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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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人生 #7:我心的呼籲

我心的呼籲 (路家福音18:1-8) 1

對許多人而言, 禱告不只是一種生活方式,乃是與生活息息相關。

幾年前,《新聞周刊》(Newsweek) 的民意調查發現:2 54%的受訪者基本上每天都會禱告 ─ 其中的25%的人說他們每天至少祈禱一次,而 29%的人一天祈禱超過一次。其中87%的人認為神至少會聽他們部分的要求。即使祈禱未得應允,也不會使他們停止禱告;85% 的人說他們能接受神不應允他們的祈禱。僅僅 13%的人,因為禱告未蒙神的應允,所以他們已經失去信心。82% 回答說,即使他們的禱告沒有蒙神應允,他們也沒有離開神。54% 認爲,當神沒有回答他們的祈禱時,就表示他們所求的並不是神的旨意。

人們所祈禱的事項包括健康、安全、工作,甚至於他們的成就,不管有效或無效。82% 的人說他們為他們的家人和小孩的健康或成就來祈禱。82% 的人相信神回應人的禱告時,不會偏心。79% 的人說神聽禱告,而醫治某些人的不治之症。75% 的人求神賜力量以戰勝個人的軟弱。73%的人說神應允他們的禱告,讓他們找到工作。51% 的人同意,神不會應允贏一場體育賽事的祈禱。而36% 的人從來不為財務或職業生涯的成功禱告。

耶穌用很獨特的一句話「常常禱告」(1節),來鼓勵信徒要認真祈禱。「常常禱告」這句話在聖經中只出現一次。耶穌在世時,過著禱告的生活。一早,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 (可 1:35-36)。祂也常常獨自上山禱告 (可 6:46,太 14:23)。

在寡婦的比喻中,耶穌教導門徒:人生的諸般困難不應該使神的兒女灰心,反而更應該使他們親近神。信徒有耶穌作最好的朋友,他們可以將煩惱帶到耶穌那裏,向神傾訴他們的一些苦惱,並且將一切憂慮交託祂。

為什麼禱告不是浪費時間與精力?禱告如何使我們更親近神?哪一種禱告能夠榮耀神?

曉得何時出發 (Know When to Act)

18: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2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路 18:1-3)

自從1950年《花生漫畫》誕生以後,它每天在75 個國家, 以2,600 份報紙及 21 種語言接觸廣大的讀者。讀者都很欣賞《花生漫畫》,除了對漫畫主角的遭遇以外,對創辦人都覺得滿意。當舒茲 (Charles Schultz) 開始畫查利‧布朗 (Charlie Brown) 時,他很驚訝有許多人寫信問他說:「為什麼你不給我們寫一些較快樂的故事呢?為什麼查利‧布朗一定要失敗呢?為什麼你不讓他踢到足球呢?」最可憐的是,每當他快踢到球時,那常折磨他的露西,卻又從他的腳邊把球奪取,以致於讓他翻跟斗,而趴在地上。

舒茲回答:「對於成功踢到球的人,不會製造任何笑料。人生的戲劇和幽默都是來自困難和悲哀,以及人忍受生活苦惱的能力。」他繼續說:「查利‧布朗的日常生活是何等掙扎,我們可以與他認同。因為看起來所有壞事都會發生在他身上。他很可愛,並且有可能成爲好朋友。他是正派又親切的人。即使在他最倒楣之後,他也不放棄去放風箏,努力去贏一場棒球賽,或去踢足球…,就某種程度上,他能戰勝困難。就像我們一樣,他了解到事情很快就會從好變成壞,令人驚奇地有所轉變。」 3

那位寡婦可以就此放棄、硬起心來,或詛咒自己的不幸。但她把不幸看成是一個機會,也挑戰自己去做她從沒有想過的:她去跟法官約談。困難令她奮鬥,不是灰心。不像一般人那樣,她不會有什麼損失,也沒有什麼好害怕的;她不覺得羞愧,也不覺得需要道歉。困難使她激起勇敢,而不是失去膽量;令她更直言,而不脆弱;令她思想更積極,而不向事實低頭。她沒有逃避現實、自憐自艾或埋怨自己寡婦的地位。

如果那位寡婦向別人吐露自己的心聲和想法,他們一定會像中國人所說的對她說:「別作夢!」,「算了吧!」或「認命吧!」她是下層社會的人,但那法官卻是上流社會的人。若非她的不幸,二人見面的機會根本就是希望渺茫或微乎其微。別人與鄰居不太可能為她說話,來觸犯那位有名的法官。因為一提到他的名字 (2節),就足夠令人顫抖、懼怕或出冷汗。大多數的人都不敢來向他挑戰,或和他玩弄什麼把戲,或冒險來得罪他、惹他的怒。如果他們不幸地被起訴,根本就不希望他來做他們的審判官,他們也不羨慕那些在他的法庭結案的人,那些在他面前行爲不檢的律師,那些準備不足,的檢察官或辯護人,這些人意圖高價賄賂收買訟訴案。

然而,那寡婦卻將那法官嚴厲又怪癖的行為,看作是自己的優勢和機會。她認爲把她的案件交託給一個嚴厲、仔細又理想的官,會比交給一個寬大、懶散或疲憊的官更爲可靠。至少那官的名聲都是以一視同仁的態度而得罪眾人,弄到每個人不安、害怕而失眠,不是只有針對她一個人而已。不過,她總是希望:他不寬容的態度只針對那些含糊不清的案件、不道德的律師、和不公平的事件。

無可否認,許多人在陷入困境或面臨絕望時才祈禱,或有所求的時候才禱告。不幸的是,許多人聽不到神的呼喚,並且忽略了神的同在;甚至怨恨他們的處境,並拒絕神的介入。

曉得何人去找 (Know Who to See)

18:4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路 18:4-5)

范執事是南加州許多華人牧師的中醫師。我第一次聽到他的名字,是因為胡牧師的介紹,胡師母就是由他診治的。胡牧師還說,范執事曾是我之前任教的神學院裡的學生,而且他也在我所認識的一個牧師的教會裡服事。他也說范弟兄的病人實在太多了,已不肯再接收任何病人。那時我的膝蓋實在不舒服,甚至另一個醫生看了我的情況,也覺得不應該會那麼痛,可是我也不願厚著臉皮,勉強去問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有一次我跟一位牧師吃午餐的時候,他說飯後必須離開,因為他已約了下午2點要去找范弟兄看病。一旦又聽到他的名字,我的耳朵馬上豎了起來,然後我勇敢地說:「我跟你一起去,看他是否願意順便為我診斷。」

後來,我先向范執事自我介紹,就在他為我的朋友治療的時候,我和他聊了起來。我先提到他牧師的名字,他立刻打電話給他的牧師,然後說我就在他的辦公室,接著把電話傳給我。在我通過這幾個關係人測試之後,他也為我的朋友治療完畢,我才問他是否願意看看我的膝蓋。此後,我終於成爲他的病人。

有一天,我開玩笑說我是從後門進來,才能看到他的,因為見他實在太困難了,他卻回答說:「哎呀,雖然我說我不再收新的病人,但是我卻沒有拒絕任何來我這裡敲門的人!」

這比喻發生在希臘的一個「城」,希臘文是「polis」(2節),它如都市那樣大,但也不是像小鎮或鄉村那樣小。

雖然那寡婦去接見法官的任務並不容易,但她確實知道在繁忙的城市中,誰是可靠公正的,儘管要得到那法官的關注,也實在並不容易。城市雖大,但這問題卻不致於攔阻寡婦的意志,或阻止他們會有見面或碰頭的機會。寡婦並非以一潛行而近者的身份硬闖法庭,或是一有機會就偷偷靠近院子,但是她也不會放棄或就此離開。即使法官有個不讓步的名聲,她還是有自己堅持的一面。沒有什麼事能阻擋她,只要她沒有侵犯任何城鎮的法令,沒有擅自闖入私人物業,或冒犯任何人的隱私。她也不會擋住法官的出入,或影響法官的裡裡外外。她小心行事,並沒有捉住法官的手、公事包或官袍,她只是在一定的距離以外喊叫,循規蹈矩地實踐自己發言的權利 (3節)。法官相當清楚自己和別人在法律上的權利,既然她沒有做錯什麼,也就不能夠將她逮捕。沒有人聽到任何威脅、詛咒和污穢的話。她不是一位危險、有暴力傾向的嫌疑犯。這事件發生時,沒有暴亂或破壞的行動。寡婦也沒有對著法官的耳朵大聲吼叫,也沒有向他吐口水,或有什麼行賄的動作。她雖然麻煩,但卻不是來搗亂,她沒有越界或失去控制。

更有意思的是,儘管寡婦只是一個人,卻有多人的本能,並能做多人的工作。第七節的「呼籲」原文字亦是形容被腓利趕出去的污鬼 (複數,不是單數) 「大聲呼叫」(徒 8:7);在會堂攪亂的匪類 (複數) 找不到保羅和西拉時,所發出的「喊叫」 (徒 17:6);當猶太人控告保羅把外邦人帶進聖殿時,不只一個人,而是全城眾人「喊叫」 (徒 21:34)。寡婦一人大聲呼籲、喊叫的激烈程度,也類似單獨一人的喊叫,例子包括:約翰在曠野「喊著」:『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太 3:3,可 1:3,路3:4,約1:23) ;耶穌在十字架大聲「喊著」說:『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可 15:34),以及向著耶穌大叫,但卻被指責安靜的那位瞎眼男人的「喊叫」 (路18:39)。

經文的焦點是:即使她的心有懷疑、她的嗓音啞了、她的胳膊痠痛、她的腳感覺疲憊,她還是不停向前邁進,也不懈怠,而且沒有一絲的自憐、自責或壓抑。寡婦不懼怕孤獨的黑夜,不怕漫長的白日或烈焰的午後。這種時候,用來禱告是最適合不過的了。

曉得何話要說 (Know What to Say)

18: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嗎?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路 18:6-8)

以下是一些不合理的禱告:4
「神啊,幫助我考慮別人的感受,雖然別人都過於敏感。」
「神啊,幫助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雖然經常不是我的錯。」
「神阿,讓我不要想『操控』一切。但是若你需要什麼幫忙,請不要客氣,就來『問』我。」
「主阿,幫助我更能拿得起、放得下,然後幫助我把事情做得『完全』正確。」
「神啊,賜我耐心,我是指『現在』就給我耐心!」
「神阿,幫助我做我所能的,將剩下的交在祢手中。介不介意用白紙黑字寫上?」
「主啊,使我能接受別人的意見,雖然他們是『大錯特錯』。」
「主啊,幫助我要依靠祢,但讓我用自己的方法來做。」

那寡婦要求的不是報仇,而是正義。俗話說:「報復生報復。」馬丁路德金說:「以眼還眼及以牙還牙會使全世界成了瞎眼的及無牙的。」中國人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伸冤 」(ek-dikos) 的原文字 (3節) 是帶出公義的意思,因為「ek」 就是「出」(ex-odus 的意思是「出路」) ,而「dike」是指「公義」。她要的是裁決,不是處罰;她注重的是判斷,不是報仇;她要的是水落石出,而不是官方罰款;她要的是管理,而不是補償 ;她要的是決定,不是損害。

報仇是出於忿怒、苦毒與憎恨,但公義則是出於信 (8節)。她不是一個卑鄙、惡劣、苦毒、小氣或可憎的人。中文「伸冤」和「報應」的翻譯,都是出於同樣的希臘文字(參見羅12:19),但主要的差異是將事情抓在自己的手中,還是交託在別人的手中,尤其是指交給神,神必處理整件事,並親自動工 (徒7:24,羅12:19,帖後1:8,來10:30,彼前2:14)。把「伸冤」和「報應」的希臘字應用出來,最不可思議或最好的方式,就是過一個敬虔、有價值、莊重的生活。(林後7:11-12)

另一方面,法官並沒有說:「我必成全妳的要求。」他沒有擺脫她的案件,或把她的對頭關在監裡,或答應她會把一切事擺平、或辦妥。法官只答應說,他會調查她的案件,詳看她的資料,然後給她一個答案。不過法官沒有答應會立刻處理她的案件,或立刻處罰她的敵人,或將一切事情都先放下來。她的案件並不是優先辦理,而她的仇家也不是立刻就被列入黑名單的。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做了她的部分,也爭取了她的權力,並將自己的事都陳明出來。

那女人有難以置信的信心 (8節)。她並沒有因為自己是一個貧窮的單身女性,就認爲訴訟會失敗。她沒有律師,沒有高地位的朋友,也沒有社會事務處監督她的案件,因為她不需要那種人的幫助。寡婦不需要詳盡的計畫,也不需要誇張的動作或團體的資源和協助。她所需要的只是勇敢的狀態、堅定的心,並且大膽陳述自己的立場。

最後,公義雖然不是像魔術一般立刻出現,但也很快就來臨了。第8節,「快快」 的原文字在聖經共出現8次。中文翻譯有兩次的「快快」(8節,徒12:7)、「快要」(徒25:4,羅 16:20) 和「快成」(啟 1:1,22:6),以及一次的「快到」(提前3:14) 與「不可遲延」(徒 22:18)。這意味著,他重新回來的時間雖不明確,但卻是必然的;可能會延遲,但卻不會誤事,也不會太晚。另外一個原文字形容主的再來,乃是那日子「臨近」(來10:25) ,還有主來的日子「近了」 (雅5:8)。

結論:神不是試探或刻薄待人的神。祂在意我們是來到祂面前,把事情交託給祂。禱告是無助者的力量,是靜默者的聲音,也是絕望者的盼望。禱告沒有什麼魔幻之事,唯有信心能使真理獲勝、公義彰顯,同時神必垂聽。當我們低潮時,會有許多種反應,你是否把問題留到隔天?或是否陷入憂愁?或是否痛哭一場?或是藉用藥物?你是否把關係的破裂、未滿足的期望,和經濟的問題、事業或個人的挫折當作是神要我們甦醒的呼召?許多的掙扎與失敗是否使你開始想要親近神,並且回轉向神,而不要再依靠個人的本能、資源和聰明與智慧?

討論問題 (由洪同希弟兄提供的):
耶穌設這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節)。我們該怎樣常常禱告?重覆的禱告是否會被視為軟弱或缺乏信心?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7節) 這節金句告訴我們神是會垂聽什麼的禱告和誰的禱告?我們也該用怎樣的態度去禱告呢? 我們怎樣可以從禱告,持守(1節)和信德 (8節) 去等候和期待主給我們的應?思考問題:
你曾為一些未蒙應允的祈求灰心過嗎?能否為這些事情再次常常禱告呢?—————————-
1 本篇由黃聲傅整理。
2
“Is God Listening?” Newsweek 3/31/97
3 Shultz, Charles M. “Charlie Brown, Snoopy and Me,” Doubelday, 1980, pp. 36-37, 55
4 www.pastornet.net.au/jmm/articles/67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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