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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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析讀大衛(26) ~男人心 海底針

析讀大衛(26) ~男人心 海底針(撒下 13-14章)

當我們研讀大衛生平時,看到大衛犯罪後他雖認罪,其結局仍是悲哀;隨後的記載主要是他兒子押沙龍的叛變、他的逃亡過程及後來再得回王位便作結。

押沙龍為何會背叛大衛?撒下13-14章便記述一件醜惡的事,這也是押沙龍叛變的遠因,我們會看這件事但將重點放在大衛的心態中。此時大衛已是壯年之末,步向晚年,因他孩子們已長大成人,但往往一些成年男性卻是感情內斂,不善表達感受,但這往往引至與家人關係疏離,我們藉此經文作出檢討、反省。

在撒下13-14章作者的舖排亦很有心思,他將大衛家中的淫亂事件與大衛所犯的錯作出一對照:
第11-12章 第13-14章 姦淫事件 大衛與拔示巴 暗嫩對他瑪 謀殺事件 大衛殺烏利亞 押沙龍殺暗嫩 比喻 拿單──窮人羔羊 約押──提哥亞婦人之子 赦免 神即時赦免大衛的罪 大衛多年後寬恕押沙龍的罪
奸狡的心(撒下 13:1-14)
暗嫩是大衛的長子,是耶斯列人亞希暖所生,應是王位的繼承人,他暗暗愛上自己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她。」(撒下 13:1),他瑪是押沙龍的親妹,身為公主,她定受到好好保護,身處深宮不能隨便個人外出。暗嫩歡喜這妹子,因她生得很漂亮,但礙於禮法律例,他不能有甚麼行動。

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撒下 13:3),他是一個聰明人,能鑑貌辨色、見微知著,他為了討好未來君王,知道暗嫩愛他瑪,並因他茶飯不思、日見消瘦,便獻計予他。暗嫩對他瑪絕不是真正的愛,只是企圖佔有的情慾,但一直不得逞便成為一種精神折磨,以致日見消瘦。

約拿達教他裝病然後請求他瑪過來伺候他,那便有機可乘,因當時習俗同樣是男女授受不親,但病重的可破例接待女性慰問者,故約拿達才出此奸策。

大衛疼愛這長子,當他得悉暗嫩患病便親來問候,暗嫩乘機向王請求請妹子前來為他作餅,服侍他(撒下 13:6)。當一個病者提出要求往往會得到答允,故有些人會詐病或將一些病誇大。大衛不虞有詐便吩咐女兒他瑪前往侍候兄長(撒下 13:7),當他瑪進到暗嫩的居處,在其寢室之外地方為他做餅,那時兩人距離很近,暗嫩看在眼內,心想得到她的機會越來越近,淫慾的火越來越熾熱。當妹妹送餅給他,他卻不肯吃,並要其他人離開,「在他面前將餅從鍋裡倒出來,他卻不肯吃,便說:『眾人離開我出去吧!』眾人就都離開他,出去了。」(撒下 13:9),單純的他瑪怎會測透其兄長的心,怎料到兄長會對她有詭詐企圖,很自然的走到他的臥室中。「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很易有損失」,這是我們──特別少女們──應常記在心中,儆醒自己。

暗嫩醜惡的面目終暴露於他瑪眼前,他竟明目張膽地提出「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撒下 13:11下),他瑪驚訝下即時作出拒絕,「他瑪說:『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做這醜事;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撒下 13:12-13),她提醒他,他是其兄長,而這是一件「醜事」,是亂倫的行為,在他們的民族中不能有這等事,若受辱,她會大大受傷害,而且這醜事必然會傳揚開去,況且他作這不合理的事他會成為愚妄人,他瑪清楚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她更施以援兵之計,叫他可以直接向父王大衛請求娶她,說王會答允,這樣便沒問題。可惜這一切的話怎能入到被情慾蒙蔽的暗嫩心中,他便將她強暴了(撒下 13:14)。

這給我們提醒,常有”眼目的情慾”終會使我們由思想變成行動,暗嫩看外貌而歡喜他瑪,但那只是眼目的情慾,單是覺得她美麗──甚至有美好的身段,完全沒有真正的感情,兩人從沒有談過情、說過愛,故暗嫩所擁有的不是”愛”只是”慾”,而更有心術不正的人從旁推波助瀾,出謀獻計──奸計,這樣只會加速暗嫩犯罪。

我們會否陷在類似的試探中?若我們長期看一些不良的網頁、雜誌,我們便不斷吸收毒素,再有一些不信者引誘我們,罪便裡應外合,這只會使我們陷在罪的深淵中。

凶狠的心 (撒下 13:14-19)
暗嫩作了這強暴的事後竟出現使人意外的反差,「隨後,暗嫩極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對她說:『你起來,去吧!』」(撒下 13:15)。暗嫩慾望得逞後他猙獰的面孔就更顯露出來,當他用暴力奪去他瑪的貞操時他瑪一定不斷掙扎,而且他瑪從未有過性行為,故暗嫩一定不會享受這過程,一直以來在其思維中的”美麗幻像”粉碎了,故此反臉成怒,產生排斥、唾棄心理,便將她趕走。

那受到極大傷害的他瑪懇求哥哥千萬不要這樣作,要好好給她”善後”(撒下 16-17),結果本是身嬌玉貴、備受呵護的公主成為一個受辱的弱女、被唾棄的婦人被趕走。她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代表高貴的彩衣逃回家中(撒下 18-19)。

律法上規定不得亂倫,「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利 18:6, 9),而他強暴了他瑪後趕走不再理會她,這行為只會使他罪上加罪,因律法在這方面也有清楚指令,「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申 22:28-29)。在古代社會中女子常被欺凌,故律法要保障這些弱勢女子,她們被強暴已可悲,但之後受害者仍有其歸宿,這是”大不幸中的小不幸”,但若被遺棄,她便成為社會的唾棄者,不會有太多人同情,反之是輕視、誣蔑,她更是「不幸中的大不幸」,故此暗嫩是罪上加罪。

最終,他瑪便一生鬱鬱不樂地孤單過其餘生,「他瑪就孤孤單單地住在她胞兄押沙龍家裡。」(撒下 13:20下)。

壓抑的心(撒下 13:20-22)
押沙龍當見到妹妹頭蒙灰、彩衣裂悲傷回來已經猜測到有甚麼事發生(撒下 13:20),他叫他瑪暫時不要有甚麼行動,因他身為弟弟,暗嫩是繼承王位的兄長,他現今的力量並未足以對付他,他只是等待父親怎樣處理這事才作回應。「大衛王聽見這事,就甚發怒。」(撒下 13:21),大衛知悉此事非常憤怒,這是人之常情,但他卻沒有甚麼指責的行動,甚至敢怒而不敢言,好好教訓暗嫩,作出正確的判決、懲治。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也其身不正,這件事再次引發自己看到自己的錯誤,勾起他昔日怎樣與拔示巴發生醜惡關係,故怎能嚴詞斥責其子的錯。

押沙龍看到父親沒有甚麼指責、懲治的行動,他心中不忿,但又不能做甚麼,結果他懷恨在心(撒下 13:22),將那份怒氣壓抑在心,伺機報仇。

懷恨的心(撒下 13:23-36)
“恨”並不一定會因時日而被沖淡,反之會越積越深。押沙龍等候了兩年終等到機會,他趁著剪羊毛豐收的日子邀請王及其臣僕參與,他已預計大衛一定不會前往,事實王若要處理國家大事真的不會抽時間赴這些不重要的宴會(撒下 13:25-26),大衛經不起押沙龍再三懇求下便答允讓他的長子代表赴宴,他怎會想到人心難測──男人心、海底針──因押沙龍一直沒有將對暗嫩的恨流露於外,且已兩年了,一切似乎平復了,結果大衛便親自將暗嫩交在押沙龍手上了!

押沙龍便指使其僕人當飲宴時將他刺殺,結果他如願以償,為妹報仇──”怨有頭,債有主”,他只是殺了暗嫩,並沒有傷害其他臣僕及大衛眾子,他們均能逃出生天。他們回到自己地方之先已有消息傳出,但往往這混亂情況下消息很多時誤傳,「他們還在路上,有風聲傳到大衛那裡,說:『押沙龍將王的眾子都殺了,沒有留下一個。』」(撒下 13:30),王收到此噩耗悲傷異常,撕裂衣服、躺在地上哀哭(撒下 13:31),其他臣僕也跟隨,但那位狡猾的約拿達很冷靜的分析,他指出應該只有暗嫩被殺,因知押沙龍要為報妹妹被姦之仇,結果真被他言中(撒下 13:32-33),但這並不能因此減輕大衛的傷痛(撒下 13:36)。這經文也反映出那時押沙龍的勢力仍未被建立,沒有奪位之危險,故大衛只是難過而沒有驚恐。在此亦看到約拿達是一個很恐怖的人,他冷靜的分析,沒有任何自咎,完全抽離了那次強暴事件,但那次是他出謀獻策,而且他毫無傷感,他不會為失去自己的朋友難過,有這些朋友只會招損,不會受益!

這事也給我們提醒,我們收到一些未經証實的消息時,或許出於好意,但也不要隨便發放出去,免得引出不好的果效。

隱藏的心(撒下 13:37-39)
押沙龍殺了自己的兄長,他犯了謀殺罪,若被審判隨時會被判死刑,故此他便流亡至基述,「押沙龍逃到基述王亞米忽的兒子達買那裡去了。大衛天天為他兒子悲哀。」(撒下 13:37)。基述王達買的女兒瑪迦是押沙龍的母親,所以他投奔外公那裡,基述是亞蘭城一個小城,加利利海的東北部,是大衛王管轄範圍之外,故對押沙龍是一個安全地。

這裡提到「大衛天天為他兒子悲哀」,究竟是為那一個兒子呢?應該是暗嫩,因下文有提說他對押沙龍的感受,可見長子暗嫩是他所疼愛,但因愛及自身問題而沒有公正判斷,這愛也驅使暗嫩被殺,然而他也是愛押沙龍,押沙龍流亡海外三年之久,大衛「心裡切切想念押沙龍」(撒下 13:39下),但大衛只將這感情埋藏在心中,他沒有在押沙龍面前流露這份愛,他沒有找人要他回來,這往往是男士的弱點,特別是中年以上的男性,將真正的感情埋於心中而不願表露,這只會引來另一些不良果效。

元帥約押知悉大衛的心意,知道大衛是陷在矛盾中,惦念押沙龍但不表露,想他重回身邊但又不敢發出呼召,因若他回來,他要執行法紀時便要判他死罪,故他只有任由押沙龍在外居住。故約押便想出一辦法,用一個婦人講一個案件引導大衛作出判決,這情況如昔日先知拿單用一個好像事實的故事引發大衛看到自己的罪般(撒下 14:1-20)。這婦人說她是一個寡婦,有兩個兒子,但一天他們兄弟爭鬥,其中一人被殺,但其他人要求她將兇手──她的另一個兒子──交出來審判,但這判決定要判那孩子死刑,但這樣她的家便會「絕後」,沒有人繼後,她懇求王可以給她兒子進行特赦,「婦人說:『願王記念耶和華你的神,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至落在地上。』」(撒下 14:11),大衛因憐憫她的處境而恩准她的請求──那時王的身份很重要,王的判決可以超越一些規條,故此他的仲裁是舉足輕重的──隨即她將此案例轉到大衛身上,請求大衛同樣特赦押沙龍,結果大衛順水推舟地接納其請求,「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撒下 14:21)。

但當約押帶領押沙龍回耶路撒冷後,大衛又要顧及自己的尊嚴、別人的看法,他竟沒有接觸押沙龍,「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撒下 14:24),而這情況維持了兩年之久,「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撒下 14:28),意即大衛在這事件後連續五年沒有見押沙龍。父親愛自己的孩子,怎不會歡喜常見他,與他交往呢!聖經亦清楚記載大衛是愛押沙龍,但因種種不同因素而不願與押沙龍見面。

這使押沙龍不滿要見約押,請他代為出頭,但約押又不願見他,結果他放火燒約押的田逼使約押見他(撒下 14:28-31),他指出若大衛召他回來但又不與他見面,那為何要召他回來,「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託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裡。』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撒下 14:32),結果約押成功地促使他們父子相見,「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於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撒下 14:33),他們相見後彼此親嘴,但是否一吻泯恩仇呢?不是,因大衛的處理不善,結果便種下押沙龍謀朝篡位的心。

小結
在整個悲劇中,我們看到男性的心是很難捉摸。

暗嫩~情慾的心一直藏在心中,最後在損友鼓勵下將淫念化成行動使無辜的妹妹受害,我們要小心不容讓罪──特別情慾埋於心。

大衛~因自己也曾犯了類似的罪,故他不能坦然指正暗嫩。

押沙龍~心中不忿但又可以表面無事,將恨隱藏心中,伺機報復,他內心的恨旁人不易察覺。

及後押沙龍殺兄報仇,流亡海外,大衛雖然愛押沙龍,但卻同樣不流露於外,讓他流亡海外三年,回歸後兩年也不見他,將感情埋藏於心中,使押沙龍以為他不歡喜自己,結果促使他謀朝篡位。

故此我們需反省,特別男性,我們不應口甜舌滑、言不對心,但若是真正的感情便需適當時間作出適當的表達,這樣只會使彼此關係更融洽。若對家人的愛埋於心底而不宣於言只會使關係越來越淡,願我們能反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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