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苦期40天靈修繪本 – 19 – 三十塊錢
在新約時代,三十塊錢是普通人一年的工資,馬利亞用了三十塊錢買了一斤真哪達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太26:7)。然而,猶大也是為了三十塊錢來出賣主(太27:3-5),反映他心裡鍾愛世界,為錢賣掉自己的靈魂。
馬太福音6:24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錢財的意思)。」其實「瑪門」(Mammon)和「阿們」(Amen)的字根意義是相關。「阿們」指「確實的、穩妥的」。信徒祈禱完結時講「阿們」,表明他的禱文「確實如此」。而「瑪門」(Mammon)這個字的字根意義也是「確實的、穩妥的」。
你認為甚麼才是「穩妥」呢?是信靠上主的生命;還是信賴在我們手上握緊「穩妥」之物,那可能是財富;可能是權力;也可能只是虛空無有。所以信徒向主傾訴,總是誠實地說誠心所願:「阿們」。因為我們心裡渴慕親近「確實的」神;不是親近「瑪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