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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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卅日 瑪拉基書一至四章

瑪拉基書

「瑪拉基」意「我的使者」,是舊約最後一位先知,與以斯拉、尼希米同期。其信息著重神與選民之約。

大綱:

  1. 神對以色列的愛                   1:1-5
  2. 責備先知世俗化                   1:6-2:9
  3. 斥責社會的不公義                 2:10-17
  4. 預言將有二使者來到               2:1-6
  5. 責民宗教上的罪行                 3:7-18
  6. 預言「耶和華的日子」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 4章

重點:神對雅各的愛;祭司的罪;責備以色列的不忠;耶和華的日子和最後審判。

鑰節: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三2)

瑪拉基書記載領袖和百姓的七宗罪,他們都異口同聲否認,說:「我們在何事上這樣作?」先知說:「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並引證說:「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祂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二17)

這樣頂撞褻瀆的話,神回答說:「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

我們常常偏重神的慈愛,忽略了神的公義,以致輕視了罪的可怕和嚴重性,為罪找藉口,對罪淡化處理,推卸責任。正如保羅說:有人因為神的恩典而故意放縱。

神同樣對我們說:「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主第一次來是充滿憐憫、慈愛和恩典,為拯救,為煉淨;祂的第二次來是為審判;祂要按各人所行的審判各人。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5節)

默想:我們為人該當何等聖潔、正直、公義呢?


摘自《讀經日引》
承蒙福音團契書局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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