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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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求求祈祈(太7:1-5)

很多時當我們慣常作一件事,漸漸已成為一種習慣,甚至忘了當中的意義是什麼。在登山寶訓中主教導門徒們應怎樣禱告。我相信很多基督徒均會有禱告──甚至不多讀聖經也會禱告,當然這不是一個健全的發展,但我們的禱告的態度如何!為什麼要禱告? 若神已定了其計劃,我們可否藉禱告去求神改變? 若神一早已有計劃,將一些東西賦予我們,那不用求神也會給,那又何需求呢?禱告的內容與方向又如何呢?

1.      禱告的意義(V.5-6)

今天不少人犯上一個錯謬,以為禱告只是求,有事便向神求。而近期頗順利,那麼我又何需向神禱告呢?正因這錯謬使我們的信仰與一些偶像的敬拜分別不大。

「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V.8,很清楚告之若對我們有益、有需要,我們不用求神亦會供應,我們未開聲之先,祂已早知曉!所以禱告不單是祈求,禱告乃是與神建立一個更深、更密切的關係。今天我們與人建立關係也是藉言語表達──交談、MSN、書信等,若然完全不溝通,怎會建立到關係?

因我們確認神是掌管一切,祂是愛,祂愛我們樂於與我們交往,聽我們的心聲,而我們又應多了解認識神,故此我們藉禱告去建立更深的關係,因此禱告是我們個人與神的關係,而不應裝模作樣,特別藉禱告得動聽去標榜自己是屬靈的。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V.5-6

主教導我們不要像那些假冒為善的人般只在眾人面前用美麗的言詞,作冗長的禱告,這只是他們的「表演」,失卻了真正禱告的意義,而他們最重要的問題是其私底下的生活中可有常常禱告神。祈禱的本質並非僅是人的作為,而是人與神的溝通,藉此促進關係的建立。

禱告是人向活著的神,我們的天父說話。神的因素加在人的禱告中,我們只需坦誠地傾心吐意,將心底裏的感受與需要向神訴說、傾吐,故不需什麼特別的形式、技巧,也不拘長短,只是坦誠便可。故此我們可以隨時隨地禱告,可以長,可以短,但最好也要定時“詳談”,而不需太拘泥於我們的措詞、修飾。所以我們看到詩篇中一些詩人的禱告是很“激”,被我們稱為咒詛詩(詩44:23,詩69:27),這是他們感情的表達,真情的流露。

禱告是由衷、坦誠,千萬不要氣忿忿地咒詛人,或不忿神的安排,但低頭禱告時即讚美感謝神,這種所謂超我的信心,只是扭曲了禱告的真義及我們的信仰,踐踏了人性!故此禱告乃貴乎真誠。

聖經中從來沒有任何教導指出某種禱告形式、技巧是最有能力,可以讓人更易觸摸到神的心意。

這兩節經文指出禱告是我們個人與神建立關係,不是用作表演,是要赤誠。當然個人生命會自然地在外人面前流露出來,正如兩夫婦相愛,難道在別人面前則要裝成陌路嗎?絕不!但他倆“私底下”會更親蜜、更溫馨,最重要是不要裝假,正如一些人表面恩愛,但私底下卻勢成水火,這是虛假表現,主不是叫我們不在公眾地方有好的禱告,乃是禱告最重要是個人與神有好的溝通。

我們要儆醒,培植一個不住禱告的心志與生活,而不是要找更高級的技巧。

2.      禱告的果效(V.7-8)

當我們禱告時,我們會否有一個信念 : 藉著禱告我可以改變神的心意,特別是我們真誠恆切地禱告。主教訓他們不要像那些外邦人,以為不斷的重覆便可以感動神,甚至自殘己身以表真誠,(如:王上18:28)。

我們確認神是掌管一切,祂是主宰一切,是歷史的主,神不會「完全」隨從人的意志來改變祂設定的軌迹及總方向,但我們亦確信人的禱告有一定的效用,能影響著神的作為。從聖經中我們清楚看到,摩西曾為子民代求而阻止了神將審判拜金牛犢的罪叫他們即時完全死在曠野中(出33章),而聖經多次提到神是聽人的禱告並會按著人的懇求來改變祂原定的步驟,因此我們相信神能就人的懇求而修訂其心意,但這絕不表示我們只要不斷重覆,我們的決心便能戰勝神的心意,甚至使神屈服於我們的意願中。

我們相信神在製訂及推行其計劃時是加了人的祈求因素,神容讓我們參予在祂的歷史計劃中,與我們共同合作,甚至要我們扮演著積極的角色。我們要感恩,因神不是一個獨裁者,我們沒有機會表達我們的意願、思維,於是無奈地認命,接受祂的擺佈,原來我們可以藉禱告參予其中,推動歷史的發展。

禱告是雙向的,人不單藉禱告向神求,影響著神,神同樣影響著我們的心靈、意願,但神的總原則、方向是不會變的,只是過程會有所轉變──正如:神絕不會因他人熱切的禱告而使一個心剛硬、拒絕接納救恩的人不用認罪、接受救恩而得到拯救,但神會加強祂的作為,催逼、鞭策使他面向祂。

禱告並非要改變神,因為我們確信神所定的是最好的。人在禱告中會感受神的引導,而會改變自己的心意,使之與神所想的同步。禱告最大的效用是禱告者內心主觀的轉變,神應允我們的禱告,乃基於祂的恩典。

今天我們要很小心分辨我們的信心是什麼!我們若常強調我們有信心,我們禱告神就會成就,神會改變祂的心意,這焦點便是在我們身上,我們的功勞、努力而非神了!當我們說禱告有果效,是將信心放在人的作為上,認為我們的行動具有支配或影響超自然的能力,這是錯誤的。

單就「禱告」而言,是沒有效用的,我們不是信自己的禱告與信心,乃是相信神,信神的慈愛、恩典、信實與應許。我們是對神有信心,而非對自己禱告有信心,我們相信神的主權,便不會使我們將神的主動變成被動,自由變成被約制。

神主動回應人的祈禱,其主權與自主性包括了祂的答允與拒絕,加速進行或延遲實行,甚或個別形式的可能性。神不一定要按我們的計劃即時回應我們的需求,才算是答允。

禱告中我們被聖靈引導,洞察神的心意,相應地改變了我們原來的心意與作為,而且藉禱告使自己得到儆醒。

3.      禱告的內容(V.9-13)

V.9-13被稱為主禱文,其實這不是主向神禱告的內容,乃是教導我們一個禱告的內容與方向,其中包括:

▬為著我們的必需、物質的需要向神禱告、仰望,藉此有感恩的心「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V.11

▬為我們的感情、情緒、人際關係、心靈健康禱告「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V.12

▬為我們的靈命、見證與神關係祈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V.13

這是我們的靈、魂、體三方面的禱告,我們可有如此的全面求,會否只為我們的事業、學業、物業等禱告而忘了我們的靈命、成長及禱告呢!

請留意其實禱告不是單為自己,以上的內容是放在一個次要的位置上,原來是先求神的國,願神的名被尊為聖,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在地上運行無阻(V.9-10),我們是應以神為重,以神為首,事實若以神為首,被神所愛,我們還有什麼缺乏呢?「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

求神的名被高舉,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通暢無阻,先由我們本身作起,我們對神的態度如何,及我們會否樂於傳福音,承擔福音使命,使更多未認識神的人認識祂呢?

4.      禱告的應允(V.14-15)

禱告是雙向的,當我們質疑神是否愛我們、答允我們的禱告之先,我們先檢視我們與神的關係如何。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禱告有果效是有條件的,我們必需先愛神,順服祂的命令,遵守祂的誡命,住在祂裏面才能有求必應:-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名求告甚麼,我必成就。你們若愛我,就必就遵守我的命令。」約14:13-15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15:7-8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15:16-1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3:7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4:3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5

「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賽59:12

故此主教導人禱告時也提及我們如何面對我們的敵人,若我們仍懷恨,又怎可以坦然到一位樂於寬恕、赦免、喜愛和平的神面前傾心吐意,求祂應允呢?(v.14, 15)

願我們眾肢體均重視與神建立更美好關係,藉禱告更深認識祂、經歷祂,透過禱告使我們有更大的儆醒能力,有好的見證作鹽、作光、作精兵,更貼近神的心,實踐神的心意,投入教會,事主、事人、事社區。



歡迎肢體對牧者宣講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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