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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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耶穌比喻系列(13)回頭無路

耶穌比喻系列(13)回頭無路
路16:19-31

路16:19-31這比喻看似長但其實又很簡單,只有一個中心思想。比喻常常只是一個、最多兩個中心點,但這比喻簡單得來又複雜,因為有很多背境我們不明白,故我們要先好好解釋。

這比喻說一個財主在世天天過著奢華宴樂的生活,死後卻在地獄受苦,而一個乞丐極度可憐,但死後卻得到祝福,及後那財主要求那乞丐回到世間向他仍在世的兄弟告訴他們當作的事,免得他們同樣到地獄受苦,但神藉亞伯拉罕指出無可能。

比喻的結構

這個比喻與其他的比喻稍有不同,這是雙線發展:第一線是V.19-23,記載財主與拉撒路在世上的生活及死後的情況,而第二線是V.24-31,也是整個比喻的重心點。第一線只是襯托出中心思想的背境,而第一段的記載是耶穌取材自當時第一世紀家傳戶曉的民間故事改編而成的,故此當代的人一聽便明白。而財主與拉撒路比喻是來自當時埃及的民間故事,那故事說有兩父子被邀請觀看來世,他們觀看完了回到世上便指示人「凡在世上行善的將來會得福,行惡的將來會受苦」;而這故事傳至猶太人社會中又被改過來,一個窮困的學者因為一生專注研究而沒有時間賺錢故是窮困的人,而稅吏雖是富有卻為富不仁,結果兩人死後遭遇便逆轉,那窮困的學者在花香常漫的樂園中享福,但那個有錢的稅吏卻站在離溪水很遠的地方但無法過去,想喝一口水也不能,受苦極深;而這故事是耶穌當代人不論老少均很熟悉,故此耶穌便引用這個大家熟悉的故事作為此比喻的基礎,不用怎樣解釋當代的人也會明白。

財主與乞丐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路16:19),這財主穿紫色外袍及細麻布衣服,紫色的袍只有皇帝、極有錢的人才可擁有,因那時染色技術未發達,要染一塊大的紫色布價值不菲;細麻衣是極好的衣料,由埃及進口,而這些衣服的價錢是一個普通工人數年的工資,而財主不用工作,天天是「奢華宴樂」,他享用的並不是普通飯菜,乃是昂貴美食,而且是天天如此,可見這真是超級富戶。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路16:20-21),耶穌講的比喻很少有名字出現,但這個比喻很特別,除了出現了他們很尊貴的先祖亞伯拉罕的名字外,乞丐也有名字叫拉撒路,但我們不要混淆這是馬大、馬利亞的兄弟拉撒路。拉撒路是當時很普通的名字,拉撒路的意思是「神是我的幫助」,故這編排有強烈的暗示在當中。

這拉撒路渾身生瘡,是一種嚴重的皮膚病,那時衛生環境差,有皮膚病是普遍,特別窮人更易有皮膚病──這也是「衰出面」的表達。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的門口,他可能已癱瘓了,不能自由行動,最特別是他吃「財主桌子掉下來的零碎充饑」,原來不是財主吃東西跌了些在地下他即時去取,因他們半躺臥地吃東西,故不會有食物跌下,原來富有的人吃肉,肉有汁,他們用手拿來吃,手很自然蘸著肉汁,但那時沒有濕紙巾,便用麵包抹手,抹完便丟掉,拉撒路便拾這些如垃圾般被丟掉的麵包充饑,可見他是何等的可憐。

這比喻意有名字:拉撒路的意思是「神是我的幫助」,對這比喻十分重要,即拉撒路一生唯一的安慰是神的幫助,但他卻是那麼卑賤、無立錐之地、三餐不繼,還說甚麼「神是我的幫助」,若他的信心不失去仍能挺身昂首面對逆境,終有一天可以得享安息。

享福與受苦(路16:22-26)

這比喻的第二部份講到兩個人死了,但死後卻有逆轉的情況,兩者處境如在世上一樣是有天壤之別,財主受到極大的痛楚,而乞丐卻可以享福。「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路16:22-23),拉撒路是大人,怎會放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原來猶太人吃飯時最尊貴的賓客是靠近主人座位的右邊,他們不像我們般坐著吃飯,乃是半臥半倚,從旁邊看起來就像躺在他的胸懷中,故並不是亞伯拉罕抱著他,乃顯示他的身份是非常尊貴。

反之,財主的遭遇比生前的拉撒路更悲慘,他全身在火焰中,生前雖每天奢華宴樂,但此刻連一點水也沒有得喝。這比喻震撼性對當代人是極大的,猶太人與我們香港人的觀念不同,我們常說一些有錢人是為富不仁、常剝削、表面好但其實壞事做盡;但猶太人認為有錢人應是義人,只有神的祝福那人才有豐厚的財富(詩37:25-26),而那些貧窮、討飯的乃是天譴,定是犯錯才如此,所以主說財主死後被火焚燒是他們很難接受的,而死後受火刑罰這觀念是主前二世紀所發展出來的,故當時普遍的思維應是財主在亞伯拉罕懷中、拉撒路受火刑,所以主耶穌所講的比喻給他們極大的震撼。

主耶穌並非解放神學家,也非社會壓力團體,認為有錢人必定是惡、窮人一定是善,神絕不會用經濟角度來劃分人的善與惡,耶穌沒有特別指出財主的錯,但卻在其他經文的啟迪,這財主只顧自己的財富而輕忽了生命的真正價值,只專注錢財而輕忽靈魂的歸屬,財主因富有而有好的享受下輕忽了屬靈的事,主說駱駝穿過鍼眼比財主進天國更易,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非常正確,你有錢、有地位,屬靈生命也未必那樣好,因為你的應酬會多了──窮人怎會有那麼多宴會、應酬要面對,某程度貧窮使我們沒有很多的裝置反倒使我們有較多「空餘」時間,當然怎樣用這些時間又是另一回事。

財主另一更重要的問題是他沒有憐憫的心,那乞丐常在他門外卻沒有憐憫他,《馬太福音》廿五章記載那些沒有憐憫心的人連一杯涼水也不給一個有需要的人喝便受審判,所以財主的問題不是他做了不該做的,而是他沒有做應該做的。有人說:「人間最大的罪不是憎恨,而是冷淡」,這是我們應有的提醒。憎恨──你仍將他視作一個人,仍佔你心中一席位,冷漠──是當對方透明、不存在。財主最大問題是漠視,他對拉撒路視而不見,今天我們會否同樣有此問題?我們沒有欺壓窮人,但會否我們有陣子也輕看一些人,更甚是看到一些人的需要而不理會呢!我們會受無憐憫的審判,「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財主下地獄並不是因為他的財富,正如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中不是因為他貧窮,乃是因為他們生前對真道的關係。拉撒路沒有錢,少了財主所遇見的試探,多了時間親近神而得到祝福,人生的成敗得失絕不是有多少財富作準則,乃是我們與神的關係如何!財主若重視與神的關係也可進到亞伯拉罕的懷中,但財主常自覺自己力量足夠何需要神而失敗。

我們要留意這比喻所講的報應並不是終極的審判,我們今天離世是進到天國、神的國度中而非亞伯拉罕的胸懷裡,因聖經清楚給我們看到耶穌來時那才是終極的審判,「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16:27)

回頭已無路

這比喻的中心點其實是放在V.27-31。財主現今受苦,他反省自己在世的問題於是他懇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去告訴他仍在世的五個兄弟,提醒他們不要重蹈其覆轍,方法或許是報夢或顯現,「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路16:27-28),但亞伯拉罕卻拒絕,告之那是回頭無路了!亞伯拉罕指出已經有摩西和先知的啟迪、教導已足夠他們反省,「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路16:30),雖遭拒絕但財主仍堅持若一個從死而復活的人到他兄弟那裡,他兄弟必會悔改,但亞伯拉罕作出結論,仍是回頭無路,「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16:31),因最大的神蹟、最好的証據已經給了他們,若他們心硬,縱使死而復活的人站在他們面前,他們也不會悔改。

原來信在這重視眼見、感官經歷為尚的時代並不是憑眼見、看神蹟,乃是神的道。若人有偏見,見到神蹟也會否定,昔日主使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復活,雖然有些人信主,但有人因此更憎恨主,誓言必要除之而後快,「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11:53)。難道今天沒有神蹟嗎?一些人病得醫治,更重要是人生命的改變,他們願意接受嗎?神的道才是最重要,神的話語、啟示已經是最好的啟迪,神的話語才能改變人的心。願我們追求的不是一些特殊經歷,那斷不是我們成長的基礎,乃是神的道。今天我們的成敗得失全在乎我們與神的道、與聖經的真理關係如何?若我們能建基神的道上必不會跌倒。

另一個提醒:我們要小心自己,若我們經歷神的真實、祂的啟迪,我們必需好好的持守,不要以為浪子一定會回頭,回頭一定有路可走,父親一定會接納。若我們不斷拒絕,我們的心會剛硬,一天會回頭無路,「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祂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6-29)

小結

這比喻給我們警告與提醒:我們在世的生活、態度──特別是我們對神的道及神的關係怎樣,影響著我們的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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