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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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高國雄牧師)2021.5.16

講題:我愛
講員:高國雄牧師

如果要用一個字來表達基督信仰的核心,相信大部份人亦會認同,就是「愛」!

「愛」這個字我們每一個都曾經講過、聽過,但相信大家對「愛」皆有不同的感受與體會。
最不學術,但最多人使用的維基百科中,對「愛」有以下描述:

愛,通常多見於人或動物,是指對一個人或某物的一種強烈的情感和依戀,衍生自親人之間的強烈關愛、忠誠及善意的情感與心理狀態。包含一系列強烈和積極的情感和精神狀態,從最崇高的美德或好習慣,最深的人際關係,到最簡單的愉快。這種情感和依戀驅使那些有這種感覺的人尋求與愛的對象在身體上、智力上甚至想像上的接近。

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心動,以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可以是人、動物 、物品、神明),使其整體得到快樂。簡而言之,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

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對法律與組織的愛、對自己的愛、對食物的愛、對金錢的愛、對學習的愛、對權力的愛、對名譽的愛、對他人的愛等,數之不盡。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着不同的重視程度。

愛本質上是一個抽象概念,可以體驗但卻難以用言語或文字來表達。

以上描述未必我們完全認同,但相信也有其可參考性…

當我們聽到別人對自己說「我愛你」的時候,我們會有什麼反應呢?

回想在學的日子,有一次我在茶餐廳與同學一同午餐,一個侍應到來枱邊,詢問我們需要點什麼餐點,他問到:「你們要(愛)些什麼?」有同學叫A餐,有同學叫常餐、快餐等…當侍應轉身向我詢問時,我忽然調皮起來,轉頭情款款地望著該侍應:「我愛你呀…」當然他馬上被我嚇了一跳,同學們也抱腹大笑…

廣東話有其非常考妙的地方,我「要」某事物,可以用我「愛」來取代,當然我們清楚知道,愛一個A餐、一件玩具與愛一個人有很大分別,但其背後可能心態上仍然有共通之處,「我愛」等如我們想擁有,想佔據,想掌控…

耶穌基督對我們講「我愛你們」又是什麼意思呢?

在約翰福音 15:9上「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

在經課中,我們看到耶穌基督直接提出祂愛我們,而且這愛是極親密,極神聖的,因為祂以祂與天父上帝的關係作比較,正如父愛耶穌一樣,請弟兄姊妹留意,千萬不要輕看這個描述,耶穌基督與天父上帝源於一,是三位一的上帝,其緊密/親密性是沒有任何關係可以相比的,耶穌基督一開始就用了最高的例子作類比,意即耶穌基督以最大的愛愛我們,超越世間上一切所有的愛…

約翰福音 15:9下:「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

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期望就只有一個,就是常在祂的愛裡。是期望,也是應許,更是祝福的因由及途徑,不只是在愛中,更是要常在愛中…

如何可以常在耶穌基督的愛中呢?秘訣只有一個:

約翰福音 15: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我們想起遵守命令,常常馬上容易產生負面的感覺,守命令就等如非自願、受捆綁、沒選擇、不喜歡,愛不就應該是自由的嗎?愛一個人就應該放手讓他享自由,而不是要用規條限制他!

約翰一書 5:1-3「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

我們與神在愛中要建立的關係,是由「信」而生的「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因為有此關係,才自然地產生相應的行動,遵守神的誡命就是相感應有的行動,也是愛神正常/該有的表現,所以耶穌基督也自稱祂遵守了父的命令,因面常在父的愛裡…

作為信徒,我們其實也心知理應需要好好嚴守神的誡命,但「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 :18更常是我們的寫照及掙扎的地方…能夠努力好好守誡命的秘訣、動力、方法是什麼呢?

很多人覺得守誡命很難,又或很抗拒守誡命,甚至因此拒絕信仰,是因為以為要靠一己之力,甚至誤會了要以自己的能力/行為去換取信仰,人是軟弱的,並且生處於魔鬼掌權罪的世界中,當然無法勝過…

但約翰一書繼續直接的表達5:4-6「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6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守誡命不難,因為其實不是靠著我們自身的能力去遵守,也不是要我們努力勝過世界,而是憑信依靠那位已經勝過世界的耶穌基督,祂藉水和血,釘身十架,受死,而復活,又以水和血:洗禮與聖餐,使我們進入及繼續在祂的恩、祂的愛裡,從祂而生,那就能勝過世界…

耶穌基督期望我們持守誡命,常在祂的愛裡有一個目的,這同時又是最大的命令,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

約翰福音 15: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翰福音 15:13-17「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耶穌基督要成為我們的朋友,我們原是被造,更因罪的原故成為了罪的奴僕,耶穌基督的拯救不單讓我們可以脫離罪,更不需要我們只轉為主的僕人,而竟然要成為我們的「朋友」,把祂所知道的告訴我們,更揀選我們去為祂結果子(差派所屬事工給我們),甚至賜與我們祈求的權柄,為要讓我們(人)能夠彼此相愛。

愛是什麼呢?愛是關係,是結連,是承諾,是委身…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關係的愛,而不是計算的愛;是連繫(血緣)的愛,是上帝所賜而不是自己去賺取的;所以作兒女的要承諾及回饋。而對耶穌基督的愛,我們又會作什麼回應呢?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Address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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