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甚麼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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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麥基先生
其實我一共拍了三百多部廣東片和十多部國語片電影,而我在美國居住了二十年,在九四、九五年間回流香港, 距今已差不多十五、十六年了。在這年頭,我一直沒有停止過到教會佈道、講見證分享和領人信耶穌。那到底我去過多少間教會佈道呢?我要作以下的更正,有紀錄的,每年最少也有五十多場,其餘年間,大約六、七十多場,講了足足十二年,總數大概有千場,全香港我到過的教會,差不多沒有一千間,也至少有八百間。
我其實不算得是什麼,只是個無名小卒、太保(飛仔)而已。可是 神卻監察出我有事奉 祂的心,所以 祂就替我開路,給我機會去替 祂撈魚,把人帶到 祂面前,成為 祂的兒女,並享受作兒女福份。
我今天能站在這裡很感恩,因為剛剛大病初癒,最近這個月,每天都不適,所以聲音還是有點沙啞。因為前晚、昨晚都沒睡好,而今天能這裡出席佈道會,實在是很感恩的。無論今天的身體狀況如何,我只要一站在台上,精神便立刻恢復起來。
大家都知道我──麥基──我相信在座沒有人未聽過這個名字吧!為什麼我會這麼懇切希望你們未信的人信耶穌呢?到底信耶穌有什麼好處呢?信耶穌的好處實在是太了,而我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信耶穌的好處,就是『好得無比』。究竟怎樣才算是『好得無比』呢?就好像我喝了一杯水,嘩..很甜很好,真的很好喝,那杯橙汁怎會比得上這杯水呢?而你卻不肯去嘗試,那會得知結果呢?所以你一定要試。我今年七十五歲,去年開始生病,這一年多的時間,大約瘦了三十磅,本來我外表看上去不是這麼老的,只要你坐得遠一點就沒大問題。還有一件事是值得感恩的,就是我的動作和聲線還保持年青,沒有變成老人家。雖然年紀老了,但我並不容許動作變慢。我認為一個人,年紀大不是一個問題,最重要的是有足夠的精力和體力,去做你要做的事情,只要能夠完成便可以了。
好了,請大家現在先低頭作禱告:天父我感謝、讚美祢,祢讓我再一次能夠在這個禮拜堂與眾弟兄姊姊一同分享祢的道和祢的信息。求天父首先潔淨我口中的話語和眾弟兄姊姊的心思意念,好叫我所講、所想的,都能夠蒙祢的悅納,又求你的靈降臨到現場,驅趕一切不信的、攔阻的靈和祢所不喜悅的靈,務求我所講的每一句話語,都能夠深深栽種在眾弟兄姊姊的心中,讓他們聽了之後,能夠接受祢、承認祢,並要將榮耀歸給祢,從今時直到永遠,奉耶穌基督之名祈求,阿門!
說真的,我要講的話和見證實在太多,眼見在座各位都很年輕,我真的希望各位弟兄姊姊都能夠活得開心,有平安、喜樂地過這一輩子。今天晚上,我有一個題目:《甚麼是愛》。我用了十個月的時間,把這本聖經閱讀完,之後,神把很多很多的恩典,像倒水般傾注予我。因為給予我的實在太多,所以我必須把信耶穌的好處和大家分享,告訴大家神是真實的。
有一個律法師問耶穌:『主啊,那條誡命是最大的呢?』耶穌回答說:『愛是所有誡命的總綱』(太22:35-40)而我最愛的聖經篇章,就是愛篇(林前13:4-8),因為時時刻刻我都是用這個篇章來批判自己,並且當再仔細研究時,發現了什麼呢?今晚我要和大家分享什麼是愛篇,這除了是神吩咐叫我們遵守的行為之外,還是說明我們要持有對神和對人應有的態度。
現在我要和大家分享在愛篇每一句的話語,『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每個人都有愛,可是我們的愛又有多少呢?又能不能夠「恆久忍耐」呢?又能不能夠「恆久地」愛下去呢?耶穌基督說我要愛你愛到底。我們作父母的,當孩子反叛時,也會對他們生厭。在美國的時候,有一個黑人朋友跟我說:『我有一個我很愛的兒子,從小把他帶大,供書教學。可是他卻很反叛,現在每一個晚上,我要拿著槍等他回家,因為他每次回家後一定會去偷、去搶家裡的東西。』父母與子女間的愛都是很有限的,人的愛是很短暫的,只要你對我好,我便對你好;你對我不好,我便不能愛你,人就是這樣。但聖經卻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衪的愛是永遠不更改,是永遠愛下去的。人世間最偉大的愛是什麼呢?是母愛,但是這個愛還是很有限度的,因為她只能局限於愛自己的兒女。例如她的兒女生病了,她無論信奉那一個宗教,也會願意把自己的生命擺上來交換兒女的健康,這就是父母的愛,因為這是自己的骨肉,並不是其他人的兒女。
人的愛是有限,但神的愛卻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並且叫我們愛鄰如己。為什麼我們不能愛別人的兒女好像愛自己的兒女一樣? 神說愛是所有誡命的總綱,而愛裡包含了公義。神教導我們真正愛人的,要寬恕及赦免人。為人父母的,會不計辛勞地把兒女養育成人,只要兒女們能夠腳踏實地做人,作父母的便會得到滿足,而不會與兒女們計較曾投放多少時間或金錢在他們身上,這便是愛。愛是不附帶任何的條件,無論他們做錯了多少事情,都會被一筆勾銷,全然赦免。我們對待鄰人又怎樣呢?只要他們做錯了事,我們便會瞪著厲眼。神說為何你們可以這樣愛自己的兒女,卻不能同樣地對待其他人?我們要愛鄰如己,把愛一直擴長伸延出去,直到無限。
又有很多人說自己充滿了愛,又做了許多善事,並且將之大肆宣揚,這等人已得了當得的賞賜。聖經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太6:3)。如果人將所行的善事,不停地自我宣揚,那麼這行善事的目的,豈不是單單為了表揚自己和用錢買名氣嗎?這並不是出於真誠。所以行善後,不要為自己揚名。作一個真正的慈善家,要靜悄悄地作個無名氏,把錢捐出了就算了,只有自己心裡知道。聖經也說:『把一杯涼水給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所以我們每做一件善事,神已經把賞賜賜給我們了,至於其他人怎樣待我們,那是另外一件事,神說『伸冤在我,審判在我。』這是神的工作,不是你和我可應付的(註一)。
『不作害羞的事』──這看似很簡單,只要不做那些暗昧的事便可,但什麼是『害羞的事』呢?我們很多時候有一種想法,在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下,作什麼事都沒有人會知道。但是神的靈在我們裡面,一直在審判我們的所作所為。神的靈是公義的,祂把我們所作的一一紀錄下來,無論是基於環境或其他的因素,無法把自己的情慾克制,明明知道是壞事,卻仍然做了出來,而神的靈就在這時候一直警戒我們,如果我們仍然偏行己路,我就沒有甚麼話好說了。相信每個人家裡都有一面鏡子,每天早上洗臉時看到鏡中的自己,你會有什麼樣的感覺?如果做了一些敗德敗行,有歪天理或對不起人的事,雖然沒有人知道,只有自己知道,但你仍會感到羞愧。不作害羞的事,就是不要令自己感到蒙羞,不管別人知不知道,都不要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愛一個人,不是為著計算對方的金錢或是對方將來可以對自己作出幫助。愛是無條件的、是施予的,不是為著將來的回報。不求自己的益處──父母可以這麼做,愛自己的兒女不求自己的益處,但對其他人就不能夠。神希望我們愛人不是為了將來的益處,如同交易一般,這是沒意思的;不計算人的惡──神希望我們愛人是不計較的,總要替他們找藉口,不要常常記住別人對不起你的事,卻要記下他曾經如何待你好,這樣你會感到舒服多了,並且更容易寬恕他人。無論別人怎樣對待自己,總是對對方好,這才是有意義、有價值的,神就是要我們做到這個地步,如諺語所說『宰相肚裏可撐船』。做人要大方,把事情一筆勾銷。就算惱恨一個人,惱恨一世,也不能把事情解決,而神亦明白我們有七情六慾,有發怒的時候,所以衪說:『不可含怒到日落』,目的就是要安慰我們不要長久發怒,因為發怒對解決問題是沒有幫助的。另外有好些弟兄姐妹,表面上為人彬彬有禮,但在實際的生活上卻是另外一個人,對家人或對下屬無禮呼喝,就算對方真的有犯錯,這種行為,只會使別人對你產生負面的看法,而且沒有顧及到對方的感受和尊嚴。發怒只會令自己失去理性,做出失常的事,所以要好好的來控制自己的脾氣。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這是關於公義的道理。為了討好上司,明知道是錯的,卻違背良心,表示認同上司的不是,這乃是神所不喜悅的。作為一個基督徒,遇見一些不公義的事,要站出來客氣地指正事件的是非,要讓對方明白他所作的是不正確的,免得他繼續錯下去。『不喜歡不義』──一概不義的事我們都不要與它們親近。『只喜歡真理』──真理到底是什麼呢?在這世上是否有真理的存在呢?人們對真理有不同的演繹。有些人認為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對真理的態度是模稜兩可,但其實這是牽強以及缺乏說服力的說法。真理是絕對的,不偏左或右,而神的話語就是真理。
我在美國的時侯,曾經看過一個關於世界知名的偽鈔專家的訪問,有人問他:『作為一個知名的偽鈔專家,你應該檢驗過許多偽鈔吧,對不?』但那偽鈔專家卻笑著回答說:『不是,事實上我一張偽鈔也不會去看,反而是每天反反覆覆地拿著真鈔來查驗,所以只要有一張鈔票的質感與真鈔不一樣,就會知道哪張鈔票是偽造的了。』
同一道理,要分辨世上的是非,我會用聖經作為原則。聖經確實是一本寶書,裡面記載著各樣的人物,並把他們的所作所為和其心思意念全部刻劃清楚。神要藉著這些的記載來教導我們如何應付我們所要面對的問題。所以無論何人說些什麼理論,只要將之對照著聖經的道理,假使他們所說的與聖經不乎,就知道那是錯的,我就是用這種方法來判斷道理的真偽。
『愛是凡事包容』──愛一個人並不是選擇性的,郤是無論對方作了甚麼錯事,都要寬恕、包容和愛他,而且是一直到永遠,這才是愛。
『凡事相信』──那就是說,神對我們說的每一句話語和應許,即在聖經裡所記載的,都是真的,我們都要相信。
究竟聖經有多真實呢?我麥基大概在十八年前,在美國有一個很舒適的家,可是我卻活得很不快樂,簡直想死去。可是就在想尋死的時候,我卻想起神的說話,神說:『你要相信我,要依靠我,不論你的前路有多崎嶇,我都會替你把它剷平,讓你可昂首闊步向前行,雖然你經過死蔭的幽谷、必死之地,但是我的杖我的竿都會安慰你、保護你。同時我亦會吩咐我的使者,在你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在此時此刻,我已分不清這些話是真是假,因為我已經走到絕路,無路可走,同時亦感受到沒有人關心我,但是天父卻憐憫我,說:『世上無人關心你,並不打緊,因我愛你,愛到底。我永遠不會放棄你,我永遠愛你』。就憑著天父的這些話,我便洗心革面,把聖經好好的研讀,並且回到祂的身邊,作衪要我作的事。
但要作什麼事和衪的承諾又是什麼呢?神說:『如果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你祈求,就給你;你問我,我就回答』(相信大家都知道,神的話是昔在、今在、永在,是永不落空的)。至於這些話語對我來說,又有什麼體會呢?記得自從那次我想尋死之後,我把整本聖經讀畢,大致上明白了神的心意,我便向神立志說要回香港去傳福音,領人歸主。但因為在香港沒有相熟教會而怕被人拒絕,但憑我過去五年在美國教會裡的事奉,我相信神所給的恩典是夠用的,只要我肯回香港,衪一定會為我開路。雖然我願意回香港傳講見証和分享訊息,不過我卻附帶多一個條件,要求神給我一份工作,每星期最多三天的工作,好讓我有兩天空檔的時間,可以與親戚、老朋友聚聚,再留兩天作事奉。至於向神求多少的供應才算足夠呢?根據我過往的經驗,我明白,不需要向神求要多少金錢,只需要將事件交託給神,求祂預備,祂便會充充足足地來供應。於是回香港後,我便求神,說:『神呀,我需要一份工作,使我有足夠的金錢來應付將來所有的開支,這就是我所想要的了。』
結果真的找到一份工作,而且只需要每星期工作兩天,所以空出來的時間就可以與朋友們遊山玩水、吃喝玩樂,直到今天我都沒有為經濟擔心過。事實上,我們也不應該為經濟去擔心,因為神說:『天空的飛鳥、野地的白合花,不耕不種,我尚且養活它,更可況你們是我的兒女呢?在我眼中,你們都是尊貴的,我又怎麼會把你們給餓壞了呢?』因天父的話語,這些年來我在香港,一直是靠信心來生活。我的養老金,被人一次過騙去,但我拍拍胸口,相信神必照顧,回香港生活十多年來,現在雖然沒有工作,但我的生活依舊,可說是豐衣足食,衣食無缺。
『凡事相信』、『叩門、就給你們開門』我們就是要相信神的話語。我叩門要回來香港為神傳道,要找一份好的工作,神就給我開門啦!我求祂,祂就給我。可是該怎樣求呢?
當時我在美國的時候,還沒有與前妻離婚,但因為她性格很暴戾,於是我向天父說:『這個女人你看到了,我不要為自己說話,但祢高高在上,祢很清楚,如果說我要離開她,她必定會用刀砍死兒女或是砍死我(平時在家中,如果出了有什麼岔子,她便會拿刀砍東砍西。家裡的傢俱已經更換了很多次,而我也不想再買新的了,因為只要有買新的東西,她便會把它們砍爛,在這種情況底下,我覺得要離開她,但是如果向她提出離婚,我不確定後果會是怎麼樣),但耶穌基督祢是和平之君,是一個偉大的君王,我不要活在吵鬧中,我要離開她。』我就是這樣子祈求。有一天,當我下班回家,想開門入內,發現門被反鎖了,於是叫兒子替我開門,但是被他母親阻止,並聽見她從屋內喊叫著說:『我不容許你再踏入這屋子半步,我不想再見到你,從今以後,你要在我面前消失。』對正常人來說,聽見這樣子的話,都應該感到很傷心才對,但我卻不停地說:『哈利路亞!哈利路亞!』直到現在,我也搞不清楚為什麼會這樣。
在美國離婚,子女必定是歸給母親撫養的,於是我跟天父說:『我的前妻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你一定比我更清楚。子女歸我養育,總比他們的母親好。但是我不能改變法律,如果這是合乎祢的旨意,求祢成全我的祈求。』就在禱告後約兩個星期,我收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他們說:『因為你的前妻打子女(在美國虐待兒童是一個嚴重的罪行),所以麻煩你前來把他們暫時帶回家。』我從來沒有說要跟前妻爭奪兒女的撫養權,因為我想若兒女希望跟從媽媽,縱然我勉強爭回來,那也是沒意思。但當兒童會的主任單獨與兒女傾談,問他們喜歡爸爸還是媽媽(我事先從未與兒女們協商,這是私下機密的會談,以提供供詞給法官審判),而結果是,孩子們一致表示喜歡爸爸。於是兒童會的主任便說孩子們願意跟爸爸生活,法庭亦宣判把孩子們交給爸爸。
我向神求,祂垂聽了,並認為所求的合理,祂便賜給我。我叩門,祂就開門;我求,祂就給我;我問,祂就回答,而且是親口回答。當我第一次讀完了整本聖經,有兩點是我不明白的,於是便求問神。第一,當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法老因不容以色列人離開,神便降下十災。在最後的一災裡,神在一夜之間,差使者把埃及的長子都殺死了。若這麼做是為了要顯示出神的至高無上、是最偉大的君王和宇宙的創造主宰,作為人,我是沒辦法去接受這樣子的行為,這與神的慈悲豈不是有衝突嗎?另外,我是一個很容易相信人的人,而結果卻是被人害得很慘,因為幫助別人的緣故,幾乎使自己要被人追殺,最後還要出動美國聯邦調查局來把事情給擺平。究竟我該不該再去相信人呢?
神蹟奇事聽多了,其實我並不期望有甚麼奇蹟會發生在我身上,但奇事就是這樣子發生了。在我向神問完了第一條問題之後,正想問另一個問題的時候,忽然聽到一個聲音使我感到驚訝,怎麼這世界上會有那麼一個威嚴的聲音?那時簡直無法接受天父就是以這聲音與我說話。現在我要一字不漏地,將神的回答告訴你們:『我將他們(被殺的長子)安放在一個無憂無慮,又沒有痛苦,只有快樂,且永遠快樂的地方,那有什麼不好?』哈利路亞!就這樣,我發覺我真的很愚蠢。在我看來,這是一件是很殘酷的事,但因祂把他們的命給奪去,祂就會負責到底,無論他們有沒有錯,祂都一概赦免,把所有的罪一筆勾消,並把他們安置在樂園裡,那有什麼不好?
第二個問題:我相信人,卻因此給人害得很慘,究竟我是否要有限度地去相信人呢?因為神剛才的主動回答,於是我靜下來等侍衪,可是卻沒有聲音。但第二個神蹟就在我思考時發生了。聖靈感動我,使我不由自主地,一個一個字從我口中說出來。一共四個字,就是:『罪不在你』。那一刻,我馬上明白過來,聖經說:『就是把一杯涼水給最小的一個,也不失去你的賞賜。你幫助人,我已經寫下對你的賞賜,至於那個加害你的人往後會怎麼樣,與你無干。審判在我,公正在我。我要賞賜誰就賞賜誰;伸寃在我,我會為你伸寃;你用不著緊張的』。
很奇怪,這件事之後直到如今,在我身邊出現的,都是好朋友,沒有一個欺騙我,全都是幫助我的。
因著神的承諾──『凡事相信』,我便相信。正如剛才我所講的見證,因著相信便生盼望。雖然有些時候,祈求了未必馬上得到回應,心裡頭便開始焦急起來,但我們仍舊懷有盼望。可是有些人,因為等不到所求的,便開始懷疑神的能力,想在神以外尋求其他力量來幫助。我們就是常常犯了這樣子的毛病,神未動手,人就先用了自己的方法去解決事情,最後把神的計劃也都搞垮了,於是再求神替我們來收拾殘局,結果神很多時候是為我們作修補的工作。因此神提醒我們不單止要『凡事盼望』,且要『凡事忍耐』,要有忍耐的心來等下去。你的禱告神一定聽得到,祂不會把你的禱告置之不理,祂一定按時成就。『愛是永不止息』──神的愛不是幻變無常的,祂的愛乃是永遠不會止息的。
我常用這『愛篇』來批判自己,並藉此衡量及提醒其他人,有什麼地方是值得改進。自從十八年前,第一次把聖經讀畢之後,直到現在,我得著了從來都沒有過的開心和平安,現在的生活衣食無憂,實在再沒有其他的要求了。我知道做人是很辛苦的,因為我也是人,像廣東人的諺語說:『做人難,難做人,人難做;不如事十常八九,可對人言,無二三』。人的虛假,表裡不一,有心理學家聲稱一般人每天會說廿八次謊言,聽起來好像有點誇張,但細心去想想,其實並不然。當回應他人的問候時,我們總是說「我很好」,可是在我們背後有多少的隱憂,只有自己知道,所以做人真的是很辛苦。當人把不如意的事一直放在心上,到死也只會耿耿於懷、含恨離開世界。神並不希望我們這樣子,衪希望我們在世上的日子能過得平平安安、開開心心、快快樂樂。耶穌說:『如果你依靠我,我擔保你今生得益處,來世得永生。』耶穌應許的『今生得益處』──我已經得到了;『來世得永生』──天父亦已應許來生有永生、有樂園。
人生其實很短暫,回看我年輕時的照片,轉眼間便是幾十年,看看今天的我,已經老了很多。縱使身體已大不如前,但是等到將來離開世界,進入另外一個新的生命,而這生命是無憂愁,只有快樂,且永遠快樂,那有什麼不好。所以無論地上的生活怎樣艱難,只要能回到天父身邊,咬緊牙關來渡過這些在地的日子,將來的好日子是永遠永遠的。如果你們心裡仍然有甚麼事情還未解決,唯一的方法就是回到天父的身邊,承認衪是你的天父。無論你們有什麼問題只要跟衪說,衪一定會照顧你、看顧你和管教你,你往後一定會活得平安、開心和快樂,所以信耶穌真的是好得無比。
我請大家一起低頭祈禱:『天父,我已經按照耶穌基督的吩咐,將我個人的見證,與眾弟兄姊妹作了分享。我亦將祢的生、死、禍、福,在他們面陳明一切。祢說過,如果在世上相信祢、接受祢,今生一定得益處,來世一定得永生。如果他們聽到耶穌基督的福音而接受祢,這人便算為有福氣。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的救恩,就白白地賜予他們,是無條賜予的。如果聽到了,卻又不信的,便是他們的禍,因為到了審判的時候,他們不能推說沒有聽過福音。
我麥基一家人已經相信了祢,而在座有多少人還未有相信,只有天父祢知道。求天父祢的靈,親自降臨現場,感動和揀選應該在這個時候返回祢身邊的人,來享受作祢兒女的福份。』
我現在奉耶穌基督的名呼召,你們有那一位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並返回天父身邊,作祂兒女的人,來享受作天父兒女的福份。現在請你們舉手,我想你們走出來,讓我領你們一同作一個決志禱告。只要我說一句,你們跟著我說一句就可以了。
現在請大家一起低頭祈禱:『慈悲的天父:感謝讚美祢,我剛才聽了祢的道,知道祢是最愛我的天父。在以前的日子,我們做錯了很多事情,得罪了祢,虧欠了祢的永耀,求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赦免我們的罪。我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做我個人的救主,亦做我生命的主,從今天開始,求祢大大使用我。在以後的日子,我有不懂的,求祢指教我;我有不明白的,求祢告訴我;我走錯路,求祢指引我;我有憂傷愁苦,求祢安慰我;我有病痛,求祢醫治我;如果我有任何成就,願意將所有的榮耀歸給祢的聖名。從今日直到永遠,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註一: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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