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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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除眼中釘(太7:1-5)

在我們的人生中,我們一定有一些摯友,關係較密切,能互相分享,但亦一定有一些我們不太歡喜的人,只是不歡喜的程度如何而已,有些只是當他不存在,有些則恨之入骨,視他為「眼中釘」,要除之而後快!但事實我們又不能真的“剷除”他,於是很自然地便會用言語去論斷、攻擊他們,而我們歡喜的人則會讚賞他、鼓勵他。

 當我們研讀這段經文時要清楚分辨神不是要我們作一個是非不分的基督徒,不准對一些事物作出判斷,不能對一些事情發出意見,或有辨識的能力。

–               主在同一章聖經「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5-20便教導我們要用神的話語及好的觀察去判斷一些“傳道人”“先知”講論的道理,要有批判的思考。

–               同樣,若一些人犯上嚴重的錯失,教會便需採取適當的行動,執行紀律(林前5章)

而另一個常論斷別人的原因乃因藉此掩飾自己的問題,甚或高舉自己。

故此,我們在論斷一些人時要小心,我們該注意好幾方面:

–               人前人後可一致

我們往往在一個人面前(特別是我們的上司)表現得恭恭敬敬,面對其要求會維維諾諾,但一轉面則是另一種態度、卑視他,批判其方法、指示,這不單是假冒為善,更是一個虛假的表現,兩副面孔,是非常要不得,當我們背後講論一個人的不是,我們要想想若那人突然站在我們的面前,我們能否繼續的講下去,繼續的批判,若可以則無妨講論,我們要記著「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27:5

–               判人之心來判己

人際關係上常出問題乃是我們常用一個不同的尺度去衡量自己與別人。我們會「寬己嚴人」,對自己或一些自己歡喜的人有較寬的尺度,即使犯錯,我們會有較多的體諒、解釋。但對別人或一些我們不歡喜的人,雖然犯上同一的錯誤,我們即會嚴加指責,絕不寬容。我們將別人眼中的刺變成樑木,將自己眼中的樑木削小成為刺,結果便是使彼此關係更僵化。我們能否做到同一的尺度,或差距不那麼大呢?

若成熟的,我們更應「嚴己寬人」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反之對別人可以有較寬鬆的處理,因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動機、處境、作那事的原因。正如法律上“合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我們便能較容易作出寬恕。

–               將心比己易尅制

若我們一天聽到一些人在我們背後給我們批判、論斷,而這些批判、論斷卻又不是事實的真相,當中有很多誤會,但這些言論已傳開了。而我們又會想到這些負面的言論會深深影響著別人對我們的看法、觀感,甚至影響著我們與其他人的關係,你會有什麼感受?處之泰然或心中不快?我相信一個“正常”人,內心一定會感到不快!難受!我們有受傷的感受,為什麼我們又將這些傷害加諸於別人身上,使人同樣受傷害?若我們能將心比己「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便會較易尅制我們的舌頭,不作出無意義的批判。

中國人有一句很好的話:「來說是非者乃是是非人」當我們常常批判他人,別人或許會歡喜聽,因這是人性「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箴18:8,但人仍會覺得你是一個“是非精”,你會否與一個常洩漏他人密事、常批判他人不是的人“交心”,將你內心的感受坦誠與他分享呢?絕不!因怕你很快又成為他口中的素材呢!反之,一個不去批判、論斷的人,別人從無在他口中聽到他對別人的論斷,人便會相信他是一位“密友”-能保守秘密的朋友,你便能與他交心、傾訴,請千萬不要以「是非」作人情!

–               人不曉得天曉得

人往往看到的只是一個表面事實,或只是一個事實的片段,並非全部的真相,我們若只將那片段作為批判的論據是不公平的,再者動機更不是我們可以知曉的-「知人口面不知心」!如:約瑟被告侵犯主母乃非事實,掃羅獻祭但卻不是為神乃為己,這些均是當時的人難以作出正當的判斷。

聖經中多次的提及只有神才能作出公平的判斷-神是察驗人心的神「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詩139:2,神是按人的行為作出公平審判的神「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且是審判人的隱秘事「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2:16

使徒雅各同樣有這樣的教導,「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4:11-12。我們可有如神的能力、洞察力呢?而且很多時我們的批判是按我們個人的主觀感受、喜好而作出,但卻不一定正確,昔日使徒時代的教會已有這些問題出現,一些人吃素,一些人吃葷,但卻彼此指責,一些人可能被指放縱,一些則被指過份,信心軟弱,但保羅清楚教導我們不能彼此論斷「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14:3-4。

–               雖然這世代對一些絕對的真理已越來越模糊,界線越來越混淆,但我們仍要有絕對的立場(如:對同性戀、賭博、婚外情的立場等),但我們要清楚分辨那些是絕對,那些是相對的,如:一些處事方式,敬拜選取的歌曲,表達的方法等。我們不要將相對的變成絕對,我們論斷前可有在神面前好好反思,我持的看法是否百份百正確?

記著我們若不是為較正那人的行徑,不是為了建立他,我們便不應作出批判,我們確信神也會管理、判斷,而且神的判斷是最清楚、公正,由神工作吧!我們只是神的僕人,我們不應代表神作出審判,我們要承認我們很多事所知是有限,只有神曉得。

–               除眼中釘再建人

這段經文除了教導我們不要論斷人外,另一個重點是我們可有對自己所犯的錯有認真對付,若其身不正又如何去教導人、建立人。「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羅2:1-3

主指責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他們表面是一個嚴守律法的人,亦因自以為義而輕看那些被視為罪人的人,因此主提醒他們要先省察自己的罪,除去自己眼中的樑木──除去自己的罪,才可以去除別人眼中的刺,建立他人。

事實我們若本身都犯著同一的錯,我們會較少指責犯同樣錯的人(若我沒有奉獻,我一定不會指正肢體不奉獻的錯,若我崇拜遲到,我怎敢指正肢體敬拜的輕慢,若我懶惰我怎敢指責另一些人的怠慢),我們在背後論斷人的錯,我們本身很大機會沒有犯上同樣的錯,故此我們才能有此膽量、大義凜然地批判,但我們不能忽略我們可能在其他方面有錯,只是表達方面不同,但這些錯在神眼中本質是一樣-都是罪,故此主提醒我們先除去自己的罪-我們個人獨特的錯,我們生命純全才可以對別人作出指正、建立,願我們除去自己的眼中釘,再建立他人。(主用樑木與刺作為一個強烈對比,事實眼中很難有樑木甚或刺,但這樣人會易明白,“刺”表示幼,除去眼中刺,本講章用我們易記的名-“眼中釘”,意思相同並無扭曲)

一些批判、論斷只會帶來傷害,我們要探本尋源,為何我對這人那麼不滿,要踐踏他,要打倒他,要除之而後快。同樣當我們被人批判、論斷,甚至覺得被針對,我們也同樣要反省為何如此,為什麼他不針對其他人只針對我?(千萬不要以不招人嫉是庸材作為原因)

我們人際關係上出問題,自然地我們與神關係同樣會出問題。我們要改善彼此間關係,要先改善我們與神的關係,而背後的論斷並不能造就人、建立人,只會做成破壞,而自己的形像亦受損,因我們是一個講是講非的人。

我們求神開我們的心靈眼睛看清楚自己的問題,求神赦免,加力,對付後再用愛心去建立他人,幫助他人從軟弱中得以重建。


反思:

  1. 過去兩週我可曾在人背後論斷過他人,為什麼我要論斷他?
  2. 我可有對一些人、牧者、上司不滿,為什麼有此情況?
  3. 我可曾經歷過背後被人批判的苦?我有什麼感受、回應?對論斷者我有什麼感受?
  4. 細想在我生命中仍有什麼缺點、不足,在神不能稱義之處,如何面對之?
  5. 若見到肢體、牧者有過失,我可怎樣勸諫之?


歡迎肢體對牧者宣講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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