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眾人的緣故(林豪恩先生)2014.4.13
語音(廣東話):
主題:為眾人的緣故
經文:約翰福音11章1-45節
證道:林豪恩先生
一.引言
大家有沒有感覺到,今天的福音經課特別長呢?如果大家仔細聆聽,就會發現這是一個人患病而死亡的事件。一個人患病死亡,為何值得在聖經中被長遍大論地記載呢?在古代,患病死亡、甚至是不期而死,都可能是常見的事情。或者有人發現,這並不是一個普通因病而死的事件,這是一項神蹟,因為病人死而復生。就算是這樣,幾句交待不是已經清楚了嗎?
不知道大家仍否記得,今年2月26日有一位傳媒工作者在街頭被兇徒砍了六刀。街頭砍人事件,在香港這個相對安全的城市,很少發生,所以,傳媒通常都會報導。不過,這些事件通常一兩天就在傳媒消失。然而,那件街頭砍人事件,卻被長時間廣泛報導,甚至成為了新聞特輯。為甚麼這件街頭砍人事件佔用了那麼長的篇幅,以及在大氣電波中久久不消失呢?
當我們重讀約翰福音對拉撒路因病死亡和復活的記述的時候,我們會發現有相當部份的篇幅並不是直接描述拉撒路的疾病和死亡。有些篇幅描述耶穌的門徒對事件的反應,有些篇幅描述現場群眾的反應,加起來才構成這長篇的記述。一位青年的病死,如何與耶穌的門徒有關係呢?如何與群眾有關係呢?這些關係,對我們有甚麼啟發呢?讓我們從當事人開始再仔細閱讀經文。
二.遭難的當事人:拉撒路的家人
11:1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姊姊馬大的村莊。
11:2 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11:3 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11:4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11:5 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11:6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拉撒路病情嚴重,危在旦夕,他的兩位姐姐向耶穌求助,這是合情合理的反應。今時今日,雖然醫療科技先進,信徒群體當中如果有人患病,我們也會發出代禱請求,祈求上主醫治。你還記得上一次是甚麼事情令你向上主求助嗎?你還記得上主如何回應嗎?
可惜,求助的祈禱有時得不到回應,求助者當下沒有感到自己被幫助,當下的危難沒有得到解除。一次又一次祈求除去某項困擾,這項困擾仍然纏繞不休,你會感到灰心失望嗎?你會放棄向上主祈禱嗎?你會質疑上主對你的關心嗎?你會懷疑上主對你的愛嗎?
或許有人向你解釋,上主暫不回應總有他的原因,例如在目前的事件中,耶穌解釋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然而,當於當事人來說,我們怎會知道這原因呢?就算這原因多麼的偉大,仍然和我們當下的經驗相距甚遠。我們當下經驗到的,並不是「不至於死」,而是眼睜睜看著我們摰愛的家人病死;我們當下經驗到的,並不是「上帝的榮耀」,而是失望和傷痛。現實上,耶穌所知道的,拉撒路及家人並不知道;我們也常常如他們一樣,上主所知道的,其實我們不知道。我們只經驗到自己當下的困擾,但未必知道上主的計劃。
上帝沒有即時回應,很容易讓人想到,上帝其實並不關心我,上帝其實並不愛我。拉撒路的兩立姐姐向耶穌求助時說:「你所愛的人病了」,其實,這會否只是一相情願?或者只是美麗誤會呢?不過,約翰福音卻肯定地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11:5)。人們常見的想法是,如果你愛我,就不會讓我流淚!如果你讓我流淚,就證明你根本不愛我。因此,有時孩子會對父母說,我哭你都不答應我,你根本就不愛我;女朋友對男朋友說,我哭你也不答應我,你根本就不愛我。這樣的想法聽似很有道理,然而,是否就等於事實呢?
11:17 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1:18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11:19 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
11:20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11:21 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11:22 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上帝求甚麼,上帝也必賜給你。」
11:23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11:24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11:25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11: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11:27 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11:28 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11:29 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
11:30 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
11:31 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11:32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11:33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
11:34 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11:35 耶穌哭了。
耶穌終於來到了,然而,對拉撒路的兩位姐姐來說,耶穌來得太遲了。他們異口同聲地向耶穌抱怨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v21; v32)
按馬大和馬利亞的意思,其實她們的眼淚是可以不流的。然而,耶穌沒有阻止令她們流淚的事件發生。看見馬利亞哭,看見在場的鄉親哭,耶穌心裏悲歎憂愁,自己也流下淚來,他和拉撒路的家人及親友一齊哭。
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拉撒路的家人非常悲傷,不過,若我們細心閱讀,會發現奇怪的地方──她們並沒有因此而感到絕望,也沒有因此而失去信念。
11:24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11:25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11: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11:27 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出現在拉撒路的家人眼前的是死亡,但她們看見的是復活,因為她們的視野超越現在,跨過死亡;雖然耶穌並沒有按她們的期望免除她們的傷痛,但這沒有動搖她們安身立命的根基,她們仍然堅信上帝對世界的投入及拯救。
有時,意想不到的是,受苦者本人比旁觀者更堅毅和更有信念。2月26日街頭砍人事件後,受害者的太太出來會見傳媒。她要向群眾說甚麼話呢?她感激各界關心、感激醫護人員醫治她的丈夫、感激警方全力緝兇、感激傳媒連日來專業的報道。她看見,只要醫療團隊、新聞界、市民和警方每個人都盡忠職守、緊守崗位,萬事互相效力,整個社會將更加齊心,可以取得良好進展。「萬事互相效力」的信念,是來自《聖經》羅馬書8章28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014年3月1日明報)
不想發生的事件出現,當事人不一定會被苦毒充斥內心,不一定被黑暗蓋過眼目,有些人仍能看見值得感謝的人和事;當事人雖然未必明白令人困擾的事情為甚麼發生在自己身上,也不知道為甚麼他們信仰的上主沒有出手阻止,縱使如此,也沒有摧毀他們的信仰和信念,他們仍然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三.門徒:救助別人還是救助自己
當事人受苦,旁觀者如何看待,旁觀者如何回應呢?拉撒路的死和我有關係嗎?約翰福音在記述拉撒路之死的時候,插入了兩群旁觀者的回應。第一組人是耶穌的門徒。
11:6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11:7 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11:8 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
拉撒路病重,要去他那裏嗎?耶穌的門徒立即想到的,是危險。是的,有時候,當有人受害受苦時,旁觀者走向他們,是可以很危險的。幾年前四川大地震,有學校倒塌,活埋了不少學生。有一個人,走往協助遇害學生的家屬,尋找學校倒塌的原因,因此就吃了五年牢獄之苦。耶穌的門徒向耶穌發出危險的警告,暗示應該置身事外、明哲保身。耶穌門徒的反應,或者也是普羅大眾的反應:如果沒有危險的話,簽個名支持或反對一下是可以的,如果要冒險的話,就可免則免了。
11:9 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1: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11 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1:12 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11:13 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11:14 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11:15 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
11:16 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接著,我們看見門徒被耶穌說服了。耶穌勉強門徒去拉撒路那裏,是為了拉撒路的緣故而要他們冒險嗎?耶穌的門徒可能是這樣想,他們以為自己將要成為烈士,將要壯烈犠牲,因此,其中一位門徒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11:16)門徒言重了,他們可能被自己的殉道者情意結所矇混了。其實,耶穌說服門徒去拉撒路那裏,是要他們去幫助受苦者嗎?還是要他們去讓自己得到幫助呢?耶穌揭示出的真相,不是前者,而是後者:「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11:15)作為旁觀者,如果挺身而出,為的只是受害者嗎?如果保持距離,受損的只是受害者嗎?有一首耳熟能詳的懺悔詩這樣寫道:
「納粹殺共產黨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着他們迫害猶太人,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然後他們殺工會成員,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後來他們迫害天主教徒,我沒有出聲–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當他們開始對付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站出來為我發聲了。」( 馬丁尼莫拉)
受害者與旁觀者有關係嗎?走向受害者,可能是危險,然而,這純粹是為了受害者的緣故嗎?豈不同時也為了旁觀者自己的緣故嗎?
四.群眾:評論員還是被改變者
在拉撒路事件中,旁觀者除了耶穌的門徒,還有一大群拉撒路的鄉親朋友。
11:36 猶太人就說:「你看,他多麼愛他!」
11:37 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群眾最常見的角色是站在旁邊做評論員,在拉撒路事件中的群眾如是,在我們的社會的群眾也如是。群眾如何能夠看見事件和他們有關係呢?群眾如何會讓事件影響、甚至改變自己呢?
11:38 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
11:39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11:40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
11:41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11:42 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11:43 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11:44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11:45 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耶穌說:「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群眾發現拉撒路事件和他們的關係嗎?對群眾當中一些人來說,發生在拉撒路身上的事情,的確震撼了他們的心靈。他們發現,拉撒路事件,不單單是拉撒路個人的事情,而是和他們自身有關的事情。有這樣醒覺的人們,不再是旁觀者,因為事件已經改變了他們的信仰,這改變將會影響他們的人生。
2月26日那宗街頭砍人事件,有權威人士公開說:「依家我地唔能夠排除任何可能性,但我地手上掌握嘅資料,係唔顯示同新聞工作有直接關係。」他的結論令人猜想,不能提除任何可能性,但可以排除和新聞工作有關係。他似乎是在對公眾說,這位傳媒工作者被砍,與你們無關,你們不用對號入座,也不用義憤填膺,更不用走上街頭。不過,今次當街砍人事件,卻擦亮了很多人的眼睛,喚醒了很多人的心靈,他們紛紛把自己和事件關連起來。受害者的同事看見事件和自己有關,傳媒同業看見事件和自己有關,連新聞系的學生也看見自己和事件有關。這些年青學生都站了出來,主動地和受害者認同,展示他們持守新聞工作者的信念和價值的勇氣和決心(明報3月2日)
五.總結
最後,跟大家說一個你可能更熟識的事件。二千多年前,有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被他那個年代的祭司拘捕,被衙門判處死刑。這個人,這事件,你是旁觀者嗎?和你有關係嗎?當時,有很多旁觀者堅持和他沒有關係:「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長也嘲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是上帝所揀選的,救救他自己吧!」士兵也戲弄他……同釘的犯人中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救救你自己和我們吧!」(路加福音23:35-39)不過,這個受害者臨死前,仍然堅持他的遭遇和眾人都有關係:〔 這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路加福音23:34)有人發現這位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和自己有關係嗎?
23:40(一齊被釘十字架的)另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
23:41 我們是應得的,因為我們是自作自受,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
23:42 他對耶穌說:「耶穌啊,你進入你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23: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如果你是群眾之一,看著這位被打十字架的耶穌,你發現他的遭遇和你有關嗎?如何有關呢?在預苦期的日子,讓我們更深刻地體認我們和他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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