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人生 #3:寬恕是神聖的
寬恕是神聖的 (馬太福音18:21-35) 1
在韓戰期間,幾位美國士兵合租了一棟房子,並請了一名韓國男孩來幫他們打雜工。這個男孩的個性既開朗又樂觀,而年輕的士兵們卻喜歡想出許多稀奇古怪的花招來玩弄他。
士兵們會把他的鞋釘在地板上,或是放一桶水在門上,以致於當男孩打開門時,整桶水就會撒得他全身濕透。他們想出了各樣花招來作弄他,但那名受害的男孩卻始終保持和善的態度以及高度的幽默感,直到那些美國大兵對於自己種種的惡行感到羞愧與內疚。
有一天,其中一位士兵對這男孩說:「我們卑鄙地玩弄你多麼久,而你卻一直容忍我們。我們只想要跟你道歉,並告訴你從現在開始,我們不會再對你惡作劇了。」男孩說:「是真的嗎?不會將我的鞋釘在地板上?」士兵們說:「不會了。」男孩再問:「也不會再將水桶放在門上?」士兵們異口同聲說:「再也不會了。」最後男孩說:「好吧,那麼以後,我也不再吐口水在你們的湯裡了!」2
馬太福音對天國的比喻有相當獨特的一面;這些比喻的開頭都是:「天國好像 …」(23節,太 13: 33-52, 20:1,22:2,25: 1-14)。在馬太福音18 章中,耶穌強調天國公民的特徵是「饒恕」。神在耶穌基督裡已經遮蓋了我們的罪 (約壹1:9),也赦免了我們的債、我們的過犯和不義 (羅 4:7)。
為什麼神已經赦免我們的罪?罪惡到底有多嚴重?我們要如何償還祂的赦罪之恩?
你是負債人 (You are a Debtor)
18: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25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太 18:21-27)
我最喜歡的百老滙歌舞劇是《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s),這個故事很動人,非常有意義,同時也很深刻地將「律法」和「恩典」、「定罪」和「饒恕」,以及「公正」和「憐憫」做出對比。有一個人因為偷了一塊麵包而坐牢十九年,他被釋放後,卻變成一個心中充滿苦毒、剛硬、又消極的人。但是當他偷了教堂裡最珍貴的東西,而被警察發現時,教堂的主教卻慈悲地跟警察說:「那些東西是送給這位客人的禮物,不是被偷走的。」
自此之後,尚萬強 (Jean Valjean) 決定改過自新,於是他改了新的名字、新的身分,又一改以前的作風,逃脫假釋的刑罰,隱居在一個小鎮,成為當地的市長,同時也是最大的贊助人和慈善家。然而一個自以為義的探長賈維 (Javert),卻處心積慮想把他送到法庭,無論尚萬強做了多少善事或逃到天涯海角,都要處罰他違反假釋的條件!
尚萬強多次幸運地逃脫警員賈維的逮捕。儘管如此,當尚萬強聽到賈維在法國革命前夕,被革命學生逮捕時,他仍冒著生命危險去拯救、釋放賈維。此後更驚人的是,尚萬強向被激怒的警員賈維自首。賈維不但沒有說任何感謝尚萬強的話,反而說:「你惹惱了我,我情願你殺了我。」因為他沒辦法接受一個犯人的善意,也不忍心逮捕救他的人。因此賈維想到唯一可以解決的方式,好使他脫離自我的監禁和嚴酷的立場:他選擇跳河自盡。這位立誓要維持法律和伸張正義的人,卻拒絕成為「愛」和「恩典」的人質。
你是一個債務人,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式」。神在基督耶穌裡對你的寬恕,超過你所知和所想的。
猶太教的拉比律法宣稱:一個人應該寬恕他的債務人最多四次,但是耶穌不接受這種規定,反而設下無可計數的上限。比喻裡的第一個債務人欠了一千萬銀子或原文是一萬個「他連得」(talent),這是一個龐大可觀的數字。「他連得」是最大的通用貨幣或重量標準。國際聖經百科全書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解釋「他連得」有銀或金的區別,估計一個「銀他連得」的價值是410 英鎊,或 2,050 美元 (在 1915 年幣值),而一個「金他連得」的價值是約6,150英鎊或 30,750 美元 (在 1915 年幣值)。聖經沒有記載那人所欠的是「金他連得」或「銀他連得」,但是一萬個「銀他連得」就等於二百零五億美元 ($20.5 billion);一萬個「金他連得」在 1915 年就等於三千零七十五億美元 ($307.5 billion) 。根據NIV譯本,啟示錄16:21,希臘文每個一他連得的「冰雹」大約100磅重。
那欠債的人已經走投無路,即將大禍臨頭。他沒有父母、沒有資助者,也沒有任何計畫能幫他償還債務。他即使有十份工作、十條性命或十個打工的孩子,亦沒辦法減輕他的債務!就算只付那筆錢的利息都不可能,更何況是貸款!他的債務超過比爾蓋茲 (Bill Gates) 所能付出的,甚至超過比爾蓋茲的身價 (據Forbes雜誌,比爾蓋茲在2009年的身價是500億美元)。那債務無論是銀或金都沒關係。他即使想宣布破產也不行。從人的角度來看,那數目是無可計算,也無可救藥。因為那人沒有能力償還,主人不僅命令把他賣了,也要把他的妻子賣掉;不只賣掉他的妻子,還要賣掉他的家人;不只賣掉一個孩子,也要把其他弟兄姐妹都賣了;不只賣掉他的家,也要賣掉所有的資產來還債。他的未來很淒涼,他的自由也受到威脅,他的家庭四分五五裂。這比沒有朋友、沒有金錢、無家可歸還更悽慘。這是四福音中,唯一的個人被賣的慘劇。然而,主人的命令並非針對個人,這個王不是只找這個僕人的碴兒,他要要和所有僕人算帳 (23節)。其實,那主人的意圖不是要佔有那人和他的家庭,他只是想要回他的錢。
那僕人知道有苦日子正等著他,他就快要離開他的家鄉。他的家人可能一塊被賣給不同的買主。然後他突然做了一件最戲劇化性的事情:他「俯伏拜」主人。這兩個雙重的動作「『俯伏』『拜』」,除了博士「『俯伏』『拜』」嬰孩耶穌 (太 2:11),新約沒有其他人物有這樣的反應。
那債務人要求主人的寬容 (26節) ,而且發誓將來會還清一切,其實這是不切實際又無法實現的誓言,他所說的都是胡說八道。但是他悲痛且真誠的懇求竟打動主人的心。憐憫之情湧入主人的心,又流入他的血,打動著他。主人開始善意的回應,表現他的溫柔、仁慈和同情。他不想拆散那家庭,令他們夫妻、骨肉分離,於是主人就叫其他的僕人給他鬆綁、釋放他。
你得了釋放 (You Have Been Delivered)
18:28「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太 18:28-30)
一對來自山區的年輕夫婦開始參加一間滿是歡呼聲和鼓掌聲的教會。他們極力勸服奶奶也來參加。年輕的男孩對奶奶說:「你應該去看看。聖靈的確在那裡動工!那裡的音樂震撼著整座教堂。真棒!」但是奶奶繼續坐在她的搖椅上,保持沉默。
年輕的女孩接著說:「奶奶,你該去看看那裡的牧師。他講道很入神。他和會眾都不斷地高聲讚美神。真的難以置信!」但是奶奶仍然繼續搖著她的搖椅。
最後,那年輕男孩說:「奶奶,你不喜歡我們的教會嗎?你為什麼不說話?」奶奶終於從椅子站起來說話:「親愛的孫兒,讓我這樣解析吧!我不在乎他們喊得多麼吵鬧,也不在乎他們跳得多麼高。最重要是他們散會後所做的事才算數!」
一旦債務人離開出了門,卻變成另一個人。他忘記自己才剛脫離了悲慘、絕望和許多的不幸。這個感性的人出了門就失去理智,轉身去找人;他之前幾乎失去自由與自己的家庭,但當他找到一個僅僅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時,竟揪著他,掐住對方的喉嚨,並傷了他的身體。那先前受傷又可憐的僕人,如今卻成為一個毫無感情又沒有人性的禽獸。希臘原文寫著:僕人「一把抓住他的頸項」,不只是「抓住他」而已 (29節) 。他直接掐住他的咽喉與氣管,這是最無理性、毫不客氣、沒有人情、十分醜陋、令人不能接受的行為。這也是「喉嚨」的原文字唯一出現在聖經的地方。以債務人為例、不肯原諒他人的,就是仇敵、虐待者、畜生、野蠻人。這個得著自由的債務人還是一個奴隸,被自己過去的習慣所約束,被自己的盲目所囚禁與綑綁。他剛剛得到的自由對他起了反效果,引來的是驕傲而不是謙卑,是自以為義而不是自我醒悟,是瘋狂而不是溫柔,是腐敗而不是端正,是幼稚而不是成熟。
那僕人向他的同伴怒吼,叫他還錢。當時,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但是卻不像之前的債務人那樣,他並沒有「跪拜」(26節);畢竟,他只欠十兩銀子或原文的一百得拿利 (denarii),一個得拿利就等於一天的工資。而且,不像第一個人 (26節),他也沒有說要「還清『所有的』」(原文翻譯),因為他所欠的並不是太多。最後,他請求債主能寛容他,卻沒有得到他心所願的結局。
那位刻薄的僕人露出他的真面目。他不像自己的主人那樣,不是為了要討回債務才吩咐把僕人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這僕人只想要處罰那位同伴,把他送他監獄,去學功課。他不管同伴是否能夠變賣或抵押什麼東西,來付清他的債務,他也不在意是否他有朋友或親戚能來幫助,也不顧他被監禁以後將影響日後再找工作。這個僕人實在太殘忍、無情、邪惡,但他卻陶醉在其中,想落井下石。
你要有品德 (You Must Have Decency)
18:31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 18:21-35)
有位非洲國王跟他的好朋友一起長大。那朋友一直有個習慣,看著他生命裡發生的每一件事都說:「這是好事!」
有一天國王和他的朋友去戶外打獵。他的朋友為國王準備槍。可是朋友明顯地出了錯誤,以致於當國王拿起槍的時候,竟然射中自己的拇指。他的朋友細查整件事情後,又像平常一樣說:「這是好事!」國王回答:「不對,這是壞事!」於是生氣地將他的朋友打入監獄。
大約一年後,國王去了一個禁區打獵,被食人族擄去,並帶回他們的村莊。他們綁住他的雙手,找一些木材、立了木樁,把它擺在本樁上。
當他們準備要點火燒他時,他們注意到那國王原來沒有拇指。他們因為迷信,不願意吃一個有殘疾的人。因為這樣,他們就釋放了國王,把他送走。當國王回到皇宮,想起他的拇指,就懊悔他如此對待自己的朋友。他立即到監獄裡告訴他的朋友說:「你是對的,我失去拇指是件好事。」然後訴說所發生的事。他對朋友道歉說:「我很抱歉將你關在監獄這麼長的時間。我不應該這樣做的。」
他的朋友回答:「沒關係,這是好事!」國王說:「為什麼是好事呢?我將你關在監獄一年了。」他朋友回答:「如果我不在監獄裡,我可能會跟你在一起。」
有人說:「不寬恕別人,就像是自己吃毒藥,卻期望他人亡!」
不幸的,那冷酷僕人震耳欲聾的喊聲及貶低人的行為,成了全城鎮的話題。那僕人是同伴們所認識的人當中,最鐵石心腸又忘恩負義的一個。他們沒有發怒或生氣,他們只是覺得傷心、驚訝而且不可置信。他們對那位感覺遲鈍的僕人之態度以及被囚禁同伴的安危,十分憂傷。悔改的彼得因耶穌所發的問題「就憂愁」(約翰 21:17) ,但是眾同伴對那僕人所做的「甚憂愁」(31節) ,這世界竟然有這樣的人存在,也竟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於是他們把事情的原委告訴了主人。
那主人可不像眾同伴那麼客氣,也不像他僕人對同伴那樣大呼小叫,反而直率地當面稱他的債務人為「惡奴才」,侮辱和辱罵他。
那王 (23節) 不是一個不切實際或不講理的人。他沒有期望那僕人會取消他同伴的債務,因為他可能無法負擔起那債款。他只要求僕人對同伴稍微憐恤 (33節)、寬容、仁慈、人道一點,不要對他懷著怨恨、敵意、惡謀、慘忍與無情。
耶穌只有在這個比喻的上下文中,偶然暗示祂再來時的憤怒 (太 22:8,路14:21)。「從心裡」(35節) 是指責鐵石心腸的僕人,並不理解、也不珍惜自己被饒恕。「饒恕」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個行動。可惜債務人最後才學到一個不幸的功課:王寬免了他的債,但不是除消他的債。「免」(32節) 的原文字出現143次,其中最常用的中文翻譯是「赦免」、「撇下」、「離開」和「饒恕」。聖經的免去,不是忘記,而是放棄。免的意思是「擺下」、「挪開」、「不計算」,而不是錯誤的理解:要忘記過犯、刪除記憶、清除過去,或者假裝事情沒有發生。
結論:饒恕他人是一個命令、一種義務,也是一次機會。不寬恕的人就為自己招來指責、定罪與拒絕。有人說:「不饒恕的人就是燒掉自己同樣必須經過的橋。」你知道你的罪永遠比別人所欠你的還要多嗎?既然神在基督裡赦免了你,你是否能夠寬恕其他人?你是否知道,如果我們越快寬恕,我們會更輕鬆地呼吸,更健康、更快樂地活著?我們要效法耶穌,他在十字架的最後一口氣和祈禱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討論問題 (由洪同希弟兄提供的):
- 神會與我們算什麼的賬?我們有辦法清還嗎?
- 當耶穌說「七十個七」祂所指的是什麼呢?
- 假如在我們的世界,教會,家庭,和社會中有更多的饒恕,這些地方將會是一個更好的地方。為什麼饒恕有時會是這樣困難?你能否分享一些個人經歷?
- 我們能做到 「從心裡饒恕」 (35節) 嗎?你能否想到一,二件你 「從心裡饒恕」別人,或別人「從心裡饒恕」 了你的事情?饒恕或被饒恕的那種感受是怎樣的呢?
思考問題:
在主禱文,我們祈求「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主怎樣教導我們去饒恕呢? 你能數算神饒恕你的次數和你怎樣去償還主的饒恕呢?
1 本篇由李虹整理。
2 http://www.pbc.org/dp/stedman/romans2/3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