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 舊約祈禱系列(5) 嶄新信念的禱告
嶄新信念的禱告(出 32:15-33)
神因子民拜金牛犢而預備刑罰他們,滅他們,摩西即時為子民代求,求神息怒,神的本性是樂於寬恕,因摩西那份以德報怨的愛心而蒙應允,神答允不滅他們,摩西便下山善後。
1. 神聖憤怒(出 32:15-28)
摩西下山未看到以色列人時已聽到人聲鼎沸,陪伴摩西在山腳下等候的約書亞以為是打仗(出 32:17),但摩西指出那是他們玩樂的聲音(出 32:18),當摩西到達現場時勃然大怒,怒碎法版,「摩西挨近營前就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碎了」(出 32:19),又將金牛犢焚燒,將金粉撒在水面上要以色列人喝下去(出 32:20)。
若單看此點便覺摩西是一個暴戾的人,若我們好好研讀摩西五經便知道當中極少記載摩西發怒,除此節外只有因可拉、大坍及亞比蘭背叛的事件中(民 16:15)才出現他的憤怒,但他怒氣下的行動背後是有其意義。怒碎法版──那記載十誡的法版可以放在約櫃內(出 25:16),兩面均寫上字,摩西一隻手便可以拿著,故這法版不是很大。他摔碎乃代表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已被毀,事實子民真的破壞了彼此間的關係。金牛犢的偶像要破碎是必然的事,但要人民喝那些水,如同律法所規定測試妻子忠貞與否的方法(民 5:16-28),亦表示他們吃喝自己的罪。他不留情面怒斥兄長亞倫(出 32:19-21),並吩咐利未人殺那些犯錯的子民──自己弟兄、同伴、鄰舍──結果一天之內三千人被殺(出 32:25-28)。但較特別是摩西剛在山上求神息怒(出 32:11-13),但他自己此刻卻發烈怒。因為他親眼看到此景象自然產生這義憤,而事實神沒有責罵摩西為何打碎祂親手寫的法版,可見 神亦認同他的憤怒,而這行動是公義的彰顯。
百姓會怎樣看此刻的摩西呢?是一個窮凶極惡、無視親情的人,他們豈知摩西如此作的內心感受是怎樣矛盾與傷痛呢?!他們豈知摩西如此作是想止著神的怒氣,是拯救他們脫離神更重刑罰的一個方法,他們又何曾看到摩西下山前與神的對話,為他們代求。摩西表面冷酷,內心熾熱,愛民若子!
2. 高下立見
在此我們可探討一個真正領袖的風範。亞倫是摩西的兄長,亦是他們的領袖,甚至他的才能比摩西強。昔日摩西被神呼召時他深覺自己是一個拙口笨舌的人(出 4:10),神及後指出他兄長亞倫是一個能言善辯的人,故會讓亞倫協助他(出 4:14),由他成為其代言人,「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出 4:16),可見亞倫的才能、輩份均超越摩西;但當他面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卻屈服於他們壓力下,為他們作金牛犢(出 32:1-4)。
當摩西責備他時他竟講出一個沒有人會相信的謊言來推諉卸責,「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出 32:24),他將責任推在百姓身上,詳盡描述他們的錯 (出 32:23),但講到自己責任時卻避重就輕,這絕非是一個好領袖的行為。摩西不理會親情,按公義指責兄長,不懼眾百姓的反感,按神心意行事,兩者的風骨、氣節、生命成為一個強烈對比,高下立見。故此才幹、口才並非是好領袖的要素,最重要是生命及對神的委身。
3. 嶄新禱求(出 32:29-32)
「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出 32:30),摩西再度上山為子民代禱,他下山前已向神懇求赦免他們的罪,亦已得神的答允,但當他下山看到子民犯的罪是如此大、張狂──最少犯了十誡中首三誡,他信心動搖,而且面對這樣大的挑戰壓力,故再次上山求神寬恕子民,「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 32:31-32)。此禱文是求神若赦免他們的罪,這是一假設句語,但卻沒有寫出結果,隨之而來是用‧‧‧‧‧‧作代替,這是整本聖經(和合本)唯一一處用的標點符號。摩西此刻可能難受到泣不成聲,苦不能言,只有發出無言的嘆息。當一個人在極度傷痛、沉重的情況下真的是無法用言語表達。保羅亦指出聖靈怎樣為我們禱告,「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 8:26),”說不出來的歎息” ──神很多時為我們擔憂,”歎息”是深沉愛的表達。
摩西沒有把握神會答允他的代求,他便提出一個前無古人嶄新的信念來 :「代贖」──以自己代替子民受罰,「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 32:32下)。”祢所寫的冊”一般人解作”生命冊”,這觀念乃來自當時的城邦有一個冊子記載子民的名字,即那子民是屬於該城市,被政府所保護。當日瑪利亞雖懷孕已快到瓜熟蒂落的日子仍要回郷乃因要報名上冊,「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約瑟也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城上猶太去……要和他所聘之妻馬利亞一同報名上冊。那時馬利亞的身孕已經重了。」(路 2:1-5節錄)。他們相信在神的國度中同樣有這樣的名冊,故他懇求神將自己的名字從此冊上抹去,以自己代替犯罪的子民使他們得救贖。這觀念是前所未有,惟一類近的是神提出逾越節的羔羊,由羔羊的死代替他們的長子免於被殺,但那代替並非子民”犯罪”的結果;再推遠些是神預備一只羔羊代替以撒,不用亞伯拉罕獻以撒,那只羊成為「耶和華以勒」──神必預備,但同樣以撒並非有罪而需死;而且兩者均是神主動提出及預備。但是次卻是摩西提出,當然摩西不是無的放矢,他在山上從神那裡領受了有關獻祭的事,神曾提及贖罪祭,「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出 30:10),故摩西將這觀念轉到自己身上,他沒有參與做及拜金牛犢的事,某層面是”無罪”,他以”無罪”代替 “有罪”,以”人”代替”人”,這觀念是摩西首先提出,及至七百多年後才再由以賽亞先知受聖靈感動下寫下”彌賽亞”詩篇才提及:「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賽 53:6, 9上-中),而這預言到主耶穌完成救贖後我們才恍然大悟,故摩西是次的禱告是一個嶄新觀念的禱告。
4. 神的拒絕(出 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 32:33),神即時斬釘截鐵地拒絕了摩西這嶄新卻充滿愛的代求,祂斷不會除其名,祂指出一個原則:誰犯罪就受該受的刑罰,其他人不能代替。
這塗抹是指與神的關係斷絕,不再得到神的祝福與蔭庇,人的代求不能代替犯罪者自己的認罪,但卻可促使當事人得赦罪的機會。神僕人的代禱同樣不能代替犯罪者本身的悔罪,及後我們看到神願意赦免他們乃因犯罪的子民本身也有悔過的行動。摩西上山代求前吩咐他們要自潔,「摩西說:『今天你們要自潔,歸耶和華為聖』」(出 32:29上),及後神要求他們有悔改的行動,他們是次有遵從,「百姓聽見這凶信就悲哀,也沒有人佩戴妝飾。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以色列人說:「耶和華說: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一霎時臨到你們中間,必滅絕你們。現在你們要把身上的妝飾摘下來,使我可以知道怎樣待你們。」』以色列人從住何烈山以後,就把身上的妝飾摘得乾淨。」(出 33:4-6),故此摩西的代求好像失敗,其實不然,神雖然不答允摩西的祈求,但卻悅納他的善意,正如祂拒絕大衛建殿的行動,但悅納他的心意,從而祝福他。
摩西那份愛民過於自己的心志是我們該學習,正如保羅也有同樣的呼求,「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 9:2-3),這份心意值得稱許但卻非神的法則,故此保羅此心願也是落空,但他卻仍努力傳福音,保羅同樣蒙神祝福,名留千古。
故此我們一定要認定”我們可以為一切的事禱告,甚至有嶄新的禱告,但答允與否的主權全在神”,故我們可以放膽禱告,只要我們的動機不是為自己的利益乃為別人的好處、神的國度禱告,縱使神不按我們所求的,但仍會祝福我們。
5. 主的代贖
雖然摩西、保羅願意以自己的生命、救恩代替他們所愛的同胞,但絕不能成功,因為全人類均是罪人,沒有任何人可以完成代贖的果效,除了由神成為人,聖潔無罪的主才可以,「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 2:5-6上),我們可有為此感恩,更因愛而遵從神的教導及實踐其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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