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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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彼前析讀(12)–待人之道

彼前析讀XII -待人之道(彼前3:8)

彼得教導我們怎樣處事為人,要作忠僕,縱使是乖僻的也要順服,並以主受苦作榜樣(彼前 2:18-25),隨即教導夫婦間怎樣彼此對待(彼前 3:1-7)。事實我們面對不同的人,使徒不能一一分類教導,故便作出一總綱──「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彼前 3:8),這也回應一開始論到人際關係時的引論「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彼前 2:17上),我們看這人際關係總綱。

1. 一起同心:“同心”這字在教會中常提及,但我們卻較少深入探索,按字面解釋是”思想相同”,但怎樣可能呢!教會數百人,每人均有不同背境、性格、經歷、思維方法、信心、屬靈生命程度均有差異,但教會必須尋求在屬靈的事上達成一致的看法,這絕非易事。這樣是否每次均全民投票、普選(這樣要花費不少人力、財力、物力),迫使少數服從多數,或牧者們的意見就是代表全教會意見,這是中央集權制,教會就需全力配合、推行,甚或獨裁領導、教會的牧師、監督的意見便是”神旨”不得抗拒,但這些所謂的民主制或寡頭制或許是較快捷、有效的方法,但卻非聖經的原意與教導。

信徒間能達成共識,有一致的看法、同心是因為我們根本沒有自己的看法,我們只能認定:那是基督耶穌的心意,是祂的計劃,故此教會必需遵從。基督的看法與我的看法不同,我便甘願放下,一同向上認同、尋求與祂有一同的步伐,這才是同心;而不是因為怕衝突或保持表面和諧然後妥協,達至共識,因這些”和諧”並不會長久。

教會的主,身體的頭是基督(弗 5:23),只有祂的意見才是教會內的意見前題下,教會才有真正的共識,基督徒的同心才會成為可能,因遵從基督的心意我們才能將我們意見放下,同壓下異,我們豈不是應如主的教導這樣禱告:「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當然,怎樣才知哪一個才是神的真正心意,會否被人「挾基督以令信徒」呢!那麼我們便需多用心聆聽他們的意見,一同禱告,並從他們的角度去思想,這便引申至下一點──體恤。

2. 彼此體恤:這字的解釋是”互相同情、諒解、與對方在感情上有所共鳴,這比同心又加多了一些難度,體恤是進入他的內心世界,探索他為甚麼有這樣的看法,他內心深處的感受是甚麼,他作出這些行動時背境怎樣,為甚麼會驅使他如此。這便是體恤。

正如彼得三次不認主,主沒有怪責因知道彼得真的愛祂,當祂被捕時他仍跟著祂、看祂,但其餘十個門徒卻懼怕躲藏起來,他孤身一人在恐懼無助下才否認主,這並非他的本意,故能原諒他,這便是體恤、體諒。

人一些行動──特別異常的行動、決定──不一定是從理性角度出發,往往是他過去的經驗及經驗帶來的成見,這些成見卻不一定合理,但對他而言卻是真實,若我們沒有發現、了解或正視對方的背境、心理障礙,而往往用議事論事的方式與其討論、分析、甚或爭辯來促使他與你達成共識,這會造成更多的傷害與誤會。

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特別是帶領者──信徒不是教會內的配件,他們的存在乃為要完成某些事工,他們也是教會服侍的對象,我們面對一些事工時不單要完成,更要藉此使自己及對方同樣獲得成長與建立,這便是為一些”軟弱”的人,他們作得不好仍要給予機會,這是商業機構裡不會如此面對的。

3. 愛如弟兄:商業社會是講求效率、成績,若未能達到指標,好的則給予一次、兩次警告,無改善便開除;有些或許連警告也沒有便即革職,因這只是工作的關係,不用講甚麼感情。

但在教會裡為甚麼要講體恤、體諒呢?因肢體不單是我們工作、服事上的伙伴,更是我們的弟兄姊妹、骨肉之親,是有思想、個人的感情,我們同屬一個血源,因主寶血的拯救而納入基督的家中,而家是需要有愛,愛是需要有忍耐、包容、接納,「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 13:7)。

彼得其實重覆1:22「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他指出”愛”是我們行事為人的總綱,我們要有好的團契生活,生命才會成長。

在不信的圈子中,人是以性格相近、臭味相投才會惺惺相惜,成為密友,但我們往往忽略了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並不是我們自己揀選,乃因基督的救贖故我們才會走在一起,我們成為弟兄姊妹乃因我們有同一位的天父,這是神給我們的恩賜,天父對我們個別的赦免與接納也成了我們彼此相愛的唯一基礎,故聖經常說:”我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別人”。

我們願否給機會我們的肢體,給他們忍耐、接納呢!

4. 存慈憐心:“慈憐”是溫柔,同情相同感受的心。我們可有體恤他人比自己不如,接納他的有限,但並不會減少我們對他們的尊重,這就是慈憐。

在我們的信仰、價值觀裡,人的價值與他們所有的──財富、學識與他的成就──作過甚麼並沒有關連,尊重別人乃因人是由神創造,神為他賜下救贖,故此他生命中或許仍有缺欠、不足,但仍是尊貴,聖經給我們一個很清楚的定律,這定律與世界的律例相反,我們”向下看齊”而非”向上看齊”,低層的人不斷向上爬,希望與上流人看齊,但我們卻要”俯就卑微的人”(羅 12:16),強壯的要照顧軟弱的,擁有的要體恤沒有的,這便是”慈憐”,保羅在哥林多書信清楚的教導,有錢的人不應穿金戴銀地回教會,免得使窮乏的人感到自卑難受。在愛筵時不要帶太豐富的食物回來,免得窮人不敢將自己所作的帶回來,甚至因此不參加(參 林前11章)。一些有錢人以較優越的姿態對待窮人也要受譴責(雅 2:3-4),這便是要向下看齊。

故此,讓較卑微的人在教會中找到被尊重的感受,因我們均有慈憐的心。

5. 謙卑對人:謙卑與慈憐剛剛相反,或說兩者是最好的配搭,恰好成對。慈憐──不看對方比我不濟;謙卑──看自己不比對方強。謙卑乃是願放下自己,不自以為是,主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 11:29),祂並要求我們學習祂的樣式,最明顯的例証是主替門徒洗腳(約 13:4-11),這是一個活生生謙卑的示範。天地萬物的主宰、門徒的老師竟甘願放下自己替門徒洗腳,但其實不單如此,祂整個生命便是謙卑的典範,祂甘願降卑成為人,與卑賤的人認同,甚至死在最卑賤的刑具──十字架上,故此謙卑的定義是──放棄自己本身的權利,不以自己所擁有的是理所當然,而樂於為他人甘願捨棄。

謙卑是對別人看重,但卻不會輕視自己──這與”自卑”是不同。謙卑仍肯定自己的材幹、能力、高貴身份,但卻不以此為傲、輕視他人,反之懂敬重,甚至不覺服侍他是降低自己的身份,有委屈、遺憾的感受,因覺能服侍對方這事是極其榮耀。最重要我們不是高高在上以慈善家身份去炫耀,反倒以僕人身份服侍他,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 2:3下)。

故此待人之道是:一起同心、彼此體恤、愛如弟兄、存憐憫心、謙卑對人,若我們能如此,教會生活必定和諧甜美;但同樣這態度亦應用在未信者家人關係上,這便能有美好的見証,有強的感染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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