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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可以勝過文士及法利賽人的義?(高國雄牧師)2023.2.12 – How My Righteousness Surpasses that of the Pharisees and the Teachers of the Law?

講題:如何可以勝過文士及法利賽人的義?
講員:高國雄牧師

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什麼是文士及法利賽人的義呢?

文士:是指那些有抄寫才能、負責抄寫聖經、律法條文,整理資料等。後來發展成為學者階層,負責抄寫猶太律法,並在聖殿和會堂中向百姓教導和講解。

法利賽:最初由一群反對猶太人與希臘同化,對抗外邦異俗的人,他們嚴守摩西律法,目的在保全國家精神之完整,所以此黨乃由熱烈的愛國精神及宗教虔誠而產生;及後因其要旨為牢守摩西律例淪為形式主義,以為只要遵守律法者,就可以得到上主賜福。

所以他們的使命就是要:守護律法、維護真理,並自以為是上帝的代言人。

在福音書內,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指責非常嚴厲,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粉飾的墳墓(太23:27)」、和魔鬼的兒子(約8:44)

V20耶穌指出「義」是進入天國的必備條件,這不是一般的「義」,文士及法利賽人的「義」也不足夠!!

但這句話不是說我們要靠「(自己)義的行為」賺取進入天堂的門票,而是指「義」和「上帝的律法」在基督徒生命中的功能。

 耶穌的義

V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耶穌基督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藉此為那些信靠祂的人獲得了義。(羅馬書中的因信稱義)

耶穌基督的義是種類上(而不是程度上)勝過了法利賽人的義。

我們在基督裡的人是從上帝的律法中被拯救了出來,因此我們不是靠遵行律法而得救的。

而是被上帝拯救,而去遵行上帝的律法,以遵行律法來作為敬拜拯救我們的上帝的方式/途徑。

所以相對於期望以遵行律法而獲取上帝的拯救/繼續維持在上帝的子民身份中(文士及法利賽人),更為超越,更加優勝。

因此耶穌更以實際例子去說明對我們「義」的要期望/要求:

V21-26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超越/勝過的「義」例子一:由「不可殺人」,延伸至不可對弟兄動怒/咒罵。

不單如此,更要提升層次,要求我們要主動與他人和好。

與人和好比一切重要,甚至比獻祭(宗教禮儀上的「義」)重要。

與人和好,同時也能解決地上公義要解決的問題,甚至可免審判(公義下需受罰的代價)。

 V27-30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超越/勝過的「義」例子二:由「不可姦淫」,延伸至不同對婦女動淫念。

要堅決拒絕罪惡,由萌芽時就開始。

真正的「義」,不單處理罪的行為,更要由源頭開始。

 V31-32

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超越/勝過的「義」例子三:不要以為寫休書後休妻,就是已經盡了「義」,在律法上可能已經滿足,但耶穌對此不滿意,休妻要有根有據有理由。

做影響他者的決定時,不單要滿足基本要求(要做的),而是要讓原定規條的原意得滿足(應做的),否則「罪」就增加了。

 V33-37

3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座位; 35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

超越/勝過的「義」例子四:不可自以為義,不要以為自己可靠,「修飾」很可能就是為要「掩飾」。

 V38-42

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超越/勝過的「義」例子五(更高的例子):真正的義,不是維護/悍衛自己權益,為證明自己有理。

「義」所要滿足的對象是上帝,讓上帝滿意才是義的存在價值。所以彰顯上帝的愛,這種類的義比單單計算公平/公允的義更有價值,更為超越。

 V43-47

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超越/勝過的「義」例子六(最高的例子):公義常被認為就是好善惡惡。

但耶穌教導我們,不是要以惡對惡,更要以愛勝惡,因為真正的公平公允只在上帝手中。

最大最高的「義」,就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愛。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5:8)

 V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真正能夠勝過文士及法利賽人的義,就只有最終極的追求,進入天國的條件,也同樣地向著這方向追求及邁進,方向正確比一切都重要…

記得一定要加上實際的行動!

V13-16

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努力成為世上的鹽,世上的光;一同見證主的豐富與美善,止於至善。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Address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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