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十一日──有釘痕的手腳
(路加福音廿四章31-43節)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39-40)。
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雙手雙足都被無情的羅馬兵丁釘穿了,留下釘痕,可以用指頭探入其中(約廿25)。祂復活後,變成奇妙的「靈體」,可隱可現,可吃可不吃,但祂仍然保留手足的釘痕,證明那捨己之愛,為世人流了寶血。這是極大的奧秘。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0節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如何,信主的人將來復活後的身體也一樣,在千禧年的期間,他們也會有這奇妙的「靈體」。
一、以馬忤斯兩門徒首先發現祂那有釘痕的手(30、31節)。耶穌陪著那兩個充滿憂愁的門徒在以馬忤斯路上走,為他們講解聖經,使他們恍然大悟,才知道基督必須「先受苦,後得榮」(26節),同時他們心裏火熱(32節),愛主的心劇增。當時他們看見日已西沉,便請耶穌進屋內與他們一同住下,照著猶太人傳統的生活習慣,客人要為主人擘餅。當時他們發現這位神秘的客人手上有一個洞,說時遲、那時快,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3 1節),耶穌忽然不見了。雖然他們走了一天的路程,身體已疲憊不堪,連晚餐也顧不得吃,立刻起程再走十二公里(即由香港九龍尖沙咀到荃灣),向使徒們報告大喜信息說:「主果然復活!」(34節)因為他們親眼看見主耶穌的釘痕。
二、十一使徒和他們的同人看見主有釘痕的手和腳(39、40節)。主耶穌曾在馬可樓兩次向使徒們顯現(約廿19-20、26-29節)。他們起初以為所見的是魂,主耶穌便證實祂有骨有肉,並向他們要一片燒魚吃(42節),又把有釘痕的雙手和雙腳給他們看,他們看見甚覺希奇。頭一次顯現時,多馬不在,第二次再顯現時,多馬也在場,耶穌便吩咐多疑的多馬實踐他的誓言,先看祂手上的釘痕,又用指頭探入釘痕,用手探入肋旁,才相信祂真的復活(約廿25)。可是,當多馬看見主出現在眼前時,他已經失去勇氣去接觸祂,不得不稱耶穌為主為神了(約廿28),他們親眼看見主手、主腳的釘痕,成為後來為主作見證的重要證據。
三、 他們在橄欖山上再看見主那有釘痕的手腳(50-51節)。主耶穌在橄欖山上升天,祂被接上升時「舉手」給他們祝福(50節)。他們再見祂那有釘痕的雙手。耶穌慢慢上升,他們當然驚奇得目瞪口呆,同時又看見有釘痕的雙腳,他們一直定睛望天(徒一10),眼光銳利的門徒,可以看見主耶穌雙手雙足所出現四個釘痕的「小洞」,所以心中充滿喜樂,期望祂早日帶著釘痕的手足再回來。「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他們不是在橄欖山上呆等他回來,乃是到普天下去廣傳福音,要把祂那有釘痕的手足流寶血拯救萬民的信息告訴世人。
四、 主再來時,人們要再看見那有釘痕的手腳(啟一7)。「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那時,全世界的人都會在電視機或手提電話的螢光幕看見祂榮耀的降臨,「連刺祂的人」這一句話,是要使以色列人想起他們的祖宗在二千年前大逆不道的罪行,把神的兒子謀殺了,他們當然要哀哭了。他們會看見祂那有釘痕的雙手和雙腳,祂的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啟一15並沒有題及祂穿鞋),以便人們容易看見祂那有釘痕的雙腳。祂的腳力大無比,一踏在橄欖山上,山即爆裂為二(亞十四4),證明祂就是猶太人多年所渴望來臨的彌賽亞,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主來的日子已近,我們豈能不儆醒禱告,虔誠等候呢?
蘇佐揚牧師
摘自《天人靈修》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葡萄樹傳媒】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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