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5, 2024

Vine Media

葡萄樹傳媒

#167 尼希米記析讀(3) 禱告與計劃

尼希米記析讀(3) 禱告與計劃
(尼 2:1-10)

尼希米知道自己家鄉面對困境,他愛同胞之心激動,從而向神禱告,代先祖認所犯的錯,再繼而求神工作,但卻沒有向神指明應怎樣行,只求神引導「主啊,求祢側耳聽祢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祢名眾僕人的祈禱,使祢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尼 1:11)。

1. 等候時機
尼希米是在基斯流月得知故鄉的悲情消息,他心中激動,隨即禱告,但他要等到尼散月才有機會與王見面(尼 2:1),當中相隔了四個月。這四個月尼希米肯定仍不斷的禱告,仍不斷的求神給予他智慧怎樣面對,求神安排他機會向王申請回國。

很多時我們很想──禱告後便即時有答案、有指示,但神要我們學習耐心等候,且要不斷的仰望,這亦可測試我們的負擔是否真實,更藉此與神關係可更拉近,及更易了解神的心意,可惜往往我們一禱告後即很快採取行動,這些行動可能不利我們。

2. 生命表彰(尼 2:1-2)

四個月後尼希米在王面前如常奉酒。王很多時會擺國宴,大宴群臣或外來的使節,王在此等宴會中會炫耀自己的功績,吹噓自己的成就,正如巴比倫王伯沙撒曾大擺筵席(但 5:1-4),波斯王亞哈隨魯在書珊城也擺下國宴(斯 1:1-12),希律也在宴會中答允女兒請求殺施洗約翰(太 14:1-2)。

尼希米按其職務如常服侍波斯王,但因家鄉之事使他面帶愁容,我相信他絕不是在王面前刻意如此,作為一個”服務員”侍酒一定要面帶笑容──縱使那刻內心很多鬱結仍要強顏歡笑,免得使主人及來賓不滿、感到掃興,這是宮廷的規矩,否則隨時招惹禍患。亞哈隨魯王在大宴期間召皇后瓦實提到場卻被她拒絕,結果即時惹動他的怒氣,便不理會多年夫妻恩情將她廢掉──縱使及後後悔也不能修改。故此尼希米絕不會刻意流露憂愁的情緒,博取王正面回應,伴君如伴虎,此表現隨時惹來殺身之禍。故當王查問他時,他”甚懼怕”,因是對王不敬,便肯定他不是有意如此,這是他的自然流露而不自知,這與他平日的表現大相逕庭,因「我素來在王面前沒有愁容。」(尼 2:1下)

故此引起王的注意,「王對我說:『你既沒有病,為甚麼面帶愁容呢?這不是別的,必是你心中愁煩。』於是我甚懼怕。」(尼 2:2),由此可見尼希米平日生命、生活是很樂觀、認真,所以當他憂愁時即被察覺。因此平日生命的見證,美好的事是點點滴滴的累積而來,人很少是浪得虛名,美好的生命、得到人的信任是長年累月美好生活累積的結果。今天我們同樣要有好的生命見證,到一些關鍵時刻便能產生特別的果效。

3. 心中默禱(尼 2:3-8)
當王向他查詢時,他心中甚是懼怕,但隨即將原委告之「我對王說:『願王萬歲!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荒涼,城門被火焚燒,我豈能面無愁容麼?』」(尼 2:3),但當王問他有甚麼要求時,他即時心中默默向神禱告「王問我說:『你要求甚麼?』於是我默禱天上的神。」(尼 2:4)。

尼希米心中恐懼,又要即時回應王的問題,這種迫在眉睫的情況他即時心中「默禱」,聖經很少提到默禱──除了撒上 1:13哈拿的默禱,但那時她是單獨面對神,而這次是尼希米面對君王,且在危急的境況下,他不能停下來先禱告,這也給我們很大的提醒與安慰,我們可以隨時隨地、隨心禱告,我們更可一邊工作、一邊與人對話時心中向神呼求。

經過禱告後我們看到尼希米有截然不同的表現,他毫不忌諱、有智慧地直述其冀望、計劃,可見其默禱是很關鍵的歷史轉捩點,亦顯示尼希米並不是單憑血氣、意氣提出自己的要求,他以信靠、順服、願意遵行神旨意的心而行。

尼希米提出要回耶路撒冷重建家園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當日以色列人回歸故土重建家園時招來其他人的嫉妒,於是他們聯手上奏誣告他們(拉 4:7-11)指猶太人常有背叛之心,若他們建好城牆他們便會自立,不再進貢納稅,甚至背叛波斯王朝,亞達薛西王收到那麼多的奏摺誤信他們所言便下令要他們停工,不得再建造,「我已命人考查,得知此城古來果然背叛列王,其中常有反叛悖逆的事…現在你們要出告示命這些人停工,使這城不得建造,等我降旨。」(拉 4:19, 21),結果他們便被迫停工。故此尼希米要提出回鄉重建家園是與亞達薛西王所定下的政策相違背,因王若答允他便推翻自己昔日所頒佈的命令,這是很難成事的,故此他更需依靠神。

4. 各項要求
尼希米在此之前已經向神禱告,但有禱告並不代表我們不用計劃、籌算與行動,否則尼希米不會被王查詢時竟能有計劃地向王要求。

4.1 回鄉重建
「我對王說:『僕人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喜歡,求王差遣我往猶大,到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尼 2:5)

尼希米先求王准他回鄉,但他並沒有具體講出「耶路撒冷」,因這是敏感的名字,他只提及想到列祖墳墓的所在地猶大,因耶路撒冷是屬於猶大省,而王下令不准他們建造,故直接提此名是絕不恰當。他只提及”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尼 2:3,5),因古代中東地方人民很重視祖宗的墳墓,而當時有分平民的墓穴、有王陵,而平民亦會幾代人同葬一個墓穴。聖經常指出一個人不能葬在自己列祖的墳墓中是神給予他極大的刑罰,故尼希米很有智慧地提出自己祖宗的墓地受損,故想重回故鄉修葺、重建,但重建便不單是墳穴,更是整個城。有聖經學者指出尼希米可能是大衛的後裔,有皇室血統,因為平民的墳墓是在城外,只有君王的陵墓才會在城內──這只是參考。但無論怎樣尼希米很有智慧地帶出回國的請求,這請求在文化上得到王的同情。

我們也要很有智慧地向一些人發出請求,知哪些可名言、哪些應避忌,但這智慧是需從神而來!

4.2 預計時限

「那時王后坐在王的旁邊。王問我說:『你去要多少日子?幾時回來?』我就定了日期。於是王喜歡差遣我去。」(尼 2:6)

在這王宴中王后是在王身邊,據歷史記載波斯帝國的王常受妃嬪影響其朝政,正如前朝以斯帖王后便影響了亞哈隨魯的決定,不滅猶大民族,反而殺哈曼。而此刻王后在王身邊,他亦會較寬容,以顯示其氣量,深信尼希米也得王后喜愛,更多了一重保險。

王詢問尼希米若去則要多少時日才會回來復職,他即時能講出日子,他所訂的日子一定不會很長,否則王也不會讓他離去。事實他應很快便能回波斯王國,因那修築工程只用了五十二天時間,「以祿月二十五日,城牆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尼 6:15),及後他便回到王身邊繼續服侍,「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裡。過了多日,我向王告假。」(尼 13:6)。

這簡單的對話背後卻蘊藏了不簡單的籌算,因尼希米一定要知道大概城的破壞程度如何,預計可動員的人手有多少,工程進度要花大約多少時間,他心中必定有一定的概念,這日期定不會無根據地隨便說出來,否則他不能如期回朝,只會使他陷入另一危機中。故此禱告並不等同我們不用搜集數據,獲取資料及詳盡分析與計劃。因他能說出回歸之日王便欣然答允、批准他回鄉,「於是王喜歡差遣我去。」(尼 2:6下)。

4.3 取通行証

「我又對王說:『王若喜歡,求王賜我詔書,通知大河西的省長准我經過,直到猶大』」(尼 2:7)

尼希米第二次說”王若喜歡”作為其另一請求的開場白,他打蛇隨棍上要求王賜下詔書──即公文或行政文件,即今天的簽証(Visa),此字是複數,即不止一份,這是完成法律上的手續。”大河西那一邊”是指幼發拉底河以西的地中海區域,是一較大的地域,要經過不同的關卡,面對不同的省長(同樣是複數)。波斯帝國行政管理井然有序,各行政區有獨立的管理機構,而且他知道某些省份不一定滿意他,若沒有這些批文肯定會出問題,甚至會被刁難,故此他要求詔書,當然王已批准其回國,這請求順理成章被應允。

故此,我們面對一些大事時必需預計有甚麼困難會面對、有甚麼問題需及早預備,免因一些”忽略”阻礙進度。

4.4 求取材料

「又賜詔書,通知管理王園林的亞薩,使他給我木料,做屬殿營樓之門的橫梁和城牆,與我自己房屋使用的。」(尼 2:8上)

求詔書較簡單,因是必然會批准的,但尼希米竟然得寸進尺要求木料,因以色列地一直以來均缺乏木材,昔日所羅門建聖殿也是向外購買木材,故他大膽向王請求將材料給他。

管理王園林的官員名”亞薩”,這是猶大人的名字,故他應是猶大人,故尼希米得到王的允許向他取木料定會有很充裕的供應,這對他重建是很大的幫助,他能指出木料是用作建殿、營樓之門的橫樑、城牆及自己房屋,可見他一早已有詳細計劃,預計需要,並非單禱告而沒有籌算。

5. 先見之明(尼 2:9-10)
王寵愛尼希米、神施恩、尼希米得到軍長、馬兵護送他到河西那裡,將王的詔書交給當地的官員,那些非猶太人──特別與他們為敵的人就甚惱怒,但因有王的詔書卻沒他奈何(日後這批人卻不斷的攪擾),這更顯出尼希米的深思,他會預計到有甚麼難阻、挑戰,便及早作出對策。

在我們要面對一些重大的事工時,我們可曾會預計有甚麼困難、問題。若及早作出估計、預備便能將受傷程度減至最輕。

6. 恩手扶助
一切一切均要尼希米的禱告、依靠神的心及神的祝福,他能順利成就其計劃乃因「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尼 2:8下)。

故此我們看到尼希米那些要求絕非隨意的說出,必是經過禱告及有好的盤算,深思熟慮下的效果,更重要是在此期間仍不斷的向神求。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這是我們要學習的方向,我們可常有準備回應別人對我們的查詢、探問,很多時機會是我們要即時把握,否則會很易失去。

尼希米有好的籌算,但相信他的籌算、計劃並沒有向甚麼人公開過,他只是私下向神求,而他得到王的批准,他肯定一件事:「王就允准我,因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尼 2:8下),因此我們該學習好好依靠、仰望神,然而仍需有智慧地籌劃、計算、估量,但仍將這些向神陳明,神必引導。



歡迎肢體對牧者宣講作出回應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