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公共知識分子的挑戰(劉澎)
語音(普通話): 講員:劉澎教授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
很高興、很榮幸能有這樣一個機會跟大家作一點分享。今天晚上的課題是「基督徒公共知識分子的挑戰」,我就想根據這個題目說一下。
升過大學的人,在過去的中國國內就被認為是知識分子,這個「知識分子」的標準原來是高小,後來是中學,到了文革以後,上大學的人多了,上完大學的人就是知識分子。我自己在文化革命之前上過兩年初中,初二的時候,文革開始就沒有學校了,後來有十年我在山區的農村裡待了三年,在工廠裡待了七年,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毛澤東死了,江青進了監獄,大學又開放了,我又考試,是恢復高考的第一批,在非常激烈的競爭中上了大學,後來上了研究所;那個時候我自己很得意,我覺得我是不是可以說是一個知識分子呢?因為那個時候升過大學,特別是研究生的人太少了!但是後來上完整個過程才發現,從看書的角度來說是比別人多看了幾本書,其他的問題很大,因為你如果懂了這個事情以後,(如儒生說?宋˙蘇軾)的「人生識字憂患始」,你要是不識字,甚麼都不知道的話,也無所謂,你知道了以後,就有一個問題,就是:你知道這些事情,你知道社會的黑暗,社會的不公;你也知道如何利用你自己掌握的優勢,比別人多的資源達到社會比較高的位置,那你準備怎麼辦?所以,這時候的挑戰就比沒有上過學的時候更多了。
後來我有機會去了美國,在美國天天待在非常好的學校裡頭,天主教有一所大學叫「聖母大學 – Notre Dame」;同時我還去過美國其他很多學校,第二次去美國又到了美國的「Georgetown」,這些學校都是好學校。在這些學校裡頭,學完了以後,這個矛盾就更多了;當時我自己心裡頭實際上一直有一個掙扎,就是說,學了這些書,學了這些東西,看完這些書,要幹甚麼?這時候就牽涉到...我是倒著說,知識分子如果把這些所謂上過學的人叫做「知識分子」的話,你的前途沒有公共的話,你充其量只是比別人多看了兩本書,能夠把自己包裝起來,顯得好像是一個有文化的人,對這個社會有甚麼用呢?基本上是沒有甚麼用,對個人也許有點用;這時候公共問題就來了,但是,那個時候...我第一次去美國的時候是89年,中國發生了特別大的事情,就是「六四」,很多人站出來,為天安門事情來表示各種各樣的意見。這個天安門事件過程不說了。我在美國看到這些景象的時候,也曾經非常的熱淚盈眶,但是,當民運的高潮過去以後,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國外有一句話說:「喝狼奶長大的人,只會學狼叫」為甚麼呢?它是用了一種錯誤的方式來反對另外一種錯誤;如果一個黨有錯誤,那麼你反對它,你的方法和這個黨是一樣的,那它下台你上台,對這個國家有甚麼改變呢?基本上沒甚麼改變。而更深的問題是,怎麼樣能讓中國改變面貌?在這個「知識分子」前頭加了「公共」,你會關心社會問題,在「公共」前頭還得加上一個「基督徒」,這是甚麼意思呢?基督徒是一個人作人的標準,和你是不是有文化沒有關係,如果你有了一個基督徒對一個論理道德的標準,這個時候你再看社會的時候,你覺得有很多問題、有很多不公義的問題,你要解決這些問題的時候,如果你有上過學或者有讀過書,你才有能力去把這些問題上升到理論,來代表那些沒有聲音的人發出聲音,去為那些沒有機會讀書的人,把他們的意見收集起來放大、理論化、系統化,做出一個呼籲來。
我理解「基督徒公共知識分子」,就是有基督徒道德的、基督徒原則的、關心社會問題的,不是為自己謀私利的,上過學的能夠理論的、能夠有條理的、清楚的表達思想的人,這些人在中國不是很多;上過學的人很多,但是他們不關心公共問題;關心公共問題的人,可能是為了掌權;上過學,關心公共問題,同時是為了公義、是為了自己無私的奉獻、是為了體現愛,這樣的人就比較少。
當時我自己在美國就考慮了一個問題,就是中國的基督徒一直在一個受壓制的狀態之下,這一點大家都知道;過去的中央政策非常嚴苛,不像現在,二十多年前經常有聚會點的領導人被關起來的報導,而我能為這些人做些甚麼事情呢?中國有太多的教會,我知道的事情太多,我只有一個人,幾乎救不了任何人,我想,如果要改變中國這樣的一個宗教狀況,不是去替一個村、去一個聚會點說話,而是要從制度的層面、從憲法的層面、從整個體系的方面來作改變,要做這樣的事情,只要改變中國憲法對宗教的規定、從法律上來動手,把憲法上規定的權力還給每一個公民,包括基督徒,這樣的話,才能夠實現所謂「宗教自由」。本著這樣的一個想法,我放棄了在美國拿綠咭的機會,那個時候在六四之後,老布殊總統他有一個特別的總統令,凡是那個時候在美國的中國學生、學者,都可以自動獲得綠咭,那時候沒有一個人回中國,我回了中國!不是為了別的,我是覺得,我有我的生命,我在美國信了主,我想,如果我能為主作點甚麼事情的話,其他的事情我作不了,我沒有上神學院,我不是牧師,我去傳教、去印聖經,我很願意,但是卻有很多其他方面的限制,可是有一條,就是我知道中國過去的政治,我過去在機構裡工作過,我非常清楚中國的基層和中國的黨內的情況,我就用它來作別人沒有做過,或者需要有人做但還沒有做過的事情,本來這個想法在我回了國內,我一方面做我學者的研究工作,作為學者,我有一個講話或者出書的條件,另一方面,在做我研究之外,我自己搞了一個民營的小機構,做一件事情,就是推動宗教的立法。為甚麼要推動宗教的立法呢?我的理解是:不是要搞一個法律把宗教管住,而是要讓政府把他們的權力從通過行政手段管理宗教,變成一個法律手段來調解宗教;如果有了這樣的一個轉變的話,權力就從行政管理方式轉到法治,所謂的法治就是這個意思。如果這一天實現了,也就不需要宗教局,不需要那些官員來指揮誰當牧師、誰當和尚、廟蓋多大,就沒有這一套。為了這一個想法,我一直搞了十多年,弄了我自己的網站、開會、出書等等。當然,裡面的故事很曲折,幾乎沒有一個人會相信這個事情能夠成功,堂吉訶德和風車戰爭,這是一種理想主義、瘋子,或者是一種不現實的,一個人要改變憲法。但是現在呢?值得感謝的是,感謝神的恩典,就是神用了我這樣軟弱的人,一個微不足道的人,我慢慢的、慢慢的,這個聲音就從沒有任何人理睬變成續漸被大家知道,到現在變成大家都知道,有一個人在呼籲「宗教要立法」,不是去立一個「宗教管理法」,實際上是立一個「宗教自由保護法」,要保護公民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要從法律上實踐,宗教婚禮實踐、公民信仰,不是謹謹腦子裡的信仰,而是實踐上的自由。有了這一條以後,事情就開始發生變化,去年特別有意思的事,就是我的思想、我的觀點竟然第一次被官方的報紙媒體登佈下來;中國有一個《中國民族報》它有一個宗教專刊,這是唯一的一個公開發行和宗教有關的官方報紙,列了2007年宗教學的十大觀點,其中有一個就是我;我的觀點內容就是「法律和宗教」,也可能這是一個很小的事情,能在自由的社會裡頭,但在中國所有媒體都被官方控制的情況下,你可以想像一下,這是一個甚麼的現象?我們自己都沒有想到,我辦的網站上有六篇文章被報紙轉載,它搞了一個法律視野下的宗教,就是大家開始認識到這個問題了。
這是我自己經歷的事情,我只是想說一句,就是每一個人的力量都是非常非常有限的,但是,只要你把它用在正確的方向,去做那些需要做的事情,神會給你所需要的東西,會為你打開你需要開的門。中國有句話「但行好事,莫問前程」,我們需要的是「努力」,至於這個事情能不能實踐,這個要靠我們禱告,要靠神的帶領;但是,如果我們都想著「這個事情很好,讓其他人去做,也許做成,也許做不成,我沒有風險」,那我們就只是一個有知識的人,不是一個公共知識分子;而如果我們沒有基督的帶領,我們即使掌了權,我們和以前掌權的人也沒有區別。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作一個基督徒關心公共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