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廿一日 箴言四至七章
重點:智慧的能力保護人遠離罪惡;七種最可怕的罪;遵行神誡命的必要。
鑰節: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祂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六16-19)
孝順與忤逆,分別在於他是否明瞭父母的心意,迎合父母的意思,作父母所喜好的,不行父母所討厭的事。
智者也就將神心裡所恨惡的七件事告訴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是順是逆,便看我們是否感受神的心意,恨祂所恨的,不碰祂所恨的事。若感覺已存有神恨惡的,就對付它,除掉它。
掃羅作王的時候,神吩咐他消毀祂所恨惡的亞瑪力人;掃羅在殲敵後,卻存留亞瑪力王和上好的牛羊。這事令神非常傷心,撒母耳也非常憂傷的對掃羅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撒上十五)掃羅遭神遺棄,因為他並不完全地按神心意而行,在迎合神心意的時候,加上自己的喜好。
神已將祂的心意寫在聖經上,又將聖靈賜給我們,聖靈將神的心意向我們顯明;所以,我們不可能不知道父神的心意。此外,聖靈又在我們裡面,時刻作提醒、感動、攔阻的工夫;問題是我們是否願意作順命的兒女,毫無保留地愛神所愛,惡神所惡?
默想:我們的眼、舌、手、心、腳,是否聖潔、受聖靈管治?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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