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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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恃強扶弱

羅15:1-7

當教會人多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疏離感會越來越大,磨擦或對某些人的不滿會增加,若長此下去只會做成更多的阻隔,甚至分裂,故我們從聖經的教導重拾肢體之間應如何相處。

1. 恃強扶弱(羅15:1)

保羅在羅馬書十五章一開始便教導我們:「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羅15:1),接上文,我們看到教會內常有一些背後批評的說話而造成分化,有些人認為任何東西都可以吃,有些人則只吃素菜,但卻引來彼此間的批判,有些自覺靈命堅強,看透萬事,認為百物均是神所賜故甚麼都可吃,反譏諷那些只吃素菜的人。保羅指出各人的領受不同,而且每人均有其主觀思維及價值判斷,故不應作出批評,各人均認為自己的看法是對的,「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羅14:5),衝突便由此起。保羅提醒我們,我們並不是審判的主,「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羅14:10),這權交由主去執行好了!

我們除了消極地不隨意論斷外,保羅更要求我們積極地──「恃強扶弱」而非「恃強凌弱」──「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15:1上)。保羅用「我們」這詞,也將自己列在堅固的人中──特別指信心較堅固的人,他便有責任去關心、扶持那些較軟弱的人。「應該」是一個有力的字,表示這是一道德責任,是一靈性方面的義務,是信徒應盡的本份之一,「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2),「擔當、擔代」這字是主背十架時所用的字,是辛苦、難受的,亦可以解釋作「容忍」,忍受他們的不足。除了「容忍」外,更積極地是「擔當」承擔責任、扶助他,這是很美麗的事。

不得不承認一些外在的幫助容易,但更積極地堅強的人要把不堅強的人的軟弱看成是自己的軟弱卻很難,但這是聖經的教導,然而人的本性並非如此,人的本性是自己應承擔的責任也推給別人。很難改變、放下自己的看法去遷就別人,但信仰是將我們的生命改變、扭轉過來,故此要扶助他們。故自覺信心堅強的人,除了不做一些事令人質疑──「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14:13下),不妄意批判外,更要接納、扶助那些軟弱者,看成這是自己的責任,這樣的教會生活才是神所喜悅與祝福。

保羅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他自己如何行事為人,他願意俯就卑微的人(林前9:20-23),「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2-23),他並不是變色龍,乃是在真理規範下作出適當的調較扶助他人。教會亦然,教會要有守則,但卻非法利賽主義,守則乃是建立人,若鐵板一塊有陣子反而攔阻人的成長。

2. 與眾同樂(羅15:1下-2)

「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15:1下-2),第二個重要的教導是「不求自己的喜悅」乃是「務要叫鄰舍喜悅」,一些自覺堅強的人,常理直氣壯地覺得自己所做的事是對的,絕不願意改變自己的作法遷就別人,覺不需理會他人;但真正有信心按神心意而活的人是願意放下自我,不求自己的喜悅,乃是扶助他人,討他們的喜悅。

保羅引用主耶穌作例證:「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羅15:3),基督一生從沒有做一件事單為自己開心、求自己的喜悅,祂一生所作的乃是完成神的心意,真的以神為樂,主不單只求神喜悅,更是擔當了神受的辱罵,「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羅15:3下),這經文乃是引用自詩篇69:9──「因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駡你人的辱駡都落在我身上。」該經文中的殿乃是聖殿,詩人為神的事感到迫切,那麼「你」自然指到神。不信者、罪人拒絕神,會出言侮辱、頂撞神,而神的信徒自然也會受到針對,主耶穌在世同樣受到那些拒絕者刻意挑戰、侮辱,主耶穌受到這不公的對待,基督為了神的緣故,讓那些辱罵均落在自己身上,我們是祂的信徒,教會是祂的身體,那麼我們願意擔當這些擔子嗎?在教會中有些人作了一些我們認為不好的事,我們會不歡喜,但他們所作的會比罪人辱罵神更不合理嗎?應該不會,那麼我們便需學效基督承擔他人的責任,使他人喜樂。

但使鄰舍喜悅卻不一定是好事,在世俗中,我們會常看到一些人為了討別人──特別是地位高的人──的喜悅而放下原則,作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我們不是為了表面和諧而放下應有的原則,不是為了討人喜悅而馬虎隨便、專講情面,使道德鬆馳。聖經也提醒我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帖前5:14),被警戒者不會開心的,但仍要作;故保羅很清楚的告之「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保羅很清楚是指叫鄰舍喜悅的目的是叫他們的屬靈生命得到建造、得以成長,有成熟的生命,這也是我們相交、團契應有的目標方向──不是一些社交活動──乃生命的互動建立,若每位信徒均如此,教會必會茁壯,教會生活會更豐富。

3. 彼此接納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15:7),當我們多接觸相處時,對方的一些行徑、思維一定會有一些與我們的喜好不同,問題是我們的接納度有多少?保羅特別指出猶太人與外邦人均是屬主,是連成一個身體(羅15:8-12)。信心軟弱和信心剛強的人同屬一團契,雖有許多不同但卻有同一的主,故要齊心效忠於祂,毫無軒輊。保羅是猶太人,行過割禮,為律法所支配,但外邦人信主卻不需受割禮,也不需要遵行他們所守的部份律法──如食物的條例,故此便需彼此接納,這麼大的差異也應該可以接納,更何況是生活上的一些小節,或一些沒有絕對標準的行為,故對方一些不足甚至犯錯──不是刻意、重複犯的錯,我們便該接納,正如基督也接納我們一樣,「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1-2),這提醒我們對偶爾犯錯的人不是拒絕乃是接納,不是剷除乃是建立;而自己也要小心免得也犯上那類似的錯。保羅更提醒我們要自我省察,不要自以為是,「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加6:3-4)。很多時我們自己犯錯必有很多原因為所犯的事開脫,但別人犯錯則不會想他是甚麼原因會如此。很歡喜楊牧谷牧師的一篇禱文:「沒有人不跌倒而學會走路,沒有人不患病而可以成長,沒有人不犯錯而懂得選擇,也沒有人不受傷害而懂得生命的意義。神啊,謝謝祢這份寬容與厚意,賜我機會去犯錯,以致我可以完全;求祢賜我勇氣去使用那機會;更承認別人也擁有那份權利──犯錯誤的權利。」這便是接納,若能如此,這個愛的團體便使人欣羨,也「使榮耀歸與神」(羅15:7下)。

4. 美善能源

要恃強扶弱、要不求自己喜悅但求別人喜悅、要彼此接納並不容易,這不是人的本性使然,能如神心願實踐的方法乃是讓神的話語成為我們生命的指引與能力,「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15:4),這是信徒熟悉的認知,只是我們可有好好的訮讀,神的話語不是文字而是能源,若我們讀了,在適當時間聖靈藉此提醒我們,我們又順服於聖靈的提點,我們生命便更成熟,相處亦更好,而且神的話語使我們有盼望,我們並不是一個悲觀主義者或假大空的樂觀者,那些樂觀是因為看不到困難或缺乏人生經驗,我們是一個現實主意者,我們的盼望並非建基於人,今天我們看到的、承受的雖不好,但仍不失望,因我們相信神──相信神不單陶造我們,也陶造那些我們視為軟弱的肢體,「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14:4)。我們的盼望不是出於人的精神、人的良善、人的成就,乃是出於神的能力,這樣我們便能產生忍耐和安慰,而我們不單讀經吸取能力,亦同時呼求神給我們能力、忍耐、盼望去接納自己和別人,「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羅15:5)

小結

但願我們能成為聖潔、成熟的人,去扶助、接納別人,不以自我為中心,所作的乃願神、人得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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