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日 以賽亞書一至四章
以賽亞書
「以賽亞」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書中所傳的信息中心是神的審判和救贖,對彌賽亞的預言也是最清楚的。
大綱:
審判方面:
- 1對猶大的責備與應許 1:1-6:13
- 論選民與亞述 7:1-12:6
- 對列邦的審判 13:1-23:18
- 審判後的拯救 24:1-27:13
- 六種人的災禍 28:1-33:24
- 其餘的審判和應許 34:1-35:10
歷史方面:
- 耶路撒冷得救 36:1-37:38
- 希西家王得愈 38:1-22
- 巴比倫的威脅 39:1-8
拯救方面:
- 以色列蒙拯救 40:1-44:5
- 耶和華的榮耀 44:6-48:22
- 僕人的工作 49:1-52:12
- 僕人受苦 52:13-53:12
- 救恩的果效 54:1-58:14
- 錫安的榮耀 59:1-63:6
- 求拯救的禱告 63:7-64:12
- 永遠的結局 65:1-66:24
重點:猶大國的罪;以賽亞勸國民悔改;基督國度的降臨;耶路撒冷榮耀的前景。
鑰節:主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四3-4)
神是宇宙的主宰,是祂百姓以色列的君;祂火焰的眼睛遍察全地,鑒察猶大。祂看見耶路撒冷的敗壞極其可怕,必須作出審判。然而祂也有憐憫,呼召以賽亞,給他異象,好向祂的百姓宣告將要來的審判,叫他們悔改,得以逃脫審判。
神的審判,不是為審判而審判;神的懲罰,不是為懲罰而懲罰;乃是為拯救,為恢復。因此,在祂所宣告的審判中,同時宣告祂的拯救:到那日,彌賽亞要來;祂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
在新約,教會的元首耶穌基督,同樣的在教會中行走,鑒察著我們。祂看見教會諸多虧欠和敗壞,向我們發出責備和警告(啟二至三章),呼籲我們悔改,好脫離祂的審判;祂又吩咐我們作得勝的基督徒,為的是將教會帶進榮耀裡去。我們如何回應祂的呼籲?
默想:「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啟三20-21)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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