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籟之聲
我一直很感恩,上帝賜給我的音樂禮物是”聲樂”(Vocal music),而不是”器樂” (Instrumental music)。因為,天底下成千上萬的樂器都是人手創作 (Man Made),可以用工廠機器來大量生產同一種型號的樂器,而且可以模仿替換,甚至可以丟棄而另作新品。 只有”人聲”, 是上帝賞賜給人類獨有的禮物,”人聲” 是上帝親手創造的傑作 (God Made)
“人聲”乃是由 “呼吸氣息”震動聲帶而產生,當一個嬰兒出生時,他必須先發聲哭泣,才能啟動肺臟的呼吸功能,他才得以生存下來。當一個人生命終了 “氣絕而亡”的時候,”人聲”也隨著泯滅消音。所以,”人聲” 等同於人的生命。更奇妙的是,世界上有億萬人,而每一個人的聲音(音質、音色、音高、音量)都不一樣,就像指紋和DNA,絕對獨一無二!
“人聲” 還能用語言/思想/感情/想像力,來”唱歌 “,人聲歌唱所表達的藝術意境是 “具體呈現”,能夠直接觸動人心,也能溝通思想和創作性。 動物雖然也會發出聲音,(例如會唱歌的百靈鳥),但是牠們不懂語言也不懂怎麼創作音律,所以牠們的聲音不能跟人類溝通,更沒辦法觸摸心靈了。
“樂器”本身沒有生命,也沒有思想, 它必需經過”人手”來表現,只能藉由演奏者來詮釋音樂。 所以”樂器” 表達的音樂其實是反應演奏者的心思意念,所發出的音樂是間接的”形而上”方式,不容易直接和聆聽者的心靈產生溝通。 例如,貝多芬的鋼琴演奏曲”月光奏鳴曲”,鋼琴本身根本無法向別人表達”月光”的概念,演奏鋼琴的人得費盡心力,才能引起聽眾的共鳴。若不是樂曲上的標名,也許反而讓聽眾誤解為這是 “夕陽奏鳴曲” 呢!
而舒伯特寫作的歌曲”野玫瑰”,他不需要用任何標題解釋,因為演唱者只要把歌詞唱清楚,就能讓別人輕易聽懂得這首音樂的涵義。
所以,我認為任何”樂器”若是跟”人聲”搭配演奏/演唱,能真正提昇”樂器”本身的價值和品質,而表達出的音樂藝術也才能兼具 “形而上”, “形而下” ,天人合一的境界。
音樂本身也是上帝賜給人類的珍貴禮物,領受這禮物的任何人都應該存著謙遜的心,絕不應該狂妄自負或是恃才傲物。
~ 詩篇71篇 22-23節
我的 神啊!
我要鼓瑟稱讚祢,稱讚祢的誠實。
以色列的聖者啊!
我要彈琴歌頌祢,我歌頌祢的時候,
我的舌頭和祢所贖我的靈魂都必歡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