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 11 – 對孩子的培養)課 2 – 樹立進取的榜樣
對孩子的培養
樹立進取的榜樣
喬治‧科瑞士:教育學碩士、執業咨詢師
熙拉瑞M.孟卿格:教育學博士、執業咨詢師
在本講,我們會討論父母應如何為孩子樹立進取的榜樣。開始前,請用三四句話講講你為孩子樹立了什麼樣的行為榜樣。把你的想法寫在所附的問卷裡,然後將它放到一邊,直到本課結束之後再拿出來。我們建議你中途不要查閱經文,先一口氣讀完全部課文。然後,重讀課文並學習經文。
一、介紹
古人說,「因你行的事震耳,你說的話就無聲。」這充分表明人的行為比語言要強大得多!
二、觀察中的學習
1.以身作則是通過示範來教
我們學習的方法各異。學習本身是中性的,有好有壞。有的人發揮視覺的特長來學習,也有的人通過語言或感官來學習。學習的方法沒有對錯之說,哪一種方法最好,就是正確的方法。
艾伯特‧班督拉(Albert Bandura)在研究中表明,教孩子的最有效方法是為他們做出示範。孩子學會成人的行為相當快,他們觀看一兩次就學著干了。
以身作則從學術的角度被稱為「觀察式的學習」。其主導思想是通過觀察,我們能學到別人做事的方法。
這種學習方式把重擔放在榜樣人物的身上。被觀察的人必須完美地起榜樣的作用,否則,觀察者就學不到好的行為,反倒學壞。
觀察式的學習會對觀察者的潛意識產生影響,使他的行為有所改變。在一次實驗中,班督拉安排一群幼兒園的兒童觀看一個成年人對著一個氣吹的玩具人表現出語言和行為上的虐待。然後,他再把每個孩子單獨地和玩具人放在一起。孩子們都對玩具人進行了同樣的虐待。
班督拉又讓另一群兒童觀看一個成年人和玩具人和平地呆在一起。然後,他把孩子單獨地與玩具人安排在一起。大多數孩子都學了這個成年人的行為,安靜地坐在屋裡,根本就忽略了玩具人的存在。
觀察式學習方式的存在是人們反對讓孩子在電影和電視中看到性行為和暴力的主要原因。多數心理學家都認為,看這樣的電影能促使人在實際生活中模仿(約翰福音13:15;哥林多前書11:1;哥林多後書3:2-3,18;腓立比書3:17;帖撒羅尼迦後書3:9;提摩太前書4:12;彼得前書2:21;雅各書5:10;猶大書7)。
2.榜樣的作用
作為教育工具,榜樣本身是中性的。榜樣所示範的行為決定其好壞。榜樣有兩個主要作用。第一,它引起孩子內心對社會認可行為的共鳴。孩子可能已經知道幫助別人是好事。常看到成年人幫助別人會強化孩子的助人為樂的傾向。
第二,榜樣還教孩子學會反社會的行為。如果孩子看到成年人動手打人,並從中得到好處,他就很可能照著學。如果反過來,這個成年人因此受到了懲罰,孩子學著做的可能性就很小。
3.作榜樣的三種方式
(1)替代式
孩子觀察別人的行為,但自己並沒有加入其中。例如,孩子看到自己的父親打了母親。如果母親沒有反抗,男孩子就學到丈夫打妻子是正常的,而女孩子學到挨自己丈夫的打是正常的,自己不該反抗。雖然孩子沒有參與打自己的母親,但他已經學到打人是正常的。
(2)象徵式
孩子在錄像或電影中觀看到自己害怕的一景。如果孩子怕小狗,可以放映一個孩子快樂地與小狗玩的情景。
(3)參與式
手把手地教孩子。若教孩子穿衣服,父母可以先穿上襯衣,扣上扣子,直到孩子學會為止。然後,他可以再試著穿別的衣服。
三、做示範上進行為的榜樣
1.學習榜樣行為的不同方式
在與日常接觸的人面前,我們都作出行為和原則的榜樣。別人可以接受或拒絕我們的榜樣作用。我們是否接受或拒絕別人的榜樣作用取決於我們自己的生活原則和價值觀。
孩子受別人榜樣作用的影響極大。孩子越小,受的影響越大。這是因為小孩子沒有足夠的知識和閱歷。
由於孩子自己的生活原則和行為模式尚在成形狀態,就可能不加鑒別地全盤接受榜樣的作用。另外,孩子不會對他觀察到的行為產生質疑;他看到了,就接受。孩子越大,遇到的人越多,他的選擇性就越大。
相反,成年人已經有了成熟的生活原則和價值觀。這並不是說,所有的成年人都擁有明確的生活哲學。多數成年人被詢問時都講不出自己的生活哲學。人人都有自己的哲學。儘管沒有仔細想過,也不能充分地表達出來,成年人仍然按照自己的生活哲學決定自己的行為。
這意味著成年人能對榜樣的作用進行選擇,而孩子卻對它全盤接受。通常,成年人會用自己的經歷、生活哲學和原則對行為先進行篩選,再采用其中的一部分。選中的行為部分常常與他的個性相符(哥林多前書14:20)。
但是,有的時候成年人也會拋棄自己的閱歷、哲學和原則,而接受另一個榜樣。這通常在人有巨大創傷時才發生。這些創傷包括親人生命垂危或死亡、自己生命垂危、一生的工作付之東流、失業等改變生活的大事件。
當這些事件發生時,人自然會試圖理解什麼發生了,為什麼發生。這是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嗎?自己應該做些什麼能防止它的發生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在內心深處受到觸動,懷疑自己生命的意義。這成為我們生命的轉折點,我們在此時決定自己是誰,要成為怎樣的人,如何實現自己的目標。
在這個艱難時刻,人的肉體和情感面臨著最大的考驗。因此,人或變得更為堅強,或失去意志。我們對困難的態度決定我們是怎樣的人。
2.我們為孩子示範……
(1)人際關係
雖然父母是孩子的主要榜樣,但所有和孩子有接觸的人都會影響他的成長髮育。因此,了解和控制對孩子的各種影響(如成人、同伴、電視、書籍)十分重要。如果想讓孩子成長為性格成熟、敬畏神、以禮待人、尊重政府和社會的人,我們就要示範給孩子看。
若要孩子敬畏神,我們怎樣做出榜樣呢?我們讀聖經,禱告,去教會,與基督徒交往,按聖經的原則而生活。做商人的如果一星期有六天都以欺騙為生,而有一天去教會聽到人不可說謊的指教,孩子一定會感到困惑。從牧師、父母或別人那裡,他們聽到神說欺騙是罪過。父母甚至對孩子強調過這是錯誤的。當孩子看到父母教的是一樣,做的卻是另一樣,他能學到什麼呢?他學到神不重要,可以拋開神,為所欲為。這樣做,父母不僅沒有教孩子去敬畏神,反而還教給他神在生活中不重要。
這也同樣適用於為孩子示範出自己與他人和社會機構的關係。如果父母做不到言行如一,孩子也會這樣學。
(2)生活態度
父母還為孩子示範出自己的人生哲學、生活態度和價值觀。這可能不像示範行為那樣充滿戲劇性,但仍然起到榜樣的作用。若父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責備別人,就在示範一種人生哲學,孩子就學到自己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如果父母從售貨員那裡接到了多找的錢,沒有退還,其實在教自己的孩子偷盜的好處。父母以前可能告訴過孩子偷盜是錯誤的,但孩子看到父母沒有還多找的錢,會以為自己也可以偷盜。
3)慈愛
孩子通過觀察父母學會如何表示愛。父母如果按神的要求表達愛心,孩子也學會以基督的方式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他人。若父母只是說,「我愛你」,但又爭吵打架,孩子會對愛產生錯誤的觀念。愛心決不是打人或咒罵,仇恨才是。在不和睦的家庭,愛和恨的界限太含糊不清,孩子根本無法鑒別。
愛是人際關係的基礎。愛和情慾有天壤之別。兩者都屬情感,能用肉體的方式表現出來。但兩者的區別在於愛是奉獻,是為被愛人的最大利益著想;而情慾是索取,索取者只考慮自己,不顧他人。孩子學到的是愛還是情慾發生在早期發育階段(列王記下11:21-12:2;歷代志下25:1-2,26:1-5,27:1-2;箴言1:1-7)。
(4)反應
孩子通過觀察父母面臨各種事件的表現來學會自己如何在類似情況下進行反應。若父母在不愉快的情況下,總是大發雷霆,孩子也會這樣做。如果父母受別人冒犯時,過於感情用事,孩子會照著學。但父母若能鎮定成熟地處理危機,孩子也就學到了。
(5)進取心
父母為孩子在進取心和人生目標方面也做出榜樣。當父母在生活中沒有目標,只是隨波逐流,孩子通常也這樣做。若父母的目標僅僅是弄到足夠的錢酗酒、吸毒,孩子就學到個人享受才是生活的目的。如果父母的目標是成為百萬富翁,孩子就學到錢在生活中是最重要的。若父母的雄心壯志是服侍神,孩子就能學會去服侍神。
四、什麼時候做榜樣
1.越早越好
我們必須開始從孩子出生之日起,就為孩子起榜樣作用!有研究表明,孩子在一天大的時候就能模仿成年人的面目表情。嬰兒還有非常好的記憶力。有的記憶只持續幾秒鐘,有的能持續一生。還有的研究顯示,尚在子宮內的胎兒也會學習,受外界的影響。你身為父母,對這感到不安嗎?是的,你應該有不安。從孩子生命的一開始,你就成為你孩子的榜樣。這是個怎樣的榜樣呢?
孩子在任何年齡都能學習。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在四歲時就能說話,讀書,用英文、法文和拉丁文寫作。在今天,這已不太常見,但當時對貴族子女來說卻很普遍。孩子一定會學到東西的,父母有責任決定他們可以學什麼。神說要教育孩子走神指引的道路(申命記6:7;約書亞記8:35;詩篇34:11,78:4-8)。
嬰兒和小孩子對學到的東西非常有接受性。人在生命初期學的東西很多,大多數的學習是通過父母的榜樣進行的。這是父母和孩子之間非語言性交流的結果。言教通常是為了強化或解釋身教的榜樣作用。
孩子模仿父母有幾個原因。他們與父母在一起的時間比別人的長。由於孩子總與父母在一起,他們依靠和相信父母。
2.有效榜樣作用的基礎
人,特別是兒童,在思想和行為上模仿他們所信任的人。這種信任是建立在榜樣的名望、身份和能力之上的。對孩子來說,榜樣常常是自己的父母親。想一想你自己行為方面的榜樣人物,他是不受教育、沒有身份的人嗎?當然不是。我們的榜樣通常都是社會中有聲望和受尊重的人。
向榜樣學習時,我們努力模仿榜樣。起有效作用的榜樣要擁有越多越好的性格特徵。這些特徵可以是肉體上、思維上、情感上和精神上的。
好的榜樣言行一致。言行不一的人會造成困惑。這樣的情況發生時,孩子通常不會重視言語,而學會他的行為。
好榜樣對孩子會有積極的鼓勵。他以積極的態度指導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也對孩子有積極的影響。孩子看到榜樣的行為越頻繁,就越想模仿。
五、結論
父母為孩子樹立進取的行為和態度時,他們在表達對孩子的愛。他們希望孩子成為最出色的人(申命記6:7)。在孩子面前顯示進取行為的榜樣是一種獻身行為。
進取行為不僅僅是想讓孩子在社會和財政上有成就,而是讓孩子和神的關係成功(箴言22:6;約珥書1:3;約翰福音21:15;使徒行傳2:38-39;提摩太前書3:4-5)。
現在,請複習課文並學習有關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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