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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出口,聖者出走,仁者出手(林豪恩先生)2019.7.21

音訊:廣東話

講題:智者出口,聖者出走,仁者出手 
經文:路加福音10:25-37
講員:林豪恩先生

  1. 引言

今天的福音經課講述的「好撒瑪利亞人」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當大家讀這個故事的時候,有沒有感到這故事的諷刺和張力呢?這個故事很可能一次過刺激了三種人,其中兩種是「明批」,另外一種是「暗串」。何以見得呢?因為這三種人在故事中都被安排為負面角色。第一種可能感到不愉快的是律法師,故事中的角色是「起來試探耶穌」;第二種可能感到不是味兒的是祭司和利未人,他們在故事中的形象是「見死不救」。第三種呢?故事好像沒有提及第三種負面角色,不過,卻把正面的角色安排給撒瑪利亞人,而不是猶太人。讀者可以從這段經文的上文,路加福音9章51節看見當時的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之間的群族關係:

9:51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9:52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頭走。他們到了撒馬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他預備。

9:53那裏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

9:54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

在這種不友好的群族關係之下,故事把正面的角色安排給撒瑪利亞人而不是猶太人,可能會令猶太人不滿。如此講述這個「救急扶危」的故事,如果用今天的公關角度來看,真是公關災難。律法師和祭司群體都是當時的宗教領袖,而猶太人正是耶穌和門徒的自己人,開罪他們,真是自討苦吃。如此這般,耶穌仍要如此講述這個故事,門徒仍要記錄這個故事,對我們有甚麼啟發呢?

二.經文

10: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10: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樣念的呢?」

10: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10:28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10: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10:30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

10: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

10: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看見他,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

10:33可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10: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

10:35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

10: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

10: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做吧!」

三.釋經與應用

1.智者出口

10: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10: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樣念的呢?」

10: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10:28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10: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在當時的宗教社會,律法師一方面是解釋經文的專家,同時也是解釋法律的權威,因此,若要問故事中誰是智者?非他們莫屬了。律法師的問題:「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是十分正當的,耶穌沒有理由不回答。不過,這又是一個不懷好意的問題,因為作者指出問這個問題的動機並不是為了獲得答案,而是「試探耶穌」。無論是真情或是假意,耶穌真誠地回答:

10: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樣念的呢?」

10: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10:28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可能因為耶穌這樣的示範,使徒彼得寫彼得前書時也如此教導後輩:

3:14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3:15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這位律法師問:「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其實他是沒有打算按著耶穌的建議去做的,他來,只是為了找耶穌打「口水戰」。撇開「試探」這種如此兇險的狀況,在生活上,你有沒有見過別人來問問題,其實並不是想聽答案,只是想講自己的意見?有沒有試過有人來尋找建議,其實並不打算聽建議,只是尋找支持的聲音?有沒有試過有人來請教工作如何做,其實並不打算做,只是打算說服你不用他做?

媽:阿仔,今次考試成績咁差,你要想辦法改善啦!

仔:阿媽,今年D老師教得咁差,有乜辦法成績唔差呀!

媽:如果老師真係教得唔好,你更加要用多D時間溫書啦!

仔:阿媽,隔離屋個明仔夠用好多時間溫書啦,又唔見佢成績好好?

媽:阿仔,阿媽讀得書少,唔識教你,不如俾錢你去補習啦!

仔:阿媽,唔好嘥錢啦,你睇下,幾多人去補習,又唔見佢地個個成績都咁好!(反駁所有建議,即是甚麼也不用做!)

古語有云:

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正好眠。過得秋來冬又到,收拾書本好過年。

(結論就是:任何時候都不適合讀書!)

政府制定政策前,喜歡請學者做研究,提供數據、分析及建議。不知道在座的老師們有沒有接過類似的委託呢?幾年前,政府委託一位長期關注退休保障制度的學者,帶領其團隊研究退休保障方案,隨後向政府力薦「全民退休保障」,結果卻遭受冷待,更被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批評方案「不切實際」,指斥其研究團隊沒有「認真學術研究應有的態度」。該教授回應「作為研究者感到憤怒」,更批評政府向公眾推出的諮詢文件「不盡不實」、「只當我們是傻瓜」。教授經此一役,感到政府只說不做,向公眾表示:「今屆政府,百分之一百不會實施退休保障改革,大家不用寄以厚望。」

從耶穌與律法師的答問來看,律法師是知道答案的,而且耶穌也肯定他所知的:

10:28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10: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律法師當然要證明自己有理,如果反駁成功,就代表不用按著耶穌的建議去做,畢竟,律法師是沒有打算切實地去做的。用說話去逃避行動,或者用說話去推卸責任,在現實上也屢見不鮮,或者,不少人也有如成為律法師一樣的智者潛質。智者可能知識比人豐富,所知道的也正確,而且能言善辯,不過,在這個故事中卻是負面的角色,並不是耶穌建議讀者學習的榜樣。

2.聖者出走

10: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10:30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

10: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

10: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看見他,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

如果律法師是智者,聖者一定是祭司和利未人。祭司和利未人「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常見的有三種解釋。第一種是說祭司及利未人可能擔心這位受害者不是律法所界定的「鄰舍」,而現場狀況又不容許他們確認對方是否受割禮的人,因此還是留給其他人協助為妙。第二種解釋:律法禁止祭司觸摸屍體,如果摸了,就是不潔淨。祭司和利未人或者是為了潔淨的緣故而對路旁的不幸者避之則吉。第三種解釋認為,祭司和利未人擔心劫匪還埋伏在附近。若停下來幫助受害者,自己也可能成為劫匪的目標。無論我們用甚麼理由來為祭司和利未人「聖者出走」的表現解釋,故事對他們的評價卻是呼之欲出的。從另一個角度看,無論祭司和利未人如何合理化自己的表現,維持聖者的身分而自我感覺良好,其他人對他們的觀感難免是「見死不救」。人們對於祭司和利未人這種「離地的神聖」是有感受的,因此,當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傳道,切實關心及回應人們身心靈的需要時,人們擁戴耶穌而令祭司和利未人妒忌。今時今日,人們的選擇比二千年前更多,也更自由,人們更會用腳去投票。

在西方世界早已有信徒離開教會的現在。David Kinnaman於《論盡基督徒》(UnChristian,中文版二○一○年)剖析教會文化六項因素導致十八歲至三十歲青年信徒離家出走:教會過度保護、信仰經驗膚淺、對科學欠缺理性、對同性戀過度論斷、信仰過度排斥性、對疑惑者極不友善。這些不同因素交織,使有理想的青年信徒感到難以在堂會內健康成長。(胡志偉:再思青年信徒出走教會現象)

在亞洲,基督教人口比例最多的韓國,教會正經歷一個大問題,就是整個世代的信徒出走。 彭書睿分析,信二代、信三代對韓國教會內部領導層習染官僚氣感到厭倦,加上韓國社會競爭激烈,工作、教育、世俗主義都帶來教會牧養很大的衝擊。(基督日報:韓國宣教盛勢下降 牧者:信二代出走接棒無援)

香港呢?在一份報章(經濟日報)讀到一篇名為「10個關於信徒離開教會的原因」的文章,其中幾項如下:

  1. 當你唔熟聖經,唔理解神學,佢叫你多花時間鑽研。
  2. 當你花時間鑽研,佢同你講知識叫人自高自大,要有愛心,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3. 當你研究聖經原文,佢同話你浪費時間,原文唔重要,要了解當中精義,不能單憑字面。
  4. 佢一邊怪責信徒唔關心教會,當有信徒關心教會發展,問點解要成十億擴堂時,佢地又怪責人太多事太多聲音。
  5. 當教會領袖犯錯,佢地話唔好論斷人,唔好掉石頭,唔好因為犯錯而抹殺佢嘅教導,普通信徒犯錯,有一系列嘅教會紀律!
  6. 佢地話教會唔應該講政治,唔准提雨傘運動種種,但佢地又樂意請基督徒高官及議員講見證。

聖者為了維持自己的神聖,一定找到理由「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不過,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會看見耶穌並不讚賞這樣的「神聖」;人們是有獨立思考的,自然會用腳去做選擇。

3.仁者出手

10:33可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10: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

10:35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

這個故事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這位撒瑪利亞人「好」在哪裏呢?答案也是呼之欲出,他的「好」,是因為他路見受傷的人而採取行動救助。耶穌講這故事時對這位救助者的行動描繪得非常仔細: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拿出兩個銀幣交給店主、吩咐『請你照應他』、保證『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救助步驟如此具體,應該是鼓勵讀者仿傚。「好撒瑪利亞人」的「好」,是因為他「出手救助」,然而,「出手救助」這好行為,是出於一棵「好」心。耶穌是如此描述他的:「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明代詩人曹學佺的著名對聯說:「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好撒瑪利亞人,可以不是如智者的律法師,可以不是如聖者的神職人員,甚至也可以不是自覺正統的猶太人。

此時此地,誰是「落在強盜手中/被剝去衣裳/被打個半死/被丟下」的受害者等著救助呢?相信大家想到的各有不同。我想到有一種工人,他們返工隨時「搵條命去搏」,而且「搏」完之後也可能沒有甚麼保障。

你有沒有使用過港珠澳大橋呢?你知道這宏偉的建築是如何成就的嗎?有工人組織指出,香港段工程在通車前已有11名工友喪生,內地段工程亦有9人死去,合共20名工人因工程而喪命,受傷人數粗略估計超過600人。

工傷之後如何呢?有一位處理工傷的大律師寫下她的所見所感:(《看不見的傷痛》:二度傷害)

「工傷工友追討賠償的過程,往往是更深的二次傷害。整個制度的設計,都在假定傷者的主觀感受是不可靠的……總是對傷者的不信任……你說你行動不便?代表顧主的保險公司派私家偵探日夜跟蹤,說拍攝到你看似健步如飛、談笑風生的樣子……作爲律師,見過太多的案件,本來可能只是小傷,但往往因爲訴訟過程中的各種壓力和困擾,發展出比原本的「身體傷害」嚴重得多的精神問題及家庭問題。就算最後打贏官司,精神傷害、經濟壓力丶個人尊嚴、以年計的精神折磨丶與親人關係的破碎,又豈是金錢能補償得了的呢?甚麼時候,我們的制度才能給工傷工友應有的尊重和尊嚴,不會再對他們一沉百踩呢?」

今年五月,有一位名叫陳錦康的朋友病逝。他不是政要,也不是明星,社會大眾多不知道他是誰,但知道他做過甚麼事情的人都為他的離去而惋惜。他24歲加入工業傷亡權益會,直至病逝時,服務了36年。每逢有工業意外發生,他總會出現在意外現場、醫院甚至殮房,幫助及安撫徬徨無助的家屬,協助他們處理後事、援助基金等事宜,甚至事後與傷亡者的公司力爭賠償等。記者問他是什麼驅使他一直做落去?他說了個故事,「很多年前有一單沉箱意外,他到醫院找不到家屬,知道家屬住在粉嶺的臨時房屋,他漏夜去拜訪,門打開,屋內只有一盞微弱的燈,媽媽抱住兩個年幼女兒,正在抱頭痛哭,傾完一輪,知道呢家人全副身家原來只剩得八蚊。」

四.總結

10:36(耶穌問)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

如果你就是那位「落在強盜手中那人」,你希望期遇到誰呢?律法師?祭司和利末人?還是那位撒瑪利亞人呢?如果我們不幸成為受害者,我們期望受到甚麼對待呢?在故事中的律法師是知道的

10:37他說:「是憐憫他的。」

接著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做吧!」

從古至今,社會都高抬智者,人人都景仰聖者,耶穌所說的故事提示人們,鄰舍需要的是仁者。其實,智者和聖者也可以是仁者,如何變成仁者呢?不需要學位,也毋須修練,看見受苦者,好像那位撒瑪利亞人一樣「動了慈心」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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