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二日 以賽亞書五十八至六十二章
重點:真正的禁食、罪、認罪與救贖;耶路撒冷將來的榮耀;報仇的日子;神對以色列的眷顧。
鑰節: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五九15-16)
神的百姓對所遭遇的災難發出質疑:神為何無動於衷?是否無能為力?先知指出其原因是在於他們犯罪悖逆神,罪使神與他們隔絕了(1-8節)。
不但如此,罪惡也將整個國家民族帶進黑暗裡,社會再無公平和公義,義人受惡人欺負(9-15節上)。
無公平的社會,神固然不喜悅;但更令神詫異的,意然沒有人對不平不義的事敢發一言,挺身而出,甚至沒有為這事禱告代求。國中不是有稱為萬民禱告的聖殿嗎?不是有中保祭司和事奉神的利未人嗎?他們在那裡?可想而知,這些事奉神的人也是不義的人。
神看見百姓犯罪的光景,也知道他們的無助,就親自施行拯救,維護祂自己的公義。
這就是神的救恩。世人都犯了罪,無一人能自救,無一人能在神的救恩上幫一把;是神自己定意,是神自己為人預備救恩,並作成這救恩。我們只有感謝祂、讚美祂、跪拜祂!
默想:我們既已蒙恩,是否承擔代求的職事呢?求甚麼?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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