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尼希米記析讀(1) 故鄉情濃
尼希米記析讀(1) 故鄉情濃
(尼 1:1-5)
尼希米記講述建造工程,尼希米本身的生命質素、行事原則及方法、與神的關係很值得我們學效。
1. 背境
尼希米記首七章是尼希米以第一人單數的稱號而寫,接下來的幾章則是第三人稱的口吻寫,而結尾(十三章)是頗長的經文,可能是他本人寫到他第二度作政府官員的情況,故有人指出此書可能是尼希米及以斯拉撰寫的經卷。
北國以色列國為亞述所滅,稍後南國猶大國則被巴比倫所滅,時約586B.C.,子民被擄往巴比倫。及後巴比倫──迦勒底王朝被波斯王朝所征服,他們廢掉前朝所定的政策,約538B.C.允准猶太人回歸他們的故土──耶路撒冷。
尼希米是亞達薛西王當政時工作。亞達薛西王是瑪代波斯取代巴比倫王朝後的第六位君主。他的前任君主,就是亞哈隨魯王(486B.C. – 465B.C.)。他的王后就是以斯帖。亞達薛西王素來對猶太人有好感,所以他尊稱以斯拉為「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拉7:12),並且准許猶太人回歸。
猶太人第二次回歸發生在458B.C.,即亞達薛西王七年。第二次回歸的帶領者是文士以斯拉。兩次的回歸都記載在以斯拉記1:11和7:6-9中。猶太人在以斯拉帶領下回歸,他們曾著手重建城牆(拉4:7-23)。
在尼希米的時代,先知耶利米、以西結等已經離世,恐怕超越一百年有多。重建聖殿時的所羅巴伯,大祭司約書亞,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也應該在世上。只有文士以斯拉和尼希米是同一時代的人。尼希米成長日子,沒有神所重用的先知。他的一生,也沒有直接從神那裡有任何的默示。
尼希米這名字為「主安慰」的意思。他父親哈迦利亞,意思是「等候主」。從這兩個名字看來,可以推測尼希米可能出生於一個傳統但愛主、渴望以色列得復興的一個家庭。雖然如此,但尼希米記並沒有任何有關以色列復國的任何說話,可以說尼希米仍忠於波斯,正如早他一百年的但以理一般。
尼希米必然生於波斯,為土生土長猶太裔的波斯籍人。自小受波斯教育,能操流利亞蘭語,與當地人無異。可能因這緣故,雖然身為波斯中的「外邦人」,卻得到亞達薛西王的挑選和信任,當然不止如此,從尼希米記中,可知尼希米屬靈生命美好,熟讀律法書,明瞭過去歷史,熱愛民族祖國,尊敬遵守神的律法,體會神的心腸,並且與神有無間的相交。
2. 特殊職位
「我是作王酒政的」(尼 1:11下)
尼希米的職位是酒政──絕不是侍應,他主要的任務是預先嚐王將要喝的酒,確定沒有毒在其中,他的職務是牽涉波斯王朝的安危及最高領袖的性命,故責任絕非輕鬆。
當年波斯王亞達薛西一世死於宮廷政變,禁衛軍司令阿爾達班謀殺他,立被殺的王的兒子──阿爾塔薛西斯作王,但幾個月後阿爾塔薛西斯親手殺掉這殺害其父親的兇手。在他統治期間曾出現數次叛亂但均給他平定,故他活在恐懼中,他更需要人給他保護,而尼希米作為一個亡國奴,外邦人能被委以重任,可見他的生命質素極高,有特殊的品質,如:沉實的個性、敏銳觀察力、超強的機智、豐富的常識、誠實而可靠。他要熟悉宮殿中的鬥爭,有那些陰謀在蘊釀中,他是一個細心、精明的人。因他會督察買酒、貯酒與倒酒的一切過程,朝中大小管家均要向他負責,故此相信他在朝中的勢力一定很大;同樣地他的敵人一樣不少,他不單要小心所作的事,也要小心自己,免得被陷害。這種特質很難有,但擁有這樣特質的人才能作大事。
「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的宮中。」(尼 1:1)
當亞達薛西王作王第二十年,基斯流月(波斯的曆法),他在書珊城的宮中。書珊城是波斯王的四個都城之一,位於波斯灣以北127哩,巴比倫東約185哩,原是以欄的首都,波斯王古列在此城建造過冬的王宮,是一歷史名城。
3. 關心餘民
那時有一位弟兄哈拿尼與幾個朋友從猶大到訪。「猶大」可指地區性的猶大全地,亦可以指是猶大國──南國。這些人應陪伴哈拿尼探望尼希米,但應不是刻意地向尼希米報告耶路撒冷的情況,甚至想尼希米拔刀相助,因為是尼希米主動向他們提問有關故土的情況。
尼希米問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情況如何?「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尼 1:2下)
猶大國有兩次被滅,第一次記載在列王記下 24:10-20,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親自領兵圍攻耶路撒冷,猶大王約雅斤帶領家人、臣僕出城投降,王將聖殿、王宮寶物奪去,並擄去不少人「又將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眾首領,並所有大能的勇士,共一萬人…都擄了去;除了國中極貧窮的人以外,沒有剩下的;並將約雅斤和王母、后妃、太監,與國中的大官,都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了;又將一切勇士七千人…都是能上陣的勇士,全擄到巴比倫去了。」(王下 24:14-16節錄),這是第一次的被滅,時為606B.C.,巴比倫王立了約雅斤的叔叔作傀儡王,改名西底家(王下 24:17)。
豈料西底家作王第九年背叛巴比倫,巴比倫率兵再犯,圍困他們兩年多後因耶城飢荒、缺糧,結果他們逃走,卻被捉拿,西底家看到家人被殺後才被剜去雙眼,被銅鍊鎖著帶往巴比倫(王下 25:1-8)。巴比倫護衛長將聖殿中餘下的物品搶奪一空,之後「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王下 25:9-10),又再將當日剩餘的人民帶走,只留下一些貧窮的人,「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但護衛長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王下 25:11-12),時為586B.C.,這是第二次的被滅,而猶大國亦正式滅亡。
故「逃脫」可指那些沒有被擄的貧窮者,他們避過被擄的厄運,但留下也不怎樣好過,但此經文應不是指這些人,因已過了很長的年日,此「逃脫」是指從巴比倫回歸耶路撒冷的倖存者,他們脫離亡國奴的身份回歸故土,恢復他們的民族尊嚴,進入另一新歷史時期,故「回歸」「逃脫」表示他們脫離了羞辱,尼希米便是關心這些同胞。
尼希米得到答案是:「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尼 1:3),「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便是「餘民」,「餘種」(羅 9:29),大受凌辱,生活艱苦,因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但這些情況應不是列王記下25章所記載的事,因已經歷了很長的年日,那應是458B.C.的事,在亞達薛西王二十年之前,被擄的猶太人已有兩次的回歸。第一次發生在波斯王古列元年,即536B.C.,剛好在第一次被擄(606B.C.)後七十年發生。回歸後二十年,即516B.C.,聖殿重建完成,同樣也是在聖殿被毀(586B.C.)七十年後重建完成。但有反對他們的人比施蘭、米特到達,上京告御狀。省長利宏、書記伸帥誣告他們,「如今王該知道,他們若建造這城,城牆完畢就不再與王進貢,交課,納稅,終久王必受虧損。我們既食御鹽,不忍見王吃虧,因此奏告於王。」(拉 4:13-14),結果王相信這些投訴便下令他們停工,經文雖沒有明言,但推算他們不能繼續建城牆外,更被這些敵對勢力欺凌,將他們的城牆拆毀,焚燒了他們的城門,故此他們失去了保障,其實他們回歸已經百廢待舉、生活艱辛,再接連受此打擊,正是「黃台之瓜,不堪再摘」。
4. 故鄉情濃
尼希米聽後他內心傷痛。他雖在異邦之地享榮華、生活安好卻不能忘懷故國及寄人籬下的羞辱,他便採取行動。今天我們可有愛國情懷?尼希米愛神,同樣愛國,今天我們看到國內情況,我們的心情如何?尼希米知國家有事而難受,我們又如何?我們對國家是有責任──最低限度需為此禱告。
60-80年代一些由國內到港居住、生活、工作者,不斷將金錢、物資帶回國內,這是愛國、愛同胞的情懷與表現,但今天我們未必有此需要,但當看到人民道德下降、不公義之事曾出不窮、法制不明,我們又可有心痛、難受及為他們禱告呢!
當尼希米聽到自己家鄉的困境,他對民族的情懷便出現一連串的反應,「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尼 1:4),這是漸進式的舉哀動作,這種舉哀的方式也是被擄以後敬虔的猶太人為國家民族大事向神懇求憐憫幫助而慣常的行動。
「坐下」──是舊約時代猶太人習慣的舉哀與禁食的姿勢,因他們慣常是站立禱告,而舉哀大多是用一段較長的時間,故是「坐下」。
「哭泣」──通常是為死去的人舉哀的禮儀,或因面對審判,對罪的痛悔反應。
「悲哀數日」──即傷痛非短時間。
「禁食禱告」──其實原文是兩個分詞,是兩件事。「禁食」──當中包含重要的神學概念,摩西曾在西乃山上四十晝夜不吃不喝,等候神頒佈十誡;尼尼微城居民也因約拿宣告審判的信息而全城禁食,故禁食是因面對危難,為罪痛悔而發出,事實一個人面對困難、傷痛、難受是很難大吃大喝,因此禁食是傷痛的表現。「禱告」乃是向神呼求的行動。
故這一連串的行動表示尼希米的內心哀痛,因此禱告而產生行動,禱告不單是向神求,因神會作出回應,而驅使、感召禱告者作出行動──按神心意去行,沒有同心的禱告,不會輕易有行動。
危城告急、居安思危便展開他回國的序幕。很多時一些偉大的事是由一些人因有異象、熱忱而開展。
反思我們今天生活在一個表面較自由、有法冶的社會中,我們可有為社會、為國家有濃厚的感情,為他們成功歡欣,為他們的成就高興,但同樣為他們的失敗難過,為他們的錯謬難受?
願我們有這份愛國情懷,從而在禱告或某些行動上能表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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