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舊約祈禱系列(13) 以咒報怨
舊約祈禱系列(13) 以咒報怨
(尼 4:4-5)
不知大家可曾經歷過被人欺壓、剝削,但又無力抗拒?那時的心境會怎樣?我們可否心中咒罵他,求神為我們出頭,甚至嚴嚴的責罰他們?但這又會否與新約的教導:愛我們的仇敵、為敵人禱告的真理相違背呢?我們先從尼希米面對敵人的挑戰,他的禱告看甚麼是咒詛的禱告,再探討咒詛的禱告是否與主的教導相矛盾。
1. 面對的挑戰
尼希米回到故鄉帶領一班備受欺壓的子民重建被敵人燒毀的城門,破爛不堪的城牆,他們四面楚歌,除了參巴拉、多比雅、亞拉伯人、亞捫人外,還有亞實突人,這顯示他們四面受敵,撒瑪利亞人和參巴拉在北面,亞捫人在東面,基善、亞拉伯人在南面,亞實突人在西面,可見他們面對的敵對勢力越來越強,困難越來越大。
他們用尖酸刻薄的言詞使他們喪失意志、失敗,參巴拉用五個問題嘲弄他們,「對他弟兄和撒瑪利亞的軍兵說:「這些軟弱的猶大人做什麼呢?要保護自己嗎?要獻祭嗎?要一日成功嗎?要從土堆裡拿出火燒的石頭再立牆嗎?」(尼 4:2),這些挑戰真的挑起他們心中的疑竇,更懷疑神的真實。
及後他們更策動人攻擊他們,使他們產生內亂,「大家同謀要來攻擊耶路撒冷,使城內擾亂。」(尼 4:8),若突襲攻擊,殺害一些修城者,城中自然會亂,一亂工作便容易停頓,「我們的敵人且說:『趁他們不知不見,我們進入他們中間,殺他們,使工作止住。』」 (尼 4:11)。
2. 禱告的內容
尼希米不與他們爭辯,只向神傾訴:「我們的神啊,求祢垂聽,因為我們被藐視。」(尼 4:4上),尼希米不單是因自己受挑戰而作出此回應,他清楚自己是被神感動、差遣來服侍祂,他是為神作工,神的事工被藐視,即神的名字也是受羞辱。在神的律法中,人若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神的命令者必被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民 15:31)──或許今天我們已輕忽了這律例,我們往往沒有遵從神的心意但不會覺得是甚麼一回事,這是我們該反省的。尼希米清楚指出這些人是違反神的心意、挑戰神,故他相信他的禱告會得蒙神的垂聽。
「求祢使他們的毀謗歸於他們的頭上,使他們在擄到之地作為掠物。」(尼 4:4下),尼希米求神為他們伸冤,要敵人自食其果,他們反咒詛是期望敵人的咒詛歸回他們身上,敵人會照樣成為掠物被擄走,因他深信神是賞善罰惡的神,「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我要照著耶和華的公義稱謝祂,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詩 7:16-17)。神是公義的,故他繼續引伸下去,「不要遮掩他們的罪孽,不要使他們的罪惡從你面前塗抹,因為他們在修造的人眼前惹動祢的怒氣。」(尼 4:5)。人犯罪一定會盡量掩飾、隱藏,他求神揭發敵人的惡行,要公諸於世,因他們惹動神的怒氣,故尼希米的禱告不單是為自己,乃從神的角度而出,因他的仰望及專心修造,不理會敵人的挑釁,結果「這樣,我們修造城牆,城牆就都連絡,高至一半,因為百姓專心做工。」(尼 4:6)。
3. 咒詛或祝福
當我們研讀尼希米的禱告時,或會想起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以惡報惡,更要以善勝惡,要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太 5:44),似乎這與舊約的教導不一致,互相矛盾,但神是昨日、今日、永不改變的神,那麼我們又怎樣解釋呢?
禱告乃是一種交流,是情緒的流露,是激情的宣洩,當我們面對挑戰,特別是無力還擊時,我們向神流露那份被壓抑的悲情神是會接納、體諒的。正如輔導者起先也會聆聽那尋求輔助的人傾訴、宣洩──縱使在那過程中有很多不合理的辯解輔導者也會暫時忍耐,稍後再調校、教導。而不少咒詛禱告或詩篇均是因他們受欺壓,無力回應下才作出,如:「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詩 137:9),他們呼求是公平得以實現,受屈義人得到平反。要咒詛敵人下地獄時,最好是直接向神告狀。可惜很多時我們表面寬容內裡懷恨。我們寧可將怒氣帶到神面前,讓祂來平息,將我們平定下來,總好過用虛假、無關痛癢、循例式的禱告來得好。
4. 來世或今生
十架帶給我們盼望,我們深信人的一生不單在現世,更是有永恆的歸宿,故我們能委身甚或忍受苦難,因確信神會有終極審判,但我們又不是將所有盼望單寄望於將來,今天我們事奉神,神會即時或不遠的將來也會祝福我們;同樣,神也不會單在永恆才審判人──那只是最後的審判。神會忍耐,但仍會作出刑罰,正如大衛也是在他在世時受罰,故此我們可以呼求神伸張公義,我們能忍耐並非犬儒的容忍,故我們可以呼喊神作出其公正的判決。
禱告可以是平心靜氣,也可以是苦苦哀求,更可以是疾言厲色的吶喊!詩篇109篇也是一篇很「厲害」的咒詛詩,為甚麼會如此「毒」,乃因「他們圍繞我,說怨恨的話,又無故地攻打我。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但我專心祈禱。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詩 109:3-5),他受到的是以恨報愛,詩137篇乃因他們受到暴力對待,以暴凌弱,故他們用極激烈的感情述說其感受,表達其憤怒情緒,正如一些平日期期艾艾的人若與人爭吵時郤會口若懸河,淋漓盡致地咒詛他人,事實一些苦無出路的情況是有一些激烈的言詞才能發揮一定的效用,正如修辭學中的誇張法。
5. 片段或全部
我們更深信神看的是我們一生,是整體而不會單抽一個片段便作出終生的判斷,神所觀察的是我們信息的全部──不單我們言詞的表達,也體諒我們傾訴時的處境、心情,正如約伯曾多次埋怨神看似對神不敬,神沒有責備他,反之他的朋友,縱使表面所言非錯,但卻沒有體會約伯的處境而被神責罵。神不單不會被我們激烈的言詞所驚嚇,祂會將我們表面的言語與內含的深意一併來判斷──這也是我們需學習的。
6. 新約勝舊約?
很多時我們常認為新約的道德倫理標準是高於舊約,但不是如此,新約的道德標準是基於舊約,互相和應、對照,不產生衝突,正如:愛人如己、不尋求為自己報仇,也是源於舊約,「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 19:17-18節錄),是出於律法書,「不要以惡報惡…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 12:17上, 21),乃源於「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箴 25:21-22),箴 20:22, 24:17,由此可見舊約的倫理道德標準並不低於新約,只是我們能寬恕,用愛為敵人禱告,多了一重要動力,乃因主耶穌的救贖,我們思想神能寬恕、救贖我們,故我們也應用此態度對待敵人。
若我們單強調以善報惡很容易使人誤會神已放棄了審判,神完成救恩,但救恩也帶來審判,正如主所宣講「惡園丁」在園主的兒子到來後,他們便面對最後的結局(可 12:1-9),加利利諸城嚐過天恩的滋味便要面對比所多瑪更可怕的刑罰。新約也有咒詛的例子,雖不像詩篇中咒詛詩明顯,但仍有主咒詛無花果樹,其實是表示以色列人不結果會引來的後果(可 11:12-14),以呂馬暫時眼瞎明顯是出於咒詛(徒 13:8-11),「銅匠亞力山大多多的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提後 4:14),當中苦毒成份較少,但仍是舊約的延續。
新約中也不斷提到神公義的審判,救贖是有時限,人不斷拒絕便會面對最終審判,「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 2:5),「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 6:17)
福音顯明神迫切想拯救,同時又顯示審判是必然的後果,十字架不單是一個救贖,也是一個審判,拒絕主的救贖者便需承受自行的惡果,甚至新約的啟示比詩篇中的咒詛詩或神在舊約中的宣判更嚴厲,「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 10:26-27, 30-31),這揭示了我們整個人生的命運,新約並沒有降低審判的地位,反而增加了它的嚴重性(可惜不少基督徒輕忽了這真理),但若那些人願真心悔改,「永遠」一詞是可改變的。
7. 小結
故我們若落在一個極度困境、受無理的對待而檢討後自己真的沒有犯錯,我們可以「以咒報怨」,但深信神會按其美意、公義、慈愛回應。
最重要是我們到神面前來,「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 37:7-8),我們到神面前安靜、禱告、傾訴、交託,神必會安慰、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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