而減少。難道這些司機不知道酒後不應該駕駛的嗎?難道沒有足夠的資訊讓他們認識酒精及毒品對駕駛能力的損害嗎?或者,只要車禍一日未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們都把這些警告視作耳邊風;又或者僥倖心理作祟,以為意外總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財主和他的兄弟們可能心想:摩西和先知真嘮叨,比媽媽更「長氣」。現在我們一切都很好,何必那麼認真呢?何必談論這些掃興的事情呢?看來上帝都是說說而已,不一定執行呢!

時候未到,財主和他的兄弟們「馬照跑、舞照跳、樓股一齊炒,那理乞丐門外跑」。但當他們要面對真相的時候,已經太遲了。第二位財主的故事提醒我們不要「扮無知」,很多事情,其實我們知道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麼重要,甚麼沒有那麼重要;甚麼是自己真正需要的,甚麼是可有可無的。當我們還未走到「太遲」的地步,還未走到追悔不及的日子前,就當回頭,或者調校自己的方向盤,走回正確的路上。

四. 第三位財主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第三位出場的財主並不是故事中人,而是前來向耶穌問道的真實人物。若這位富有的官與前兩位耶穌口中的財主相比,他顯得完美無瑕。從他來向耶穌請教「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可以看出他並不像第一位財主般無知,以為物質能夠滿足靈魂的需要;從他向耶穌表示從小就遵守了耶穌提出的誡命來看,他並不像第二位財主一般把摩西和先知的教導視若無睹。

第三位財主的困難,可能就是因為他太過完美。『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這一切的誡命他都遵守了,可見他克盡己身、奉公守法、而且宗教上虔誠;同時,官運亨通,仕途順利,很可能反映他既有能力又勤力;此外,他很富足,可以看出他應該善於理財、投資有道。對於這位行為、人品、能力、態度都優秀的人,有甚麼是他不能透過自己的努力、運用自己的才能而不成達到的呢?所以,他問耶穌:「請你告訴我,在甚麼事情上我再努力一些,我就能夠得到永生?」

怎知,耶穌的回應卻是:「你不需要再努力再做多一些甚麼事,只需要放下一些東西,與人分享。」耶穌這出乎意料之外的建議,真是難為了這位富有的官。「能力是我幾經艱辛磨練得來的、品格是我忍受試探操練得來的、學位是我捱更抵夜讀回來的、成就是我努力拼搏爭取得到的,錢財是我一點一滴累積下來的...一切成果都有著我的血和汗。為甚麼要勤勞的人津貼懶惰的人?為甚麼要奉公守法的人承受胡作非為的人的爛攤子?為甚麼不獎勵好人,反而要好人付出更多?」

第三屆崇基基督教文化節邀請了崇基早期的師兄,香港大學中文系榮休教授陳耀南博士作為主題講員。陳教授憶述,他出生不足一歲,就被交給別人,由養父養母照顧。憑著自己的努力及才華,讀完小學、中學、進入大學、完成博士學位,繼續鑽研中國文化,成為才子教授。教而優則演,曾經在電視、電台主持文教節目,盡顯其努力發揮才華的成果。人到中年,陳教授某次閱讀哥林多前書4章7節,深受觸動:「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陳教授指出聖經的說話如暮鼓晨鐘,發人心省,令他一生受用。

對於富有的官來說,錢財是我的、房屋是我的、妻子是我的、弟兄是我的、父母是我的、兒女是我的。當他堅持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的時候,他就把自己與他人分隔開來,在自己與他人之間築起高牆,把自己困在「我的」之內。最後,他只能夠獨自在私家泳池游泳,而不能與大伙兒一齊在沙灘嬉戲;只能夠獨自玩自己的名貴玩具,而不能夠與其他小朋友一齊在遊樂場追逐;只能夠回到自己的豪宅,而沒有穿家過戶的樂趣,沒有守望相助的社群,沒有四海之內皆兄弟的安全。如果富有的官根本不想要這一切,也不享受這一切,永生對他來說可能是痛苦而多於享受。富有的官垂頭喪氣地走,可能因為他終於遇到挫敗,有些東西竟然不能透過自己的本錢而得到。

好人與永生都失之交臂,多麼可惜啊!

五. 最後一位財主
19:1 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
19:2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
19:3 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19:4 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裏經過。
19:5 耶穌到了那裏,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
19:6 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19:7 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19:9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19:10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路加福音記述與耶穌相遇的最後一個財主,也是一個官,他是一位稅吏長。無論猶太人基於民族感情如何看不起這些為殖民地政府收稅的人,稱他們為「稅棍」,但也不能拒絕他們為官的權力,也不能否認他們高強的「搵錢」能力。最後的財主似乎對耶穌非常有興趣。路加描述「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 (19:4-5) 。他如此大動作,竟然純粹是「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19:3)。他與耶穌似乎惺惺相惜,耶穌主動提出往他的家去作客。在他們的相遇中,耶穌沒有要求撒該做甚麼,撒該竟然自動提出:「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19:8)撒該也沒有向耶穌要求甚麼,耶穌就主動宣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9:9)

如果被第三位同樣為官的財主知道這件事,他一定大呼不公平。為甚麼撒該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就可以得到救恩,而卻要求我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耶穌怎可以對撒該和對我提出不同的要求?不公平!絕對是不公平!

如果第三位財主認為耶穌不公平,完全是因為他以「做生意」的思維來理解耶穌與人相遇的性質。他與耶穌的相遇,其實只是一場交易。財主自覺本錢豐厚,於是來向耶穌買永生,要求耶穌開個價。既然財主豪語自己實力雄厚,耶穌開天殺價,財主連落地還錢也不嘗試,挫敗地放棄交易。

最後一位財主爭取與耶穌相遇的機會,並不是來耶穌面前交換甚麼,也不是來多拿一枚勳章,錦上添花,他純粹想認識耶穌,渴望一瞻聖容。超乎他的所想所求,耶穌竟然停下來與他交個朋友。耶穌熱情相待,令他感動不已,受寵若驚。我是誰呢?我何得何能呢?耶穌竟然不嫌棄握我的手,還屈身光臨寒舍。或者是這份恩寵,觸動了最後一位財主的良知,令他醒覺到他所擁有的,其實不只是他個人努力的成果,而是很多人自願或不自願地付出過的,甚至被他犠牲過的。他所擁有的,有他自己的血和汗,其實也有別人的血和汗,更可能有別人被他犠牲時所流下的眼淚和傷痕。與耶穌的相遇,最後一位財主被耶穌的接納與恩慈溶化了第三位財主的執著和自困,開放自己,以致「今天救恩到了這家」(19:9)。

六. 總結
聽完路加福音記述的四位財主的故事,我們有甚麼感想呢?第一,讓我們提醒自己不要如第一位財主般「無知」,以物質來解決心靈的需要;第二,小心自己學第二位財主一樣「扮無知」,以致追悔莫及;第三,不要學第三位財主一樣以自己知道的市場運作來看待永生,以自己的本錢來要與耶穌交易;最後,不妨好像最後一位財主一樣,保持對耶穌的濃厚好奇,找他,不為甚麼,只為交個朋友。雖自知不配,但耶穌總不嫌棄,向他開放自己,就有精彩的事情發生。


歡迎赴會: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Address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