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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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立法敬君!

斯1:1-22

聖經的啟示不單對當代人(當然最重要是對當代人),但亦是給我們今世代者的啟示、教導,更給我們藉此眺望將來。

強國湮沒(斯1:1-2)

波斯曾是偉大的帝國,它竟能將曾雄霸天下的巴比倫瞬即滅絕,其版圖東延至今天的巴基斯坦,西至今天的土耳其及希臘小島,並伸展至非洲的蘇丹北部;它曾統領當世代二百年,直至公元前330年被亞歷山大所滅。可見這世界從沒有永恆的強國。昔日的羅馬、中國的唐朝盛世,甚至征服歐洲的元朝,豈不是一樣已衰落或消失於歷史中?若領導者真的熟讀歷史,便不會囂張跋扈。

亞哈隨魯王──其希臘名字是薛西斯一世,據歷史記載亞哈隨魯王是波斯諸王中最高大俊美、極具野心的統治者。他在位期間常與希臘的城邦爭戰,有數次接近成功階段但終功敗垂成。

王的盛宴(斯1:3-8)

亞哈隨魯王在公元前486年11月登基,年32歲。他在位第三年設下王的盛宴,這時間正正吻合公元前483年舉行的「戰爭大會」,他們正策劃如何進攻希臘,他召集了貴冑、官員、軍長及各省的省長到書珊城爭取他們的支持對付希臘。其國內有不同的民族,要統領他們委實不易,更遑論要人民、官員持續支持效忠朝廷,故他用180日時間款待他們及商議國事。亞哈隨魯王在他們面前展示他的財富與榮耀,以增加他們的信心定能兌現其承諾。

長達半年的歡慶之後,亞哈隨魯王為居於書珊城的「大小人民」設擺筵席七天,「他把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美好威嚴的尊貴給他們看了許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這日子滿了,又為所有住書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園的院子裡設擺筵席七日。」(斯1:4-5),這也顯示出其政治智慧,因為那麼多貴賓到書珊城半年之久,一定動員全城的人迎接服侍他們,故他用七天時間在御園的院子宴請子民,除慰勞外是平息民憤。V.6-7詳細描繪王宮的情況,聖經除了描述會幕及聖殿外是少有如此的記載。事實波斯當時的財富、榮華多至難以想像,及後亞歷山大大帝攻陷波斯後,在書珊的王宮中找到1,200噸的金、銀錠270噸,可見其國勢是何等厲害。

當一個人有錢有權便要用不同方法顯示其財與權,藉此表彰自己的身份,但這些炫富真的能叫人口服心服嗎?

抗拒王命(斯1:9-12)

當亞哈隨魯王宴請子民的同時,王后瓦實提也為婦女擺設筵席(斯1:9),到第七天,亞哈隨魯王飲得歡暢時竟要求七位太監帶王后出來,並要求她先戴上后冠──給各臣民看到她的美貌(斯1:11)。事實瓦實提是一位美麗得很的女士,故王才作出此要求,他不單炫富,更要炫美,藉此顯示其身份、地位,而這行動亦有政治動機,他派七人去接王后,即由他們抬著王后出場,有很大的氣派,使人可注視其高貴氣質,也可籠絡人心。但豈料是次卻受到挫敗,「王后瓦實提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斯1:12),亞哈隨魯王完全沒有想及或體會王后的感受──一些位高權重的人往往如此,常以自我作中心、不會想及他人。瓦實提想自己怎能如貨品般任人──甚至是平民欣賞、品評呢!而且自己也正宴請婦女故拒絕,但這抗命卻使亞哈隨魯王尷尬異常,特別要在出征前的關鍵時刻,連自己的妻子也不順從他,他怎能號令軍隊、臣民呢!怒火中燒是自然的事。

立法敬君(斯1:13-22)

亞哈隨魯王想不到王后會如此回應,他一下子也不知如何處理,因事件是沒有先例可援。波斯帝國有一慣例,若沒有王的傳召任何人也不得覲見王,否則會被殺,惟有特許的人才可以──這也是為甚麼以斯帖怕在沒有傳召下見王。V.11記載的七名官員名字及其後的哈曼便是特選人物,這七位大臣得到亞哈隨魯王的信任。亞哈隨魯王按常規請教這些「知例明法」的人,「…米母干,都是達時務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規,辦事必先詢問知例明法的人。」(斯1:14下),這些人的代表米母干建議立即廢瓦實提王后的身份,認為瓦實提這樣做不但公開冒犯亞哈隨魯的權威,亦同時冒犯了七個貴冑及「各省的臣民」(斯1:16)。本來只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突然間被提升至席捲全國的危機。王即時立法:「所有的婦人,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斯1:20下)。

這些侍臣建議立這法最重要不是為王乃是保護自己,因為全國身份最高的女性也不順從丈夫,若這消息傳出豈不會全國婦女也爭相效尤!作丈夫的會被藐視,那怎能駕馭其妻,故必需立法防止此事發生。而且這法令是永不能更改,並用不同的文字通報全國(斯1:22),即全國的人不論甚麼種族,在波斯統治下便需遵從。

以斯帖記的作者在全書中充滿了暗諷的信息,這章使我們看到強國之君不能操控自己的妻子,並要立法要人尊重丈夫,他接納米母干的建議立這法但其實弄巧反拙,因他在全國人民面前暴露出自己管不了妻子的事。

一個男人要發出命令才得到女人的尊重,這種尊重是毫無意義,或許對方懾於刑罰或自身利益──如經濟被封鎖,那只是表面的尊重,但內心卻不忿,口不對心,面尊心鄙,尊重與愛從來不是可以立法強迫出來的,神從來不會迫我們去愛祂,祂用祂的愛、美麗的屬性吸引我們歸向祂;那些單靠權力迫使人尊重和服從他的人,其實是經常活在擔憂別人不再尊重自己的恐懼中。以斯帖記的作者正嘲弄這波斯君王竟然用國家權力去消滅個人的憂慮,這反映出他們外表有權勢,但內裡卻非常脆弱。

波斯帝國擁有井然有序的組織,外表是建基於「法律和公義」,但在這章聖經我們看到這些「法例」是根據王及近身七個謀士的個人利益而即興制訂,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根據、詳細的考慮及討論,而這不能撤回並傳遍通國的詔命只源於米母干等個人對瓦實提抗命的事感到憂慮而立,這是人治還是法治呢!這是以法治國或是以法控制人民呢?法律和公義應是任何卓越政府的共同理想,但掌權的人被自己的恐懼和焦慮所驅使、或為自己的利益往往會濫用所交付予他們的權力。性格上有缺憾的領袖獨攬大權,後果不堪設想,牧者亦然。內閣大臣美其名為維護法律和公義,實則是為所欲為。以人民的福祉作為濫用權力的理據,這肯定不單是古代社會獨有的問題。

不否定國旗法、國歌法可立但要寬鬆,正如十誡中不可姦淫,這是最基本的婚姻法,但卻沒有法例規定怎樣去愛配偶,因那是逼不到的。若國家事事為人民謀幸福、官員清廉、社會公平,人民自然會愛那國家,甚至外族人也會愛。權力不是一切,越有權力若用得不好會越可怕,絕對的權力若沒有機制制衡便會越腐敗。

主耶穌基督的領導模式是「為人民服務」,是「僕人領袖」的方法,祂絕非基於個人的恐懼和憂慮,乃是基於祂作為宇宙之王,祂關心被管治者的需要,給那些需要者最好的安排而使歸向祂的人心悅誠服地去愛,「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而非「原來基督的權威威嚇我們」。

「立法敬君」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選妃入宮

因瓦實提被廢,亞哈隨魯王及後又懷念她,但又不能推翻自己所立的法,「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的忿怒止息,就想念瓦實提和她所行的,並怎樣降旨辦她。」(斯2:1),於是王的侍臣便建議從各省招聚美麗的處女到書珊城供他「享用」,再從中可揀一人為王后,以斯帖便在此情況被選入宮。這又再一次反映出有權力的人其個人怎樣影響其他人,這「選美」過程是一野蠻行為,只要皇帝興之所致,不論男女、上上下下都被其影響任由擺佈。我們不難推想各省怎樣選美再送至書珊城,當然有些是自願,希望得到皇帝的寵幸,可以飛上枝頭變鳳凰,但肯定很多是被逼的,那些少女被迫離開家園、親人,甚至只被皇帝寵幸(強暴)一次便只能在後宮終老一生,這是極大的悲劇,有權力的人其影響真大!

私怨變種

以斯帖記第三章出現一個鬥爭,波斯國一個巨富、亞甲族的哈曼,他因有錢故被亞哈隨魯王提升為官,甚至越超一切臣僕(斯3:1-2),並抬舉他,要一切人均向他下拜,當然眾人要遵從──甚或內心不滿,惟有一人──末底改不肯下拜,末底改是以斯帖的誼兄,「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斯3:5)。很奇怪,當時「全人類」均向哈曼下拜,他有財有勢但心胸卻容不下一個人對他無禮,而使他不安、氣憤;正如亞哈王因取不到一個平民的田園也是如此(王上21:1-16)。於是哈曼便控告末底改,但卻將個人恩怨變成民族問題,「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斯3:8-9),他「賄賂」亞哈隨魯王,因那時與希臘戰爭連連,國庫也有不足,故亞哈隨魯王沒有細問是哪一個民族便樂意接納其建議,要將那民族滅絕,更將立例的戒子交予哈曼任其行事(斯3:10-11),這其實是縱容哈曼以權謀私,且又立法通行全國(斯3:12-14)。這些行為反映亞哈隨魯王是明君還是昏君?其實歷史中我們也看到這些情況不斷重覆出現。

末世逼害

其實這次的逼害也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末底改在2章5節出場時作者指出他是便雅憫支派的猶太人,哈曼出場的時候作者說他是亞甲族人,暗示兩人之間的關係將反映猶太人與亞甲族人的世仇。

亞瑪力人是南面沙漠地區的遊牧民族,自以色列立國以來經常攻擊以色列,他們是世上第一個民族攻擊和企圖滅絕神新建立、與之立約的國家。因此,神應許摩西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要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17:8-16),在申命記25:17-19要將亞瑪力的名號永遠從天下塗抹,故也是世世代代的爭戰。這又再一次印証一個真理:越有權的人若其權用得不好便越可怕。故此我們看到政治上角力往往也是屬靈的角力。

今天及未來又如何呢?啟示錄指出撒但要求人「敬拜」牠,而願意下拜者從龍那裡得著權柄(啟13:5,7-8),拒絕拜獸的人生命將陷於險境。耶穌拒絕向撒旦下拜,結果猶太的特權階級與羅馬政權的屬世權力聯手對付耶穌,最終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攻擊神的子民實際上等如攻擊神自己的權柄、能力和屬性。雖然以斯帖記並沒有提及神或撒但,但隱約有一股力量驅使強大的波斯勢力去對付神的子民。這種力量要求人來「尊崇」和「榮耀」,拒絕膜拜的人就會被毀滅。不過,與此同時,有一股更大的力量正在保護、保守和拯救猶太人,使他們不致被滅絕。

今天及末世一些人──甚至基督徒也會為自己利益而放棄原則,向「龍」下拜,當然他們會即時得到利益、財富、名譽、地位,但他們卻會失掉了永恆的生命與獎賞;但一些拒絕向「龍」下拜的人定會受逼害,甚至死於非命,但他們卻得著永恆的生命、祝福與獎賞;這便是信心的挑戰,「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來11:1,37-39)。

願我們不單有心理準備,更要實質準備,好好打穩根基面對更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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