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廿九日 耶利米書五十一至五十二章
重點:審判巴比倫;耶路撒冷陷落;猶大被擄。
鑰節: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五二2-3)
耶利米先知數十年來,不斷宣告神的審判,苦口婆心的勸君王、首領、祭司、百姓悔改歸向神,臣服於巴比倫;可是他們藐視神的警告,不斷悖逆作惡,招致神的忿怒,災難便臨到他們,猶大便在巴比倫手中覆滅。
當有大災難發生時,人常發怨言:「神阿!祢在那裡?」「祢不是慈愛的麼?豈容這災難發生?」「祢不看顧我們麼?」諸如此類的問題、質疑,到處充斥;因為在人的觀念裡,神不會發怒、神不應發怒。
人甚少想想災難的發生,是否神發怒呢?是否我們犯了罪,悖逆了祂創造之天然定律,導致了這樣的後果呢?
猶大的滅亡是因為他們惹起神的怒氣,我們難道不會惹神發怒嗎?以弗所教會離棄了起初的愛,又不悔改,她的燈台就被挪去(啟二4-5)。因此,當災難發生、患了病、遇上困境,教會發生難處的時候,我們要來到神面前,求聖靈光照,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是否我們中間的悖逆招惹神的怒氣?並在神面前謙卑悔改。
默想:我們認識神的公義和怒氣?這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行為呢?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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