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聖經沒有人再寫下去?
文〔葡萄樹傳媒〕羅思美
有網友問:「為何聖經沒有人再寫下去?」
為了回應這個問題,以下提出一些簡單的答案:
在還沒有回答以上的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白目前基督教的聖經是一本怎樣的書,它是怎樣纂輯而成,它又是怎樣流傳下來的。
聖經這本書是由兩大部分組成的:前半部稱為舊約,有39卷,後半部稱為新約,有27卷,前後合共66卷。 舊約首先記載宇宙真神創造天地和人類的經過。接著記載人類墮落後,神如何揀選一個民族(即以色列族),要通過這個民族來彰顯祂自己,好讓祂所創造的人類可以認識祂,並與祂和好往來,可是以色列民族畢竟失敗了,沒有達到神的要求,這一點,神當然早就知道的,所以在舊約時代,神便一再藉著眾先知和屬祂的人,預言祂要差遣祂的兒子到世界來,為人類的罪惡作代罪的羔羊,以救贖人類脫離罪惡,好享受神所預備的永生和國度。從歷史角度看來,整部舊約就像一部人類的淪落史。到了新約,它一開卷就記載耶穌基督的事蹟,證明耶穌的降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 – 神的兒子降世,為了要拯救世人。接著新約便記録耶穌的救贖工作,並祂死而復活後教會成立的經過等等,最後還預言耶穌要第二次從天降臨,在地上設立祂千禧年的國度。簡言之,由新舊兩約合併而成的聖經,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一切有關人類所要知道的重大事件,都具備了。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 三章16節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句話,意味著聖經的來源,並不是出於人意。 在人看來,聖經雖然是由四十多位作者(有的是君王、是先知,也有的是祭司、是使徒,甚至也有的是無名氏),經過一千六百多年才完成的,但其真正作者乃是神自己。人的手筆,不過是神的工具而已。從時間上說來,39卷的舊約聖經,在耶穌的時代(紀元初),已經完成,耶穌在世時,便經常引述,肯定它是神的語言; 至於27卷的新約聖經,也在第一世紀末完成,此後,便再沒有任何經典賦有聖靈默示的印記。舊約中的《箴言》說:「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言 卅:6)而在新約聖經最後一卷的《啟示錄》裡,主耶穌更是鄭重的警告世人: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啟示錄 廿二章:18-19節。
可見在新舊約聖經以外,神不許可任何人擅自加添或減少祂的話語。當然,在聖經的編纂過程中, 除了現存的66卷以外,也還有一些次經和偽經,曾一度受人們的歡迎和喜愛,但經過時間的考驗,都逐漸被淘汰,沒有受到重視,因為它們都不純粹是由神默示而來的經典。再者,在教會的歷史上,雖然也曾經有人自稱得神的直接啟示而著作成文,當作經典,如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創立人施密約瑟 (Joseph Smith,1844),便是其中一個例子。但今天所謂的摩門經,其實是充滿了許多不合聖經真理的,絕不能和聖經等量齊觀。 使徒約翰說得很清楚:「凡靈不認那穌,就不是出於神,這就是那敵基督的靈」 約翰壹書 四章3節。
今本聖經以外,神實際上並未直接啟示任何人去再作補充。也沒有正常的基督徒敢說:他的書像聖經一樣,完全是由神啟示而來的。屬靈的書籍,充其量,只能說它含有神的話語在裡頭而已。聖經之所以跟任何其它著作不同之處,一方面,在於它宣稱它是直接由神啟示而來的。所以聖經所記載的歷史事件,都一一可考,有根有基,絕非捏造而成; 而且在另一方面, 聖經上的許多預言,都無不一一應驗,這是聖經出於神默示的最有力證明,它比任何人的個人經驗都重要。 耶穌的及門弟子彼得跟從耶穌三年多,目睹耶穌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說:
「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他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後 一:16-18 。但他沒有停在這裡,以個人的經驗作為最終的依據,所以他接著又說:
「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豫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豫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纔是好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豫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一19-21。
可見聖經不是人可以隨意杜撰(寫出來)的。使徒保羅也說:
「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帖後 二:1-2。
在舊約裡,耶和華神曾對先知耶利米說:「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豫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豫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耶利米書 十四章14節。
耶穌在世的時候,也曾經告訴祂門徒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馬太福音 廿四章:4-5 節。
聖經是世界上最暢銷的書,也是獨一無二的經典,它是宇宙真神啟示祂自己的書。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唯一依據。 它經過幾千年的歷史考驗,一一不爽,證明它真實可靠。有了這樣一部書,我們的人生便有了方向,有了目的。 我們在大千的世界中,再不必暗中摸索,因為我們有了指路明燈,正如《詩篇》上所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110:105 我們可以像詩人那樣的讚美神說:「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詩篇119:89。
P. S. 我們若想進一步了解聖經的權威,可參考有關的書籍,如張郁嵐著的《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嗎?》 以及證主協會所出版的《鐵證待判》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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