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日──永在的父
(以賽亞書九章6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6節)。
有一位傳道人到訪與我攀談,題起教會中有一位多年慕道而未加入教會的弟兄,某天來探望他,對他說:「這節經文很矛盾,難以接受,因為以賽亞先知既然在他所寫的預言中稱基督為『嬰』、為『子』,何以又稱祂為『永在的父』?父與子豈能同為一人呢?」後來這位弟兄離開了教會。我聽了十分難過。因此,對那位傳道人根據原文解釋給他聽,他才恍然大悟,然後再設法向那離開教會的慕道者解釋,希望他重返教會。
這節經文是預言基督的身份與任務。以賽亞用了七個名稱:
嬰孩:耶穌是由童女馬利亞所生(賽七14),所以和我們一樣,出生後便過嬰孩生活,這是指耶穌的人性而言。
子:耶穌是神的獨生子,這是指祂的神性而言。
奇妙:祂一生行神蹟奇事,故此堪稱為奇妙。
策士:是指祂所講的道能解答人的今生與來生的許多問題。
全能的神:基督是「三位一元」神的一位,祂也是全能者,與聖父、聖靈相同。
永在的父:祂是永在者。
和平的君:指祂將來在世上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時,是一位和平的君王,因祂將以公平和公義立國及治國。
早期聖經翻釋「永在的父」,只譯出原文其中一些意義。英文聖經譯為 THE EVERLASTING FATHER,也不正確。
希伯來文「永在的父」的「父」字,原文是AB。聖經中不少舊約人名都有AB字,有時譯「神」或譯「亞伯」(伯音與下一音相連),如押沙龍ABSALOM,押尼耳ABNER,亞伯蘭ABRAM,亞伯拉罕ABRAHAM。「AB」( א ב )字原文最少有下列意義:
- 父。(發音似中文的亞爸)(創二24父母之名字,申卅二6)。
- 祖師。首創之人(創四21)。
- 祖。祖宗(創廿八13)。
- 法老的父。代理人(創四十五8)。
- 支派的「首領」(書廿二14)。
- 族長(書十四1)。
- 父。對長者的尊敬(民眾尊稱祭司,士十七10;子民稱王,即如大衛尊稱掃羅,撒上廿四11;以利沙稱呼先知以利亞,王下二12;乃縵的僕人尊稱乃縵,王下五13)。
- 父。監護人(伯廿九16;賽廿二21)。
既然AB字有多種意義,如果把上述的意義都譯出來,那一個比較適合,又不會矛盾,乃是彼此作最佳的配合呢!(1)永在的父。(2)永在的首領(或譯為永在之首)。(3)永在的族長。(4)永在的始祖。(5)永在的祖師、永在的創始者。(6)永在的監護者。(7)永在的長者、永在的將軍、永在的祭司、永在的先知、永在的王等。
綜觀以上七個譯名,不會與「嬰孩」和「子」有抵觸的,時實上「永在之首」(永在的元首)最佳。保羅對歌羅西信徒曾發揮這一點思想,祂「是首生的」。「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5、18節)。保羅既然稱基督為「首」,創造萬物之首,教會的元首,則「永在的父」一名應改為「永在之首」或多譯一個字為「永在的元首」,比較符合原文。以賽亞書在此預言基督的七個名銜,可以重譯為:「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之首、和平的君」。
蘇佐揚牧師短講集
摘自《天人靈修》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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