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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手遮天(林豪恩先生)2015.8.30

語音(廣東話):
主題:隻手遮天
證道:林豪恩先生
經文:撒母耳記下11:1-12:15

一.引言
11: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
11:2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
11:3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
11:4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

如果要為這事件定一個題目,你會定甚麼題目呢?中文聖經和合本的題目是:「大衛和拔示巴」,只提及人物,沒有內容;新譯本的題目是:「大衛犯罪」,這題目非常有判斷性。如果是現代的報章,可能會在標題表達出事件的性質,但又不那麼判斷性,例如:「大衛王的性醜聞」。講述大衛王的這事件,通常用來警戒男人,好好處理自己的性慾,避免陷入性的試探而犯罪。我們可以從大衛的性醜聞中得到甚麼提醒呢?

第一:不要午睡過長。大衛的失足是這樣開始的:「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俗語說,飽暖思淫慾,過於安逸的狀況,可以是危險的狀況。

第二:不要無所事事。大衛失足的第二步是:「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當人無所事事,東張西望的時候,就有機會看到不應該看的。

第三:非禮勿視。大衛居高臨下,東張西望的時候,「看見一個婦人沐浴」。看到不應看的,大衛沒有轉移視野,反而更加留神,因此看得出這位婦人「容貌甚美」。

第四:不要「起底」。大衛失足的第四步,是「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所以,我們萬一不小心看到了不應看的,也不要打探對方。

第五:不要行動。大衛失足的第五步,是「差人去,將婦人接來……大衛與她同房」。所以,我們萬一忍不住「起了對方的底」,也不要採取行動。

看見大衛如何一步一步地失足的過程,留給我們很實用的警惕。在這個失足的過程中,其實每一步都有出口,都可以避免泥足深陷。

二.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敗
當我們再思考這事件的時候,可能會發現這不是一般的性醜聞。試想想,這樣的事件,是不是一個平民百姓男人可以做得到的?還是只有如貴為王帝的大衛才可以做得到的?事件的主角是一個王帝,是一個國家的領袖,擁有的權力並非平民百姓中的任何一個男人可比的。聖經記述這項發生在他身上的性醜聞,要表達甚麼信息呢?這性醜聞的重點並不在性,因此,第4節說:「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這好像是事件的結束,但其實大衛和拔示巴發生性行為後回家,只是事件的開始而已。讓我們綜合整項事件來看,透過作者的敘述和行文用字,思考作者講述這事件的主題可能是甚麼?

11: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
11:3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
11:4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
11:6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裏,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裏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
11:12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裏,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
11:13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
11:15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
11:27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裏,

聖經作者指出,大衛只需要「出句聲」,就能夠差這個,召那個,普通一個如你和我一般的男人,都可以「出句聲」,但沒有人理會的。能夠差這個、召那個的,是甚麼人呢?為甚麼他能夠如此做呢?想像一下,這位「出句聲」就能夠差這個、召那個的人,是一個怎樣的形象呢?大衛的這種形象,是甚麼時候出現的呢?在這事件之前,大衛的形象是怎樣的呢?

還記得那位少年英雄大衛嗎?當掃羅的軍隊都被巨人哥利亞嚇得驚慌害怕的時候,牧童大衛「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挑選了五塊光滑石子、放在袋裡、就是牧人帶的囊裡.手中拿著甩石的機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撒上17:40),並且對巨人哥利亞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17:45)迎戰哥利亞的大衛,不但勇氣可嘉,能力出眾,而且信仰虔誠,不愧為少年英雄。

還記得那位以善報惡的大衛嗎?當他被掃羅王追殺時,兩次有機會殺死掃羅王,但都沒有出手,只求和解。當時大衛對掃羅說:「今日你親眼看見在洞中耶和華將你交在我手裡.有人叫我殺你、我卻愛惜你、說、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是非、在你身上為我伸冤.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24:9-10, 12)

還記得那位在戰場上和將領及戰士一齊出生入死的大衛嗎?就是在今天誦讀的經文撒母耳記上11章的上文,第10章15-19節,仍然記述大衛御駕親征,擊退入侵的外敵。

11章開始,作者指出只是過了一年的時候,在作者的筆下,大衛的形象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性醜聞中的大衛,是怎樣的形象呢?如果用好色來形容他,並非作者的意思,因為故事內容沒有一般好色王帝會做的事情(例如選妃)。用昏君來形容,也不適合,因為事件中顯示大衛王能夠清醒地運用計謀。剛才所讀的片段的行文用字來看,現在的大衛坐在王宮之內,發號司令,差派這人,打發那人,是一位大權在握的王帝。或者,「秦始皇」這首歌的其中幾句歌詞正如表達他當時的心境:「大地在我腳下,國計掌於手中,那個再敢多說話,夷平六國是誰,那個統一稱霸,誰人戰績高過孤家?」此時此刻,大衛王要做的事情,誰人可以阻止?聰明善戰的將軍約押,收到大衛王要派士兵烏利亞前進的指令,怎會不知道大衛王的意圖是要送烏利亞去死呢?大家仍記得「國王的新衣」的故事嗎?縱使王帝沒有穿衣服,朝野上下有誰冒犯王帝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作者竟然透過大衛和拔示巴及烏利亞這對平凡百姓小夫妻的事件,來突顯大衛當時貴為王帝的不受任何監察的絕對權力,並且藉此讓後世看見,大衛如誤用這種無限的權力而產生深遠的禍害。

有權有勢之後,大衛的形象不同了,他對事情的看法也不同了,對人的態度也不同了。對大權在握的大衛來說,他考慮的,可能不再是應不應該做這些事情,而是想不想做做這些事情。只要想做,就做得到,因為他的權力令人們只會聽命執行,而不會阻止。大衛擁有權力後的改變,可能只是反映世界上眾多人有權有勢後的現象。權勢的大小或者有差別,但在其所能運用的範圍內的表現卻可能相似。

在現代社會中,警察是其中一種權力象徵。因為社會需要有人維持治安,所以社會賦予了警察武器及權力去執行他們的職責。如果,警察的權力不受約制和監察,也可以破壞法紀。還記得幾個月前發生在俄羅斯車臣共和國的小故事嗎?有報章如此報導:

「步入禮堂,本該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但在俄羅斯車臣共和國,一名正值花樣年華的17歲的美少女,卻被迫嫁給57歲的警長,否則家人可能遭遇不測。婚禮過程中,少女不斷委屈掉淚。其實,17歲的美少女被迫成了警長夫人,明顯觸犯俄羅斯法律,因為警長已經有一位妻子。但車臣領導人不但公開護航,還親自出席婚宴力挺。」(三立新聞網19/5/2015)

無論權力有多大或多少,以為自己的權力不受監察,也可以「出事」。大家都知道香港機場的飛機升降非常頻密,空管中心及指揮塔運作的準確度非常重要,「為避免高精密空管通訊儀器運作受干擾,民航處內部指引禁止當值人員在空管中心及指揮塔內使用手提電話,但有民航處主管級人員竟無視指引,在航空交通管制中心當值時使用手提電話,其手提電話電波干擾中心內雷達及無線電操作,造成其他空管人員與機師的通訊出現「沙沙聲」及「VV聲」。」為甚麼他可以這權做呢?有民航處職員表示,「但因他們屬高級管理層,其他空管人員即使通訊受干擾亦敢怒不敢言,上級違規無王管。」(太陽日報27/6/2015)

不受監察的權力不一定因為擁有武器,也不一定來自職位,可以是來自學術成就及名氣。如果被「捧上神枱」的當事人以為「世人皆醉我獨醒」,也可以產生災難。

香港浸會大學的羅秉祥教授最近在時代論壇撰文,講述美國著名神學家與倫理學家約翰尤達(John Howard Yoder)的事件。尤達是美國門諾會教友,並曾接受按立,參與牧養工作。一九六五年起成為歌珊聖經神學院全職教授,一九七○至七三年擔任該神學院院長。一九七七年轉任美國天主教聖母大學全職教授,但保留歌珊聖經神學院終身兼任教授一職。在一九七三至一九九二這二十年間,超過一百位女士經歷過尤達對她們勾引、性騷擾、或性侵犯。事緣一九九三年尤達卸任神學院院長之後,開始寫了一連串文章,談及一個新的性倫理觀。尤達開始寫信給學校的女學生及女職員,邀請她們參與一個神學「實驗」,證明男女之間是可以有一種排除性器官興奮的性親密。受勾引及侵犯的女士絕大多數是門諾會會友,因為尤達是門諾會的神學天皇巨星,年輕學生對他又敬又畏,視他為坐在上帝右邊的巨人。他在門諾會中如日中天的神學聲望,成為他的權力及對自己的保護傘。教會各方用了二十多年的時間來處理這案,而尤達一直用各種扭曲語意的花招來反制他們。(羅秉祥:一將「功成」萬骨枯:論神學家尤達的「性倫理實驗」)

撒母耳記下11章26-27節如此記述:「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裏,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大衛王隻手遮天,他要做所有事情都做到了,沒有人提出異議,沒有人質疑他的做法,甚至仍維持一個仁義道德的形象,善代戰死沙場的士兵,把孤家寡婦接入王宮照顧。

古代王帝權力之大,不是現代民主國家的領袖可以相比。正如歌詞所說,對著王帝,「那個再敢多說話」?還記得「王帝的新衣」這個故事嗎?就算王帝赤身露體,朝野上下仍要讚美王帝的新衣漂亮。有誰敢向著這絕對的權力說不呢?有,就是那位尚未知道權力為何物的小孩子。在大衛王隻手遮天的時候,有誰敢向這權力核心說不呢?且讀11:27節的下半節:「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接著「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12:1)在事件完結的時候,所加上的這附錄,顯然是向大衛王提出強烈的反駁,澄清縱使是耶和華膏立的帝王,他們的權力都不是無限的。帝王以為自己權力無限,只會如大衛一樣產生腐敗,帶來惡果。

三.對帝王權力的期望及限制
對一位古代帝王來說,如果他的權力不是無限,那麼,他的權力應該有甚麼限制呢?讓我們回到作者對這事件的敘述尋找端倪。

11:5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

由此可見,拔示巴是聰明的女子,她懂得暗示大衛王要為他的風流賬負責。大衛王就是不想負責,所以才把拔不巴的丈夫烏利亞捲入事件中。接著,作者花了不少的編幅敘述大衛王和士兵烏利亞的對手戲。

11:6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裏,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裏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
11:7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
11:8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

「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劃公仔不用劃出腸」,大衛的意圖,讀者應該明白。

11:9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11:10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

如此不著痕跡的計謀,竟然不成功,大衛王也感到非常意外。

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甚麼不回家去呢?」

11:11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裏,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

在自己的軍隊中,有一位如此忠誠的士兵,作為王帝的大衛應該如何回應呢?劇情的張力在這裏出現了,一位忠誠的士兵和一位狡猾的王帝,烏利亞越忠誠,越映照得大衛王越狡猾。

11:12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裏,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
11:13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裏去。

最後那句:「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裏去」是大衛王最不想聽到的。想不到烏利亞清醒時忠誠,被灌醉了仍然忠誠。

11:14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
11:15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

在耶路撒冷王宮內隻手遮天的大衛王,就是如此對待那位對國家、對同袍、對自己忠誠的士兵。

從大衛王和烏利亞的對手戲可見,作者要指出的,是大衛王擁有權力後,變得狡猾和失去誠信。正如上文所說,士兵烏利亞越忠誠,就映照得大衛王越不忠誠。大衛坐穩了江山之後,違背了膏立他的耶和華上帝,違背了忠誠保家衛國的戰土,拒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更狡猾地塑造自己仁義道德的形象。拿單先知指控大衛王說:「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12:9)

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在和萊溫斯基的性醜聞事件上,一開始否認跟萊溫斯基有染。在公開的場合以及宣誓作證的情況下他都斬釘截鐵的宣稱自己和萊溫斯基沒有性關係。後來萊溫斯基的錄音帶和詳細日記公開而迫使事實和盤托出,證明總統說了謊。最關鍵的證據是一件沾有總統精液的藍色洋裝,萊溫斯基原想把它留作紀念,沒想到卻留下了總統的DNA證據。當化驗結果出爐,克林頓總統不得不對全國發表講話,向人民道歉,承認自己和萊溫斯基有不正當的交往。這事件使克林頓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二位被彈劾的總統。很多人認為,克林頓在事件中的壞典範並不在婚外情,而是作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而這也是他被對手彈劾的根本理由。(維基百科)

不同時代和不同地方的政治領袖擁有不同的權力,大衛王這事件並不是要為政治領袖的權力定一個標準,而是指出政治領袖的權力不是無限的,其中一項重要的對權力的限制是不能違背賦予他權力的那個來源,以及其權力的倫理關係。在大衛王的處境中,他是耶和華膏立的,他不應該違背膏立他的耶和華以及耶和華對他的期望,這期望包括他作為領袖的誠信及與臣民的倫理關係。

四.總結

古代的王帝,殺一個人,娶一個人的妻,可以不是甚麼嚴重的事情。然而,對大衛王來說,這事件是他的轉捩點,撒母耳記下11章之前的大衛故事是一個英雄奮鬥成功的故事,但12章之後,變成了一個淫亂宮帷,政變爭權的故事。撒下13章記載他的其中一位王子暴力性侵犯一位同父異母的公主,然後王子之間互相仇殺;15章記載其中一位王子發動政變,大衛王要離開耶路撒冷逃命。這些以權力為手段,以權力為目標的違背倫理關係的悲劇相續在他的王室內發生,大衛王能夠怪誰呢?以為自己擁有無限權力,能夠隻手遮天,可以違背賦予他權力的耶和華,違背君臣之間的互相忠誠,違背領袖與人民之間的互相忠誠,這些都是他自己示範出來的。

現代社會已經不是一個君權神授的社會,今天經課所讀的這個大衛的故事,可以對我們有甚麼啟發呢?會否提示我們,擁有公權力的人(例如各級的政治領袖)以及架構(例如警隊)必須要向賦予他們權力的對象忠誠呢?會否警戒著我們,這些擁有公權力的人或架構若違背忠誠,所產生的效果可以是災難性的?會否提醒我們要面對現實,不能天真地期望擁有公權力的人及架構會自動自覺忠誠地善用其權力,而必須要有如先知拿單的角色存在呢?歡迎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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