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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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知恥近乎勇

知恥近乎勇 (詩篇51)
整理:陸能瑾

大衛的上升、下跌、復原是世界文學作品中最偉大的故事之一,比希臘人和莎士比亞最精彩的情節還要優美動人。大衛的名字被記載在聖經超過一千次。大衛是舊約的中心人物,是以色列最偉大的君王,也是彌賽亞的先祖。

然而,我們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問題需要回答:為何神仍保留大衛作王,尤其是他有父親、國王和鄰居種種的人性弱點,神仍恢復大衛的王位?詩篇 51篇能幫助我們瞭解神賜給罪魁禍首的大衛第二個機會的因由。這詩篇是大衛被拿單指責他與拔示巴犯罪後親筆寫的。此詩是認罪詩中的傑作。

神會接納什麼樣的認罪呢?我們如何知道人是真正的悔改和認罪呢?一個真悔改的罪人該說什麼?他的思想和感情會是如何呢?

知道你罪惡的嚴重性 (Know the Scope of Your Sin)
51:1〔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他作這詩,交與伶長。〕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2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3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4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5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6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詩51:1-6)

罪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須嚴肅來處理。它破壞我們跟神的關係,而且我們跟祂的關係不可能復原或更新,除非我們知道罪所損害的範圍。

原文「憐恤我」的這句話是來自約伯口中的懇求,但是大衛很創新地把這句話變成一篇感動人的禱告。約伯可憐地要求他的朋友能夠理解,說:「我的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伯 19:21)可是大衛不像約伯,大衛知道只有神可以幫助他。令人驚訝的是,大衛是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向神禱告時,用「憐恤我」這個詞的人 (詩 6:2,9:13,31:9,41:4,10,57:1,86:3,16)。其他人的禱告,尤其是在詩篇裡求憐恤的懇求,代名詞都是用「我們」(詩67:1, 123:3) ,而不是「我」。「憐恤」的原文動詞的意思乃是描述一個在高位的,彎腰去憐憫或扶助那較低下的,也就是說憐憫是一種我們不配得到的請求。可是大衛禱告求神憐憫時,他不敢請神降低扶起他,而是祈求神接納他,陪著他走過他人生最低落、跌倒谷底的境遇。

第一節裡,神的「慈愛」就是原文最普遍、最常用的 “chesed”「愛」,中文的翻譯包括:「慈愛」182次、「恩」26次、「仁愛」9次、「恩典」4次、「良善」和「厚」3次、「恩惠」和「慈愛」2次。神的chesed的愛最卓越的就是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代上16:34, 16:41, 代下20:21, 詩100:5, 106:1),詩118及136篇也最常這樣描寫。第三個字「慈悲」(1節),其原文指著「肺腑心腸」的意思。當我們犯罪的時候,神的動機和出發點並非是要處罰、羞辱或傷害我們,而是要糾正和改變我們。神的管教不是出於祂的憤怒,乃是出於祂的「慈悲」、寬恕與恩典。

大衛知道他不能憑著自己的功勞和品德去請求神,因為他的確不能證明他配得神的饒恕與恩待。這就是為什麼他真誠悔改地禱告。許多大電視佈道家、運動員和政治家很順口借用大衛之句「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4節),意味著只有神有審判和評判他們的權利,但是他們很狡猾地漏了下一句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許多人方便又虛假地說:「我犯了錯」或「我的判斷錯了」,但是少有人會承認自己的責任:「我行了惡」或「我不道德」。大衛不單揭露自己有「罪」,而且名符其實地稱它為「惡」,大衛稱他的罪為「過犯」(1,3節) 、「罪孽」(2節) 和「罪」(3節)。「過犯」是人的態度,一種反叛、大胆反抗及頑劣的態度;「罪孽」是罪的性質,是針對人的敗壞、墮落、病態的行為;「犯罪」的結果該受懲治與重罰。

認罪之後,大衛把自己和自己的未來交在神的手中。他宣稱神責備的時候,會顯出祂的公義,而判斷中會顯為清正 (4節)。第 4 節滿有意思的,大衛承認他的罪常在神面前。他沒有藉口,在第 4節他用「祢」六次:「我向祢犯罪,惟獨得罪了祢,在祢眼前行了這惡,以致祢責備我的時候,『祢』顯為公義,『祢』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中文缺了兩個) 他不僅在神面前暴露自己的真相,他亦揭示神的要求:「祢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祢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6節)

面對你罪惡的污染度 (Confront the Stain of Your Sin)

51:7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8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9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10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或譯:堅定〕的靈。11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51:7-12)

神看罪是既可耻,又可惡,也可恨。它會弄髒、離間、分離我們跟神的關係。沒有潔淨劑、洗潔精、吸塵器、漂白水、和打掃公司能除去內心的污物、腐化或恥辱。唯一有效的方法,乃是坦白向神承認。

大衛渴望一顆清潔的心,而且是潔淨過的心,比雪更白、比奶更亮,甚至覺得比洗過的衣服更清新,除了腦海的墨水和污漬,如同未用過的白紙或筆記簿,像痲瘋病患者得醫治一樣。他先懇求神塗抹他的過犯 (1節),將他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他的罪 (2節)。第7 至 9節卻把這三個動詞順序倒過來。「潔淨」先出現 ( 7節),然後「洗滌」(7節) 仍排中間的位置,而「塗抹」(9節) 在最後的位子。

唯一最有效的「潔淨」方法,按律法乃是用牛膝草 (7節)。牛膝草是一種馨香的植物,用於潔淨祭壇 (利8:15), 潔淨患痲瘋病者和他的房子 (利14:4-7,49),也用來使「不潔淨的人」除罪 (民19:19)。大衛將自己跟一個需要祭司潔淨的痲瘋病者相比。一個罪蒙潔淨的人,就像洗淨的依服,也像一張沒有任何污點的白紙一般。

然而,他知道律法外在的潔淨還是不夠。大衛承認他需要清潔他的內心 (10節)。大衛向神懇求清潔的心和正直的靈。「清潔」就是「潔淨」,就像潔淨的畜類 (創7:2);「清潔」也不是意味著完美,而是指可接納的、真實的、健全的,如純金一樣 (出25:11,28:13)。「正直」指頂天立地的行為。他不想在品格或行為上虧欠神。

活在違背神的旨意,也就是沒有神的同在 (11節),有什麼比這樣子還可怕!罪惡的污點使我們遠離了聖潔的神。大衛求神不要丟棄他,也不要收回祂的聖靈 (11節)。「丟棄」和「收回」這兩個字,有永久丟下和帶走的意思。大衛的詩篇神學裡,承認拯救和救恩來自神,也屬於神,除了神同在以外,就沒有救恩 (詩 12:5,18:2,20:6,24:5,25:5,27:1,62:7,65:5,69:13)。

交託你罪惡的羞愧感 (Commit the Sting of Your Sin)
51:16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18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19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詩51:16-19)

根據美國整形外科醫學會,2003 年有超過八百七十萬的人,為了控制老化的狀況、美化他們的容貌而接受整形手術,這比起2002 年的六百六十萬人,上升了 32%。2003 年的五大整形手術包括:改造鼻子 (356,554人),抽脂 (320,022人),上身改造 (254,140人),眼瞼手術 (246,633人),和整容 (128,667人)。

我們該如何感謝神赦罪之恩呢?16節記載:「你本不喜愛祭物。」神不是喜愛上等肋骨牛排、腓力牛排或紐約牛排。他也不在乎我們獻上的祭是煮的、烤的,還是薰的。他最喜愛的祭就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乃是神所接受和滿意的。一個悔改的罪人會為他的罪而感到憂傷、悔意和悲哀。他的心會像給重物壓住,深深懊悔,罪擔沉重。否認罪和漠視罪會使罪人失眠、悶悶不樂、墮入黑暗、無精打釆、一事無成。

「憂傷」(17節) 這個字的原文,不僅是「破了」的意思,它意味著人心破成碎片、心碎或壓碎。「痛悔」(17節) 這個字的原文只出現在詩篇中,它比「憂傷」更嚴重、更椎心刺骨。它的原文具有「疼痛」的感覺。大衛的內心經歷那既大、又強、又沉重的痛心、受傷、不安和刺傷,罪的重量嚴重到使他的心被壓制成枯萎而彎曲。罪人覺得痛楚,是因為他對罪敏感,以及對神敬愛而有的掙扎。

結論:雷史戴門 (Ray Stedman) 說:「對神來說,罪是一個侮辱和傷害。」神要我們的心改變。罪人渴望真正的改變,而且想要變成新造的人,這才是真正的悔改,他不會怕麻煩而走開。當我們犯罪時,神管教我們,不是為要懲戒和責罰我們,而是為使祂的子民改邪歸正,改變過來。懲戒 (如鞭打) 乃是施以處罰,但是神的管教乃是透過環境或內心的受苦,帶來改變。祂把我們的弱點、藉口或虛假拿走。當你犯罪時,你能用熱水、強洗潔精或大型洗衣機來洗嗎?你是否知道:神看罪惡是多麼嚴重的問題?祂對罪是多麼敏感?我們應如何嚴正處理我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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