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邢福增院長)2017.7.16
語音(廣東話):
主題:因信稱義
證道:邢福增院長
經文:羅馬書五章1-8節
難為正邪
在我讀小學的年代,粵語片的橋段,總是邪不能勝正。例如黃飛鴻系列,雖然壞人(如石堅)好像得逞,但最後黃飛鴻一定可以儆惡懲奸的。不過,近年不少電影或電視創作,對所謂正邪或善惡的描繪,大多採模糊手法。也許大家都看過港產片《無間道》,電影描寫警方派到黑社會的臥底梁朝偉,以及黑社會派入警隊的臥底劉德華兩個身分混亂的男人的故事。劉德華最後千方百計想作一名真的警察,於是把所有知悉他黑社會身分的人都殺死,而一直希望擺脫臥底生涯的梁朝偉,最終也無法如願,甚至被殺害。電影的結局顛覆了邪不能勝正的規律,在中國大陸上映時,這個結局不獲通過,最後換了一個梁朝偉得到平反,劉德華惡有惡報的結局。作為觀眾,不知你喜愛那一個結果?
對,人世間存在著善與惡的力量,一方面,我們相信正義最終必能得勝,但另方面,在過程中,我們又同時感受到事情不一定是那麼黑白分明,難為正邪定分界,正中又邪,邪中又有正,又確是現實的寫照。基督教信仰對人性,也有這樣兩重的理解。一方面,人有上帝的形象,上帝把管家的責任交託我們,治理大地;另方面,人又選擇遠離上帝,不能妥善地作好管家的職責。人類的自我中心,成為歷史上各種紛爭的根源,為其他人,甚至我們身處的世界與大自然,帶來許多的禍害。人就是這樣的複雜,中國偉大的思想家之一的孟子,他有一句名言,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也」,即是說,人與禽獸之間的差別,其實是很細微的。但就是這些細微分別,確立了人之所以為人的本性。孟子的意思是,如果人不努力,就很容易變成禽獸。難怪佛教說: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就是一念之間,我們所作的決定,便可以有天淵之別。
藉信赦罪,因信稱義
基督教信仰把這種情況,總結為「罪」。罪是關係性的,指人與創造主之間的關係破裂了;罪又是實存性的,指存在人心裡的罪性,以及我們身處的罪惡的環境。擁有權力與地位的人,如果不懂制約,確是十分可怕的。同時,即使沒有權力的人,也受到罪性的約束,而對別人帶來傷害。
基督教信仰對於罪惡問題的回應,首先是提出重建人與上帝間斷絕的關係,這種復和的關係是通過耶穌基督的死來完成的。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便代表我們可以重建與上帝間的關係。不過,這只能說解決了剛才我們所指的關係性的罪,事實上,接受了主耶穌的人仍然要面對實存性的罪,因為我們仍然活在這個罪惡的世界,我們的內心仍會受到罪性的誘惑,甚至被罪所轄制。那麼,到底福音對我們有甚麼意思?
剛才我們讀的《羅馬書》經課,對我們思考這問題,可以帶來一些啟迪。《羅馬書》的其中一個中心思想是藉信得救。保羅在第一章中已經陳明了「罪」的真實性。他又說:「罪的工價乃是死」(六23)。然後,他便帶出了「因信稱義」的思想。「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五1)保羅在第五章開始,劈頭便指出人類的出路端在「與上帝和好」,這是針對人與上帝間因罪惡而帶來的關係破裂。罪人如何與上帝和好呢?答案就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在第四章結尾時說:「耶穌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他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四25),正好將「因信稱義」的思想點出。基督被釘死在十架上,是「為我們的過犯」,當他第三天復活,勝過死亡的權柄,就是為那些「信」他的人帶來新生命的可能,「使我們稱義」。
靈性掙扎
2017年是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五百年紀念的大日子。他在1517年,在威登堡(Wittenberg)的城堡教堂門上,釘上「九十五條議文」,表達了對當時的羅馬教會的不滿及改革的訴求,掀起了改教運動的序幕。後人在整理馬丁路德這位改革家的思想時,一定會提及「因信稱義」這教導。他原來在天主教的修道院學習,對於自己的表現,他說:「我是一個很優秀的修道士,我嚴格的遵守修道會的一切規則,我嚴謹到一個地步,如果有任何一個修道士,因為修行的緣故而得以進入天堂,我敢說那就是我了,所有認識我的修道院的弟兄們都可以為我做見證。」看,馬丁路德是多麼的自信,如果有信徒跟你這樣說,那你很大可能會認為,「弟兄,你太自大了」。
不過,馬丁路德還是經歷到罪的真實與人性的軟弱與掙扎。他每一次都是早上一起來就開始認罪禱告,禱告到睡著了,再起來認罪。但當他誠實面對自己時,才發現自己原來沒法確信能夠擁有救恩。他說:「我從前雖然是一個很虔誠的修道士,我的生活無可指摘,我卻常常認為自己是一個大罪人,我在上帝面前坐立不安,我的良心不住的自我控告,我無法相信我所做的一切補罪的功德,可以取悅於上帝,討上帝的喜悅。事實上,我對上帝很生氣,我恨這一位上帝。我恨這一位審判人的公義之神,可憐的罪人,不但在原罪的咒詛之下永無翻身之日,又被舊約的律法壓的透不過氣來。如今,上帝又藉著福音讓我愁上加愁。」信仰的掙扎令他陷入黑暗與深淵之中……
直到他在1518年再讀《羅馬書》。「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一17)他說:「我被自己鞭策得幾乎發瘋,我晝夜不斷的思想保羅在羅馬書這裡的意思,最後我終於澈悟了。義人得生是因著信。就是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被稱為義。我們是完全被動的領受恩典,我就好像突然重生。」當路德在講這句話的時候,他已經在神學院教書了,他已經拿到神學博士了。路德說:「天國之門就立刻大開,我終於進入樂園了。」這是他釘上九十五條的第二年。
站立在恩典之中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保羅再一次確認,藉著主耶穌基督,因信被稱為義,罪人得以與上帝和好。當我們聽到「因信稱義」時,往往將之視作艱深的神學教義。對,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神學理念,但同時,這也是基督徒生命可以經歷到的福氣。
保羅說,「與上帝和好」的結果,就是「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立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五2)「進入」是當下的經驗,保羅用「站在」在「恩典中」來形容這經驗。聖經學者指。「站在」是指在壓力下的站穩,也就說,這恩典需要站穩、牢固與上主維續著密切的關係。這樣,我們就可以「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盼望」也是建基於對上主的信心,最終罪人可以得著上帝的榮耀。
患難中的盼望
當保羅說「站在」是一種壓力下的站穩,也意味著基督徒的生命會面對不同的考驗。既然如此,又如何能歡歡喜喜地盼望?所以,保羅說:「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五3-4)。「患難」是外在的環境,很可能指向因信仰而承受的逼迫。面對逼迫,保羅的教導是「也是歡歡喜喜的」,似乎很荒謬。難道這是一種教人脫離現實的喜樂嗎?不是,保羅說:「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是「堅忍」,是一種剛毅不屈的精神。在患難中,我們更要「生」(培養)一種堅忍鬥志。不是自怨自艾、怨天尤人,甚至絕望,而是「堅忍」。堅忍的基礎不是自己,而是對上主的信心。「忍耐生老練」,「老練」的一種身經百戰的氣質,這種生命的氣質是在堅忍之中生成的。「老練生盼望」,意思是基督徒的堅忍與毅力所建立的品格,是我們盼望的唯一根基。保羅用一種鎖鏈式的結構來提醒信徒:只有盼望才能面對患難。
人生在世,我們總會經歷不同的患難,並且真實地考驗我們的信仰。不管是政治壓力的逼迫,或是生命裡無法解釋,又可能擺脫的苦。有人經歷患難,整個人徹底被打跨了,也有人卻在能夠展現出信仰無比的力量,在患難中仍有盼望。為甚麼會這樣?
抉擇作怎樣的人
記得五年前的安息年,在內地檔案館查資料,看到一份令我極心寒的檔案!1966年4月文革前夕,兩位青年基督教人士(一是牧師,一是傳道),向黨打報告,匯報了教會內十位青年信徒的「反動」思想及行為!我不敢想像這些被報告的青年人,在未幾爆發的文革中,因這些報告會有甚麼遭遇!我後來把這感受貼在面書,收到不少回應。簡言之:(1)「他們是罪人」。這當然沒有錯。但卻令我想起彼得;(2)「我們都是罪人」,這更沒有錯。但這會否變成五十步笑百步?其實,每個罪人同時也是「被罪者」。我不會說他們沒有選擇,或又者將一切歸咎於社會的錯,但當他們選擇這樣作時,只能簡單地約化成個人的罪嗎?個人與社會/制度間的複雜關係,其實遠超過我們所想像。無論如何,那是個人性被嚴重扭曲的年代!換了是自己,又會如何?跟他們一樣?或是其他?坦白說,我不知道!(彼得不是曾對主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絕不會不認你。」(太廿六35)嗎?)
記得有一篇文章,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最困難的時候做的選擇,才決定了這個人是什麼樣的人。」作者說:「平常在喝咖啡、在聊天、舒服的躺在床上時,都不會決定你是怎樣的人,當好不容易你的人生混了這麼久了,終於達到一個關鍵時刻,壓力很大、非常兩難,那個時候,你做了什麼決定就會證明你是怎樣的一個人,你會壯烈成仁、為國犧牲,或者變成漢奸,就在這一刻的抉擇。」原來在困難中的選擇,不僅能讓我們認識自己,也決定了自己是誰。
上主的愛
保羅又說:「盼望不至於落空,因為上帝的愛,已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原來,讓我們得以持守堅毅,抓緊盼望的,是因為「上帝的愛」。上帝的愛,一方面藉著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另方面,是顯明在基督的受苦與犧牲之上。
保羅充分體會到人的罪性。是的,與上帝和好,處理了關係性的罪,人與上帝間因罪而斷絕的關係得以復和,但基督徒仍要真實面對實存性的罪。正如剛才提及馬丁路德的經歷。那麼,1518年後馬丁路德,是否就不再經歷罪的掙扎?不,馬丁路德承認自己仍常受試探。有一次他的信心受到考驗,自己的軟弱和污穢像電影一般,一幕一幕浮現眼前,他憤然提筆在書桌上寫著:「我已受洗」,意思是:他已經與基督一同埋葬,又與祂一同復活;只要生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就無人可以指控我,包括我自己在內。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特定的時刻為不敬虔之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五6-8)
我的小兒子很喜愛小寵物,多年前表示想飼養倉鼠。於是我們用港幣20元,買了兩隻回家。後來,有一隻生病了,知道獸醫收費昂貴,但不忍心就此放棄,結果帶去給獸醫。看了兩次,合共費用是千元。當時我心想,一千元,可以買一百隻回家了。如果這隻倉鼠「懂性」,知道我們為它所付出的,跟它本身的價值間的差異時,會否很感動呢?當我這樣想時,馬上說起基督耶穌在十架上為世人所作的,豈不比我為這倉鼠所作的更多嗎?正如保羅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面對上主這捨己的愛,我們能不感動嗎?又可以如何回應?
稱義與成聖之路
「因信稱義」不是「因信成義」,代表我們已經成為「義人」。我們只是因著基督的關係,得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我們都是不配的,唯有恩典才能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成為蒙恩的罪人。
今年是我大學畢業30年,也是受洗30年。翻查教會的洗禮禮文,原來領洗時牧師曾問我四個問題:(1)現在我問你願意真心悔罪改過,除去一切邪惡麼?(2)你是否願意誠心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3)你願意終身順服上帝的旨意,遵從上帝的誡命麼?(4)我們聖教會的道理都記在聖經上,你願意勤讀聖經,追求真理麼?只要我們誠實面對自己,便會發覺自己距離目標仍然很遠。捫心自問,內心的邪念罪性仍是揚之不去,善惡兩個律恆常在內心交戰。我們是否真的可以終身順服上帝的旨意,遵從上帝的誡命?從現實人性的角度來看,想起自己所說的「我願意」,難免感到慚愧萬分。
俄國著名基督徒作家托爾斯泰曾說:「我們意識到自己不可能達到理想的完美。我們無法看見自己靠近這完美的程度;我們能夠看見的就只是自己偏離的程度」,確是實況。那麼,基督徒的出路在那裡?答案就是恩典。唯有靠賴基督赦罪恩典,我們才能面對自己,在「稱義」後再次在「成聖」路上奔跑。雖然我們仍然活在這個罪惡的世代,仍會受到罪惡的轄制,仍然會有軟弱的時候,傷害了別人,也讓自己受到傷害。但當我們認清自己的身分,就是上帝的子女,基督的門徒時,我們的生命已經被主的寶血救贖時,我們可以依靠上主的力量,去克勝罪惡,去面對自我。我們可以帶著這樣的盼望,我們可以持守這樣的信心,因為這是創造天地的主,救贖我們的基督,以及保惠師聖靈對我們的應許及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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