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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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亞當、夏娃:世上最大的危險

亞當、夏娃:世上最大的危險 (創世記3:1-24)

創世記第三章介紹了原罪、人的墮落,與神的恩典的教義。起初人與神是可以面對面交通的,人有舒適的住處,並且他一切所有的都合適、充足,並悅人眼目。但人並不以此為滿足,他要向神一樣,不只是跟神面對面交通而已。他要長生不老,他不要有任何規條、法則、條文的限制。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撒旦的詭計、人類的災難,及神雖因人的失敗仍然得勝。試探不是罪,而且神不試探人 (雅1:13),同時人無法靠自己勝過試探 (林前10:13)。撒旦所用的到底是什麼技倆呢?為什麼我們愈是屈服試探,我們的苦難就愈大呢?神又是如何對祂陷在過犯罪惡中的兒女彰顯祂的信實呢?


撒旦欺騙神的子民並撒下不知足的種子
(Satan Deceives Believers and Sows a Trail of Discontentment)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創3:1-7)。

你曉得一個問題常像一把兩刃的劍一樣嗎?它可以驅使你朝正面或負面的方向去想;它也可以使你嘗試去改善環境或只是大做白日夢。聖經所記載的第一個問題便是一個誘導性的謊言,而不是對真理的探尋。它給夏娃帶來了極大的厄運,三章一節是這樣記載的:「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那古蛇、惡者、或撒旦(啟12:9) 所說的第一個謊言是一個負面的問題。事實上,神原本的禁令是以正面的方式表達的,「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其次,夏娃在神的話上愚蠢地加上這些話:「你們…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創3:2-3)」。

那古蛇將神的話轉述成一個問題,而夏娃則將神的誡命加了個「摸」字,但又不提「必定」這兩個字 (「必定死」就是「死死」的意思),結果謊言就成了形:「你們不一定死 (創3:4)」。不對!絕不是這樣!簡直荒唐!這是荒腔走調、南轅北轍、風馬牛不相及。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創3:5-6)。

那惡者正是利用我們感官的刺激、內心的驕傲,與短視的判斷來使我們掉入牠的陷阱。牠冠冕堂皇地利用我們的無知,滿足我們的虛榮與驕傲,到頭來將我們陷入脆弱、愚蠢與軟弱的境地。

人背逆神,結果收取毀滅的暴風
(Man Disobeys God and Reaps a Whirlwind of Destruction)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創3:8-19)。

我們今天所面臨最大的危機不是愛滋病的威脅、核電場輻射外洩,或電腦系統當機,而是對罪不誠實。對更多的財富、更好的性生活、更有效的藥物,乃至更低污染的能源的憧憬都是些侵蝕我們心靈的善意的謊言,甚至有人說這些都是美麗的謊言。它所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並且他對人類所帶來的咒詛是無法消弭的,更可怕的是它的結果使人類成了這個地球上最可怕的動物。罪惡給人性帶來了四方面的傷害:背離神、內心的痛苦、與其他人疏遠,並危害大自然。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創3:7-11)。

亞當與夏娃以為它們吃了果子之後會像神一樣,結果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是,他們所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逃離神的面 (創3:9)。他們更經歷了他們從前所沒有的感覺,那就是懼怕、羞恥,與緊張 (創3:10),以及緊隨而來的憂愁、怨恨,與憤怒。他們逃避神、向神說謊,又將錯推到撒旦頭上。隨後他們也發現他們不再像從前那樣彼此相親相愛。

第三章12-13節說到:「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3:12-13)。我們可以用三個詞來形容他們之間的關係,那正是:羞愧、歸咎與詭計。亞當與夏娃彼此因對方而感到羞恥 (創3:7),他們跟著開始怪罪對方 (創3:12-13),並且在隨後的日子裡注定要一直玩著兩性之間的戰爭 (創3:16)。他們會不斷地挑剔著對方的過錯、弱點與不完美,同時彼此也會不停地揭發、辯解與利用這些地方。

最後,連原本有成就感、愉快的及有意義的勞動也要變成無收穫、令人洩氣與漫無目的 (創3:17-19),結果人們不再有時間享受反省、娛樂與彼此之間的關係。因為第三章16-19節說: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7-19)。

人們要為了餬口而勞碌終日,女人生產時多受苦處,而原來治理與管理萬物的工作反成了奢望、掙扎與笑柄。人類直到歸回塵土也不得滿足。

神拯救祂的子民並賜給他們一線希望
(God Delivers His Children and Imparts a Glimmer of Hope)

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他是眾生之母。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3:20-24)。

撒旦原以為人類完蛋了,但神親自的介入,使人雖嘗懲罰的苦果,卻又經歷神帶來的恩典與希望。

人生的旅程中有許多與木偶奇遇記的故事相似的地方。雖然人類墮落了,但神仍再次恢復人某種程度的尊嚴。夏娃得到了眾生之母的稱呼,因為她並沒有立即死掉而是活著見到她的子孫 (創3:20)。神又用獸皮作成衣服給亞當與夏娃穿,這象徵了用犧牲來遮掩人的罪。同時普世性的救贖工作也跟著展開。14-15節告訴我們:「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請注意,撒旦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也就是牠的眼中釘的腳跟;然而女人的後裔要給撒旦來個當頭棒喝、致命的一擊,這正不是預表耶穌基督的死所成就的救贖功勞嗎?這位將來的救贖者正是隨後整本聖經的中心。威廉史考基 (William Scroggie) 說:這是救贖大戲的伏筆。一位早期教父也稱三章15節是:福音的預告。這節經文真是那要來的救贖者最有力的應許。神所做的最後一件補救工作,是將亞當與夏娃逐出伊甸園。察爾斯萊瑞(Charles Ryrie) 認為:「將亞當與夏娃自伊甸園逐出既是懲罰也是恩典,否則一旦他們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他們要永遠活在死亡與隔絕的深淵中」。

結論
世上最大的危險就是罪,而人類最大的敵人正是自己,但神對人仍是一樣有恩典、慈愛與憐憫,並且願意赦免、拯救與疼愛他們。罪與死雖自一人進入世界,但死亡是因眾人的過犯而臨到眾人 (羅5:12-14)。並且神藉著耶穌基督向罪人彰顯祂的公義,因為「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起初的亞當具有會老朽、衰殘的血肉之軀並已歸回塵土;但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 戰勝了死亡並從死裡復活,祂應許我們,凡信祂的終將得到一個不能朽壞的並榮耀的靈體 (林前15:44-46)。罪惡再也不能轄制我們。

你是否願意接受、宣告並支取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的公義呢?你是否清楚自己向著罪已經死去,並在耶穌基督裡向著神活著呢 (羅6:11)?你是否已脫離罪與死的律呢 (羅8:1-2)?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林後5:20-6:1)。你是否願意尋求那當你受試探、跌倒甚至犯罪時仍能幫助你的神呢?

附註:
1. Kenneth Budd, Quotable Quotations (Wheaton: Victor Books, 1985), 353.
2. Rabbi Wayne Dosick, in Bits and Pieces, 7/1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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