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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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銘恩情深‧感恩呈心

我們冀望每位神的兒女銘記神在我們身上的恩典,因感恩將自己呈獻給神。我們從詩篇116篇看詩人怎樣回應神的恩典--銘恩情深‧感恩呈心。

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將此詩篇分為兩篇,由第十節開始便是一首新的詩歌,第一至四節類似十至十一節,第五至九節與十二至十九節中的讚美與應許用詞大致是相同,但無論怎樣分一首或兩首均是相同意義:經歷神的拯救後向神獻上感謝。

1. 困境呼援
詩人陷在困苦絶境中,「死亡的繩索纏繞我;陰間的痛苦抓住我;我遭遇患難愁苦。」(詩 116:3)「我受了極大的困苦」(詩 116:10下)若留意此詩篇共用了32個「我」字,這是他個人的經歷,且經歷很深、很痛苦。當一個人在困難中往往是將焦點集中在自己身上,或許他陷在嚴重病患中,在病中受盡折磨,且面對死亡。不信的人、對永生沒有把握的人當面對死亡時會懼怕,不知會怎樣,而另一個可能性是他遭到別人的迫害,陷在苦境中,好像沒有任何出路,往往精神的困境比身體的痛楚更使人難受。

我們很多時在一些困境中,會怎樣面對呢?詩人在極大的困苦中向神呼救、呼求,「那時,我便求告耶和華的名,說:耶和華啊,求祢救我的靈魂!」(詩 116:4)

2. 施恩援助
詩人深深感受神的愛與恩典,此詩篇一開始時便開宗名義地宣告:「我愛耶和華,因為祂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 116:1)今天你有沒有那麼雀躍興奮的心,因為神聽了你在困苦中的哀求,救你出困境呢!

神愛我們,不願我們在苦痛中,若不是因我們犯罪而引致的苦痛,相信仍有神的美意給我們訓練,請留意詩人怎樣描繪神,「耶和華有恩惠,有公義;我們的神以憐憫為懷。耶和華保護愚人;我落到卑微的地步,祂救了我。」(詩 116:5-6)詩人宣告神是公義,但公義卻夾在恩惠與憐憫當中。公義--是審判,每一個罪人怎能經得起這審判,若我們犯罪落在困境中,這是”罪有應得”,怎能向神呼求?祂怎會答允呢!但因祂有恩惠,且有「豐盛的慈愛」(詩 86:15)並以「憐憫為懷」,故此我們才有希望,我們才可以向神呼求,因祂不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 103:9-10)

耶和華保護愚人;我落到卑微的地步,祂救了我。」(詩 116:6)很多時當我們犯錯均覺得他們很”愚蠢”,為甚麼會犯上這樣的罪,人們勸戒我們,我們卻充耳不聞,反覺”眾人皆醉我獨醒”,豈知是”眾人皆醒我獨醉”,正因為我們的愚笨,有時會到一個”卑微”的地步,下到人生低點,但神仍拯救。

神的拯救包括:「主啊,祢救我的命免了死亡,救我的眼免了流淚,救我的腳免了跌倒。」(詩 116:8)

2.1 救命免死亡:回應上文,可以指神使他病中得醫治,身體的痛楚減輕。但其實病得醫治並不是神終極的拯救,因為每個人--包括信徒,終有一天會死,但因為我們相信死亡只是一個中轉站,藉死亡我們到神永恆的國度中,因此我們可以無懼死亡、笑對死亡,這些態度、生命便能震撼他人。故此他便能宣告「我的心哪!你要仍歸安樂」(詩 116:7上)所以”救命免死亡”乃包括因罪得赦免他不再懼怕。

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 116:15)為甚麼神看聖民之死是寶貴,因為我們不再被罪惡所捆綁,不再受肉體的痛苦,不再被世事重壓著我們,我們終有一天回到天家--永恆的家鄉不再有死亡。天父在天家歡迎其得勝的兒女進入祂的榮耀中,神的救贖是給我們極大的祝福。

2.2 救眼免流淚:意即我們的傷痛得到安慰。拯救脫離死亡是將來,但救我們的眼免了流淚卻是今世,聖靈是信徒的安慰師,祂給我們引導、安慰,「他們經過『流淚谷』,叫這谷變為泉源之地;並有秋雨之福蓋滿了全谷。」(詩 84:6)在我們一生中神賜下厚恩,我們內心便有那份平靜,不再煩燥,「我的心哪!你要仍歸安樂,因為耶和華用厚恩待你。」(詩 116:7)

2.3 救腳免跌倒:誰人敢誇自己永不失腳、不會犯錯?事實太多的引誘、試探,我們真的很容易會犯錯,但神會給我們提醒、警戒、保護,若我們樂於順從,便會不容易犯錯了!

神的拯救是今生--我們的感情、健康也延伸至永恆。「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 1:10)

3. 感恩呈心
領恩不謝、受恩不報的人是絶對不該!今天我們可有銘恩情深--銘記神的恩典是何等的深,而呈上感謝的祭?詩人在得到神的祝福後更相繼有不少行動回應神的恩典。

3.1 心愛耶和華
我愛耶和華,因為祂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 116:1)本篇詩篇十六次提及「耶和華」,另有幾次用「神」、「祂」等字稱耶和華,可見詩人與神的關係何等的密切。我們對神的愛如何?是否心心切慕祂?想與祂交往?詩人絶不以神為「秋後扇」--用完了便束之高閣,他繼續與神保持密切關係,「祂既向我側耳,我一生要求告祂。」(詩 116:2) 「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祢,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詩 116:17)他向神不斷獻上感謝,求告神的名。神最渴望是我們到祂面前與祂交往,可惜很多時我們在困境、苦難中我們便會與神有緊密的連繫,但是雨過天晴後便漸漸疏離--或不再那麼熱切親近神,這豈不是無形中利用神,這與偶像般的信仰何異?愛--是由心發出!

3.2 舉杯稱揚神
詩人在這詩篇中講出五個「我要」作為感恩呈心的行動,除了「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你」(詩 116:17上)外,另一個「我要」是:「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 116:12-13)「杯」代表神賜人的福與禍,「使我的福杯滿溢」(詩 23:5下)他在眾人面前舉杯稱揚神的名,詩人在此詩篇結束前最後一句話「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 116:19下)一個蒙救贖蒙恩的人必定樂於敬拜神、歌頌神、述說神的厚恩,這也是為甚麼基督徒首要作的事--敬拜。

肢體們往往因一些原因便缺席崇拜,或許因為太累、疲倦、身體稍有不適、兒女考試、嬰孩扭計…等等,我不是不體諒肢體們的軟弱、需要,但是,若我們每人均以神為首,重視神對我們的期望,知道神喜悅見到我們向祂敬拜,那麼我們怎會因小小的事而輕易放棄出席崇拜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 8:35,37)神絶不會因為一些難阻而不施下其恩典及愛(除了我們的罪),但反之我們又如何回應神呢?
恆常敬拜是感恩呈心的行動之一!

3.3 還所許的願
第三個「我要」:「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詩 116:14)「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在耶路撒冷當中,向耶和華還我的願。」(詩 116:18-19上)詩人覺得許願需還,這願是很重要的,故此他提了兩次,這個還願不是暗中,獨自靜悄悄的還,乃是在眾民面前,乃是在神的殿宇內,乃是在神的聖城中,可見我們是一個群體,我們不能抽離,獨自敬拜神,否則我們怎樣在人面前見証神,頌揚祂?

在困苦中我們不需許願、立志神也願意幫助我們,祂絶不是因我們的許願被騙而施恩予我們,因祂知我們真的能否還願,故此這願、這約是我們自己向神許,我們不能欺騙神,「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祂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 5:4-5)

我們在新一年開始或某些特別時刻會立願、祈福,但請反思我們已破壞了多少的承諾?求神憐憫、幫助我們作一個誠實守約的兒女。

3.4 甘心服侍神
耶和華啊,我真是祢的僕人;我是祢的僕人,是祢婢女的兒子。」(詩 116:16上)詩人銘恩情深,以身相許,甘心作神的僕人,服侍神。他兩次宣告是神的僕人--這是指奴隸沒有豐厚的月薪、沒有高貴的地位,只有卑微的服侍,而且他更宣告自己是--婢女的兒子,但下文卻說:「你已經解開我的綁索。」(詩 116:16下)意即他其實已經得到自由--在罪中得到釋放,但因感恩呈心,他甘心再受束縛。按律法記載,奴隸在主人家中生的下一代,他的下一代自然也是奴隸,但現今綁索已開,可以自由,但是他自願留下。「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 21:5-6)他便要一生之久服侍其主人,這是甘心樂意的服侍!我們深深領受了神的恩典,可有樂於服侍我們的神。

3.5 行活人之路
主啊,你救我的命免了死亡,救我的眼免了流淚,救我的腳免了跌倒。我要在耶和華面前行活人之路。」(詩 116:8-9)當一個被拯救的人,他要立志「行活人之路」--「不站罪人的道路」(詩 1:1中),即不再犯罪,過聖潔生活,不與人同流合污,不隨波逐流,用靈潔的生活見証神。

故此,”感恩呈心”並非一句空泛的口號,乃是:
心愛耶和華--渴慕追求神

舉杯稱揚神--恆常敬拜神
還所許的願--守約跟隨神
甘心事奉神--主動作主工
行活人之路--過聖潔生活
願這是我們這年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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