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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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 3 – 理解我們的感覺)課 1 – 我為什麼會感覺這樣?

第三單元第一講
我為什麼會感覺這樣?

比爾‧逋汝爾
釃利‧布朗
熙拉瑞 M.孟卿格 (Dr. H.M. Motsinger) 教育學博士、執業咨詢師

開始本課之前,用幾分鐘時間寫一句話,描述一下你對神和耶穌的感覺。然後試著解釋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請將你的想法寫在所附的問卷上,然後將它放到看不見的地方,直到本課結束之後再拿出來。其次,我們建議你一口氣讀完全部課文,中途不要查閱經文。最後,在完成問卷之前,回頭更細緻地學習一遍。

第二單元的課程幫我們理解我們的行為。我們已注意到「新生命思維」對我們的行為有影響。我們的思維和感覺會決定我們的行為。在這幾講裡面,我們要觀察一下我們的情感,看一看我們究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

一、介紹

有位母親被部隊通知說,她的兒子在戰鬥中犧牲了。她為失去的兒子悲傷哀慟了好多個月。過了一段時間,人們才發現弄錯了,她的兒子其實還活著。但是,這位婦女多個月來悲痛之極,其程度決不亞於若是兒子真的死去的情形,因為她相信兒子死了。這個故事表明,我們的感受和行為其實是基於我們所信的事,儘管我們所信的也許是錯誤的。

A. 事實並非感覺

今天有這樣一個錯誤的哲學,倡導「只要讓你感覺好的,就可以去做。」它認為人只應該做那些讓他們感覺好的事。我們被人鼓勵去尋求有刺激性的,令人興奮的冒險行為,而避免做讓人感覺不好的事。

B. 智慧的選擇不能僅靠情感的支配

我們每天都會做出影響自己命運的決定。我們作決定時,必須小心不要只跟著自己的感覺走。感覺並不一定是現實。我們中的有些人感情用事,也有人儘管感覺要他們另有所為,但卻以信為依據而行事。我們應問,「感覺是可靠的嗎?」

我們是按神的形象造的 (創世記 1:26-27,2:7)。因此,我們是受之物中最特別的一類。按神的形象所造,我們有特殊的能力去體會和經歷情感。與動物不同,我們能體會到更多樣的,更深刻的情緒和感覺。由於神設計我們時賦予給我們感情,我們就應在作決定時表露這些感情。

所羅門在箴言中說,「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 12:15,14:12)他告誡我們,沒有神的人只會選擇自己的路。若依賴感覺好不好或只為了滿足自己的生理慾望,我們就會不聽勸誡(箴言 1:7)。所羅門說,智慧人聽得見,還增長學問,並去尋找智謀(箴言1:5-6)。

在約翰一書 4:8,我們學到神是愛,並在第 18 節,瞭解到兩個基本情感是懼怕和愛。在提摩太后書1:7,我們又知道神賜給我們剛強、仁愛和謹守的心。

在本講,我們要找尋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們為什麼有這樣的感覺?感覺和情緒是什麼?感覺如何影響我們所做的決定?我們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嗎?」

二、感覺

A. 感覺影響我們的行為

人隨時都有可能遇到一個環境,領略它所帶來的好的或懷的感覺。這種情感上的反應結果對我們如何行為和應對事情產生建設性或破壞性的影響。人有可能在短期內就經歷到痛心、悲哀、憤恨、狂歡、憂愁、喜樂、快活、惱怒、畏懼、分心、無聊、噁心、煩惱、不滿、驚奇或興奮。其中任何一個情感都能導致一個看得見的行為。這些經歷可能會產生突然的行為反應,或者,它先進入潛伏期,過一段時間後才表露出來。

人以語言行為(言詞)和非語言行為(行動,反應,或沒有行動)來表露自己好或不好的感覺。人的個性反映出自我思維、行為和感覺的結合。行為依靠思維和對思維的感覺。我們的行為也是一種交流,這種交流至少不亞於語言交流的內含。

B. 神賜給我們感情

神造我們並給予我們能力去感覺或體會情感。所以,神也賜給我們能力去理解這些情感,使我們能享受,應用情感,而不是被情感所傷害。我們面對的挑戰是要理解情感的性質、它對我們處事的影響及我們如何用它來榮耀神。

C. 感覺存在於頭腦

情感,無論是仁愛,還是懼怕,都存在於頭腦中。它是頭腦所注意,所認識的產物。情感對我們的思維和行為有回應。不管頭腦是否知道一句話,一件事是真是假,都將產生出與思維相稱的情感來。對事實的誤解導致不準確的情感。能影響我們感覺的其實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們對事件的解釋。對事件的曲解會引起相應的情感。

有人說,「感覺是人自己情緒狀況的主觀意識。」從這些新生命行為課程中,我們最終會瞭解到,頭腦是我們的思維,感覺和行為的核心。「心」在頭腦。感覺是情緒健康的人身上重要的一部份。在情緒健康的人身上,感覺傾向於仁愛,不是恐懼;傾向於分享,而不是自私。

D. 感覺是反應

我們所遇到的任何事都可能引發一種情緒上的反應。下面所列的是我們如何對一個事件做出反應。

  • 我們先經歷一種感覺或情緒(恐懼,驚慌,喜樂,傷心等等)。
  • 在同時,我們對這個事件加以思考。我們會意識到剛剛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對事件的識別性反應)。
  • 我們然後體會到自己身體裡的化學變化。這些化學反應或導致一種自然的安撫效果(副交感神經反應),或產生激素來刺激我們的身體(交感神經反應)。
  • 最後,一個看得見的反應就會出現。

這四步會在一秒鐘內發生。

三、不良的感覺導致不良的結果

從下面的事例中,我們將看到不良的感覺如何影響決定,決定又影響行為,而行為有時會決定後果。

A. 亞當和夏娃

據創世記3:1-24 的記載,亞當和夏娃因為他們的決定,被趕出伊甸園,離開了神。夏娃跟隨她的內心慾望和感覺,吃了禁果。她又把禁果交給亞當,而亞當選擇不聽神的話,聽信了夏娃。亞當是憑他的感覺做的決定。

B. 摩西

據民數記 20:8-12 的記載,摩西不被允許進入應許之地。對以色列人的憤怒使他盲目,不能清醒地思考。在憤怒中,他違背了神。憤怒使他只能在應許之地以外死去。摩西讓他的感覺支配行動。

C. 彼得

據馬太福音14:25-31 的記載,彼得將他的目光一從耶穌身上移開,就開始下沉。他的恐懼叫他懷疑自己能否在水上行走。彼得在開始到水上行走的時候是相信耶穌的,但一害怕,他意識到自己幹的事是不可能的,就下沉了。彼得的畏懼叫他把目光從耶穌身上移開了。

D. 猶大

據馬太福音 27:5 的記載,加略人猶大因為他的行為及其引起的罪惡感上吊自殺了。由於貪婪,猶大很想弄到錢。貪婪混淆了他的判斷力。他的決定自私自利。當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後果時為時已晚。他無法承受自己的懊悔、悲哀和罪惡感。猶大不願面對他人,而上吊自盡了。

在以上事例中,我們看到,他們做決定時都忽略了對神的愛和信心。

四、良好的感覺導致良好的結果

A. 約書亞

據約書亞 24:15 的記載,約書亞表達了這樣的誓言,「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 約書亞緊接在摩西之後侍奉神,帶領以色列人走過曠野。他(思維)目睹了神的力量如何通過摩西做工。在這四十年來,神餵養和保護了以色列人。摩西死後,神揀選約書亞領導以色列人,渡過約旦河,進入神的應許之地。神許諾要像保護摩西一樣,保護約書亞。約書亞愛神,相信神(感覺),就按神所言行事。他領以色列人過了約旦河,進駐迦南地。約書亞決定進入迦南地,是基於他有仁愛和信心的良好感覺。他親眼看見過耶和華的大能,相信神會照顧和保護信賴服從他的人。約書亞是靠信念、希望和神的愛而行。

B. 以利亞

據列王紀上 18 的記載,當受神差遣去面對一個拒絕神,敬拜別國偶像的君王時,以利亞滿懷信心,勇敢無畏。神曾借助以利亞的手大施神跡。當以利亞向假神巴力的先知挑戰時,他知道神比巴力更強大。他滿懷信心(感覺),站在巴力的四百五十名先知面前。如果沒有對神的瞭解,以利亞也許會有因懼怕而生的不良感情;但他沒有這樣。以利亞有信心,所以能向神的對手挑戰。

C. 路得

據路得記的記載,路得決心跟從拿俄米回她在伯利恆的家。俄珥巴聽到拿俄米說,「神的手已舉起來反對我」之後,就回到她自己的國家去了。這並沒有阻止路得要跟拿俄米走。她對拿俄米的愛堅定不移(感覺)。這是她無私的感情流露。路得可能聽到過她丈夫和虔誠的拿俄米講到這位萬軍之主耶和華。她的信念使她相信伯利恆的確是應許之地,決定跟從拿俄米。結果,路得找到了更好的土地,更好的家;最重要的是,她找到了神。

這些人做決定時是基於對神的愛和對神的信。

五、我們的情感由我們自己負責

A. 心情是由我們自己決定的

正如有人說的那樣,「沒有人能強迫我氣惱或快樂。」是我自己要氣惱或快樂的。只有我自己才能決定是感到失望,還是快樂,愛戀還是懼怕。當我們越以耶穌的心為心來控制自己的感覺、思維和行為,我們的喜怒就越恰當。我們仍然會憤怒,但這是「正義的譴責」,而不是出於懼怕和自私的憤怒。

情感是對適應生活環境變化所經歷的反應。文化背景和環境會影響我們的情緒。這有許多方面的例子。(請複習第二單元第一講中的控制我們行為的四個「G」。)

箴言 24:19 說,「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我們常說,「那人讓我不快。」而事實卻是我們自己選擇了氣惱。我們完全可以選擇別的情緒。

我們如選擇快樂的情緒,就能得快樂。就像史迪文‧寇韋(Steven Covey)在他所著《最有能力之人的十二條習慣》中問的,「天陰的時候,你也感到情緒低落嗎?」若真的如此,這是因為你對消極的事物作出消極的反應而已,是你自己的選擇。寇韋表示,人有主動性(而不是被動反應性),能選擇「自己心中的天氣」,不管外面是雨是晴,對他們來說都是一樣。

B. 建設性或破壞性的感覺

感覺與行為不同,它沒有正確和錯誤之分,但卻有建設性或破壞性的影響。我們不能說這些感覺全是好的,那些感覺全是壞的。神為我們造了身體,使我們能以正確的感覺、正確的思維和正確的態度來產生正確的行為(加拉太書6:7-8)。而錯誤的思維會產生錯誤的感情,錯誤的感情就會導致生活中錯誤的行為。

感覺是自尊的基礎。我們都希望把自己看作是有理智、有邏輯、有知識的人。我們常與人談論自己的學識、記憶和處理問題等方面的事,這些事多與人的鑒別能力有關。但說句實話,我們都會承認,最常困擾我們的其實是我們的感情。

感覺是人彼此之間關係好壞的基礎。不良情緒所造成的後果在人的情感領域和社會行為中隨處可見。情緒不佳可導致整個感情的惡化,從一點點緊張到精神的徹底崩潰。全身都會對頭腦中的想法做出反應。

如果不能控制破壞性的情緒(如恐懼、憤怒等等),我們就會被它所征服。若要與他人建立健康的關係,我們必須在鍛煉自己思維的同時,也鍛煉自己的情感,防止讓恐懼、憤怒、不滿、罪惡感等不良情緒支配我們的生活。雖然我們不能禁止某種情緒的出現,但能選擇如何對待它。

我們如果能有基督的心,就可以接受自己的責任和行為後果。這些行為的一切結果都應是榮耀神。在腓立比書 2:5-11,保羅寫道耶穌基督如何為我們樹立了榜樣,我們可以瞭解基督的心。在第十一節,保羅說,「無口不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所以,我們一切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去榮耀神。遇到要我們說「是」,還是「不是」,決定是走,還是離的時候,我們應該問這樣一個問題,「這榮耀神嗎?」我們的行為會給神增光還是抹黑呢?

六、結論

感情絕非現實!消極的思維會導致消極的情緒。生活要想有變化,我們必須要改變自己的感覺和思維。這關鍵在於我們的頭腦如何思維。我們可學著讓自己的感情為我們頭腦中的價值觀服務。

我們能通過自己的行為、思維和感覺來改善或破壞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人際關係。仁愛、憤恨、恐懼、氣惱、罪惡感及冷漠等情緒都會影響到我們的行為、感覺和思維。保羅在歌羅西書 4:6 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

以賽亞 55:8 講到,「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我們不是完人,會有與人的罪性相符的想法、慾望和行為。但是,越能以基督的心為心,我們的想法和行為就越與神的意念和道路相符;我們也越能用神的眼光來看待事物。若真能從神的角度看世界,我們將在感覺和行為上有飛躍。

我們的感情和習慣是可以改變的。讓基督滲透到我們的感情和習慣之中,我們就能讓基督支配我們的思想、感覺和行為。雖然我們控制不了別人怎樣評判我們,但能選擇如何做出反應。「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就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箴言25:28)

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爭取將基督放在心裡(加拉太書 2:20);這樣,我們的感情、思維和行為會反映出神的愛,無論是現在的生活還是永生都將充實圓滿(約翰福音10:10)。


承蒙「New Life Behavior International」 (NLBI)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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