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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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六日─六、器官移植的探討

六、器官移植的探討

陳先生在一次意外中受了重傷,因為他所坐的車輪被一個醉酒駕駛者的車迎頭相撞,那醉漢當場死亡,身體被夾在座坐中,要出動巨形起重機才能將他的屍體拿出來。陳先生雖然沒有立即死亡,卻身受重傷,腦部受震盪而陷入昏迷狀態,心肺俱裂,肝臟和胰臟也被壓扁,四肢多處折斷,他立刻被送去醫院急症室進行多項手術,結果仍可拾回這條老命。因為他身為某大企業的董事長,肩負重任,現在是死不得的,一定要設法將他救活,至少還要工作多十年才打算退休,他所接受的手術包括:

  1. 換了一個某名諾貝爾得獎人的腦子。
  2. 豬的腎臟一個。
  3. 猩猩的心臟一個。
  4. 人造肝臟和胰臟一副。
  5. 有電腦控制的義肢和關節。
  6. 輸入了一公升的人造血液。

上述手術的時間是公元2001年某月某日。這並非科幻小說的片段,乃是估計在未來醫學科技進展的一個十分可行的方向,因為在1988年8月英國科學家發現豬隻的器官和人的十分相似,極有可能取代日漸短缺的人體器官,因為豬隻來源不會短缺,況且可以大量培養為移植之用。

壹、移植器官

一、古代醫術
其實器官移植並非今天才有的醫術,遠於數千年前在希臘、羅馬和埃及都有記載他們的醫師如何為病人用手術治病,連中國古代也有無痛手術的資料,可惜現在已經失傳了。考古學家發現古代人用導尿管安置在病人身體裡,去治療發炎的尿管。在二千八百年前,印度人已曉得如何在那些患了性病而使鼻子畸型的病者,用皮膚移植去修補鼻子。當時的病人當然沒有今天的麻醉藥去減輕他們的痛苦,惟有用壓力在神經線上,或以冰塊放在他們的患處周圍,或者吸入有麻醉藥的薰氣,甚至使病人喝醉了酒,使他暫時忘記痛苦。但西方科技在羅馬帝國崩潰後也隨即急速消失,直到文藝復興時代才重新「發現」古老的醫術。但醫學對於人的身體也有無數的禁地,例如在1863年美國的國家心病學院的牆上掛起下面這個牌子:「若要保持人的尊嚴,切勿在人的心臟施手術」。

在1990年,一位法國手術師 (DR.ALEXIS CARREL) 用死屍和動物為試驗品,學會了如何將斷了的血管鏠好,使它們復原,因而獲得了1912年的諾貝爾醫學獎。一年之後,他用貓為實驗品,將腎臟移植到另一頭貓兒身上,這是首宗成功的器官移植。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也有人嘗試將腎臟從豬、山羊、猩猩和猴子移植到人身上,可惜完全失敗。

二、現代器官移植

現代手術使無數在二次大戰的傷兵重得生命,尤其是在他們的心臟上動手術。在1945年,第一次為一個「藍嬰」動手術 (在美國哈佛醫學院),使他那生下來心瓣的缺陷得到矯正。

1961年在美國士丹福大學醫學院首次進行實驗,由一隻狗的心移植到另一頭狗,起初似乎是成功了,但不久卻出現排斥現象。

1967年十二月三日,首次為一個在車禍中心臟受重傷的22歲青年進行心臟移植,可惜他只活了18日便由於肺部受感染而死了。

1968年在英國的一次手術中,希望救活一個病人,用豬心換在他身上,結果他只多活了四分鐘。

1969年是心臟移植的突破。

1975年一名英國醫生將一個13歲男孩的血管接駁在一頭狒狒的身上,卻不成功。

如今世界各地均有心臟、肝臟和腎臟的移植,現在還有腦部、骨髓和臉皮移植。

三、動物器官
1984年十一月除了美國大選的新聞每日都出現在電視和報章上之外,另一項最受美國人注目的新聞就是那著名的為女嬰 (BABY FAE) 主診的醫生為她作了一次創舉,因為她生下來心臟就有缺陷,是不能用手術去治好的,心臟移植或許有些希望,但因為找不到合適的心,更由於她又是早產兒,所以醫生嘗試用一隻狒狒的心臟 (和她一樣大小的) 移植到這女嬰身上,希望可以救活她。天天都有新聞報導手術後的每一項轉變,起切似乎有點起色,因為還未出覝排斥的現象,可是到了廿天,她卻死了,手術宣佈失敗,全國都為這BABY FAE哀痛,也間接承認動物的器官不能用在人身上,但這項手術卻帶來很多倫理上的問題。

四、醫術困難

雖然每年有數以千計的各種器官移植,但並不保証是100%成功的。有些病人接受了手術後看來似乎是成功的,可惜不到幾天卻因為併發症或其他主要器官衰弱而死亡。所以,接受移植手術比接受其他的手術,所冒的險較大。現今器官移植所面對主要的技術問題如下:

1. 器官排斥。因為每一個人的生理都是獨特的,體內的各種份子也是特別的,生物排斥其他生物的入侵,其實是保障自己不受感染,因為免疫系統發揮它的功能去保護身體,不然會隨時受細菌或外來的異種蛋白質入侵而致病。所以現今器官移植面對的問題是如何防止移植了的器官遭受病人身體的排斥,故此通常在移植的時候,例如腎臟移植,最好找自己的近親、父母、兄弟姊妹的器官,或者可以減低排斥的作用。

2. 器官短缺。每年等候器官移植的人數是幾萬,然而只有二百人可以接受這項手術,但可以提供移植的器官不多,這種僧多粥少的現象使醫生難於取捨,決定什麼人可以接受移植。雖然不少國家呼籲人在生前立下遺囑表示願意死後捐出器官,但要獲得一個可供移植的器管卻非易事,因為器官移植的手術要立刻進行,否則器官便不適宜作移植之用。所以惟有依賴意外中受重傷致死的人,找出他們可用的器官來移植。另一方面,由於現在不少都市提倡坐車要繫安全帶,坐電單車要戴上頭盔,也無形中減少了嚴重致命的交通意外,死亡率低了,器官來源也相對地短缺。

下表顯示美國目前等候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的人數:

3. 有人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但這些器官已用了數十年,即使捐出來提供移植之用,也不及那年輕的器官,不適合移植。

4. 在一般移植手術裡,現在多數採用一些新的抗生素,例如:「殺個不留」 (CYCLOSPORINE) ,一方面可以防止排斥,一方面又可以保持身體內的免疫系統不受破壞。當這種新藥面世時,被譽為是無敵的神奇藥,醫生宣稱他們已進入了換心手術的新紀元。但這種「殺個不留」,卻會引起不少的副作用。首先它會破壞腎和肝的功能,使他們衰退,其次是會引起不少的癌病,所以有些人說這只不過是叫「魔鬼去趕鬼」而已。

貳、倫理問題

1988年七月英國一班研究人員聲稱他們認為移植手術已進入了新的突破,就是,可以用豬的各種器官移植到人的身上。長遠來說,可以解決了器官來源短缺的問題。此消息一發出來,全球譁然,器官移植已是一個爭論已久的倫理問題。有不少基本的倫理問題未能解決,現在問題的複雜性又增加了。因為一旦動物的器官被接受的話,將來人類擁有「狼心狗肺,人頭豬腦」已非一些成語中的詞句了。
究竟器官移植有什麼倫理問題還在爭論呢?

一、誰可接受?
現在較為普遍的器官移植是腎臟移植,其次是心臟移植,在一般情況之下,只有那些可以付得起龐大的醫藥費者才可以接受移植。但另一方面,即使你身家億萬,也未必能找到可以移植的器官,問題是:什麼人,去接受移植呢?由誰去決定呢?有人建議只有那些在社會上有地位、有權力、有影響力、有錢、有貢獻的人才有優先權,去接受手術,那麼其他凡夫俗子或者普通工人或庸才的性命豈不是一文不值,不必設法挽救嗎?

下表列出一些有關本港腎病統計數字

二、誰去決定?
例如在一間醫院裡有兩個人是出自相同背景,家財也不相上下,同樣是社會的知名人士,甚至年紀也相近,若同時需要某一個器官移植,但器官只有一副,那麼由什麼人去決定誰可以接受呢?是家人麼?是醫生麼?是律師麼?抑或是捐器官者的家屬呢?在這些事情上,誰有這個決定生死的權去選擇呢?因為不能接受器官移植的話,病人的性命已危在旦夕,但接受器官的那個病人,即使手術過後也未必可以100%康復,萬一有了後遺症、併發症,甚至死亡,那麼最初作決定的無論是醫生或什麼人,豈不是擅自奪取神的權柄 (PLAY GOD) ,去斷定人的生死嗎?

三、費用誰付?
每年為進行器官移植實驗所花去的費用動輒億美元,這還不包括一切住院費用,單是某一項手術費每次要用去數十萬美元,這費用肯定不是由保險公司去付的,因為人壽保險公司也不會那麼笨,接受一個已知有病的人投保,那麼豈不是由醫院方面去付麼?此外,手術完了也不能保証病人可完全康復。1987年在美國便有一個接受人造心臟手術的病人,接受手術後只能坐在輪椅上,24小時由私人看護照顧,身上佈滿天羅地網式的各種膠管和針筒,為他注射葡萄糖、鹽水,放尿等等,手術後「維持生命」的費用則無數可計,結果這人多活了397天。不少人指出一次心臟手術的費用 (US$160,000) 已足夠一千名第三世界國家的兒童預防一些致命的疾病,例如脫水、天花、白喉、肺結核等等,但一個美國人的性命是否比一千名非洲兒童的更有價值呢?

下表顯示在私家醫院移植某些器官的費用
器官                     費用 (US$)
心臟                    90,000-160,000
肝臟                         145,000
腎臟                          40,000
肺部                         180,000
臀部                          20,000
義肢                           8,000
頭髮                          10,000

四、器官出售
在印度孟買有以下這麼一段廣告:「徵求腎臟一個,出價US$10,000。年紀在30-35歲之內,有意者請與XXX生物工程公司接洽」。原來刊登廣告者乃某日本富商,因為在日本找不到適當的腎臟,唯有向國外徵求,希望可以用金錢,包括來回日本旅費及住院費去吸引捐腎者。果然有不少印度人應徵。又例如在埃及首都開羅,一共有六間主要的移植中心,每年大約進行350宗移植手術,而所有器官都是從活人體內得來的,可是急需腎臟的病人並非埃及人,乃是來自阿拉伯國家,特別是那些富有的產油國,而腎臟皆來自出賣器官的窮埃及人,一個腎售價一萬至一萬五千美元。據日內瓦消息,不少兒童,甚至剛出生的嬰孩被人由中南美洲拐帶出國,目的地是美國。在洪都拉斯,某政府官指出在1988年有很多美國家庭「收養」了一些身體有疾病的兒童,目的是要出售他們的身體器官給美國人為移植之用。在危地馬拉,不少懷孕女人收到相等於$1950港元的代價出售那剛出生嬰兒,這些報導只不過是一些被檢控了的非法者,真正有多少兒童和嬰孩被人如此「收養」,則不得而知。因為在美國,每一名孩童可以售得美元二萬,被捕者更承認這些孩子並非被人收養,乃是作為器官移植的原料,供給美國人用。

促使這些駭人聽聞的人體器官巿場的普遍原因是由於現今的科技已有了很大的進步,手術成功率提高了,但苦無器官來源。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法律上的漏洞以「收養」孩童為名,幹其將器官零件出售的大屠殺,這些可憐的小孩和嬰孩就如此被殺,取其器官供給美國有錢人家作為移植之用。即使是印度肯犧性一個腎換取日本人的金錢,這也是一項富人剝削窮人的例子,因為只有富有人家才可以付得起龐大的金錢去買一些器官,這麼說來,難道人的生命是如此低賤的麼?

五、腦部移植
七十年代是器官移植展迅速的時期,不少人要克服腎臟及其他器官移植手術上所遇到的困難,希望可以改善手術後的併發症和提高生存率。在當時,沒有人敢提出腦部移植,因為人的生命、人的個性、人的意志,都在他的腦中,人的心只不過是一副抽血機器,所以換心帶來的倫理問題不會太大。但腦部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當時不少醫學人士曾開會討論研究應否嘗試腦部移植,但他們也顧及到所引起的倫理問題。有人預測在80年代,這將不再是一個論理問題了,可能剩下的只是技術上的問題。因為到了80年代,人不再會問這事是否合乎情理,有什麼道德上的阻礙。技術上若行得通的話,便會去做,目的是要救人。但在70年代,人對腦部移植的手術仍是不敢想像的,因為一旦換上了別人的腦子,那麼這位接受腦部手術的人是誰呢?他是否原來的那個人呢?是否正如保羅所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拉太書二20),所以當時未有人作出這大膽的嘗試。但70年代的預言果然在今天已應驗了。因為技術上換腦已如換心或腎或肝一樣。但今天換腦手術仍是局部範圍的手術,例如將患上柏金遜症的病人,那已死的部份腦細胞切除,將胚胎腎上腺的細胞植入,作為治病的一種方法。但估計不久,將整個腦子換了也不是沒有可能的。那時,一些名人的腦豈不是會預先被人高價收購,準備死後作移植之用。

六、動物器官
據1988年英國皇家外科研究組宣佈,在未來六個月會進行一連串的試驗,將豬身上的腎臟拿出來移植在綿羊身上。因為他們指出豬的器官可以用人血維持它的生命和功能,若成功的話,下一年將會嘗試移植到人身上,不但可以解決器官來源短缺的問題,更可以廉價購買各種器官。患糖尿病者可以有新的胰臟,其他器官也可以移植,因為根據專家解釋,豬的生理和人的十分相似,一隻80公斤重的豬和一個80公斤重的人體內的器官也大致相同,以生理而言,人只不過是一個屹立的豬,而豬則是一個倒卧的橫人 (HORIZONTAL MAN) 而已。
至於排斥問題,他們已發明一種反抗體過濾系統,將那負責排斥的化學分子隔除。這事引起了一場大風波,尤其是一些回教人士,他們連豬肉也不吃,更難想像把豬的器官放在身體內。另一方面,一些保護動物利益的分子也極力反對以豬為屠殺對象。至於基督徒又有什麼看法呢?人該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而造的,豈可以在這神聖的形象上加上不潔的動物器官在內,以求延長自己的壽命,接受了豬的器官後的人,豈不是人獸混合品?

七、動機不正
不少人懷疑現今用動物器官移植成功的可能性,可能某些醫生和醫院因為作了這些研究因而名聲大增,他們也需要以人為實驗品,但多次嘗試也未必有結果,例如為 BABY FAE 進行移植的醫生因這事著名於世,他們也有機會爭取更多研究基金,增加個人的聲望。1992年六月初,美國匹茲堡大學進行了一項破天荒的手術,將狒狒的肝臟移植到人身上。雖然病人只活了七十天,因為他患上乙類肝炎,但嘗試這一項手術的醫生們已在移植史上作了一次創舉。又例如1991年一名早產五週的女嬰經過換心手術後雖然因肺炎而死亡,但替她施手術的醫生亦因為首次為一位最年幼的人換心而名聞於世。又在1990年,一名廿六歲的女士接受三料移植,包括心、肝和腎,雖然不久也死了,但這又是一項創舉。這是否名利作怪呢?因為用動物器官作為移植成功的機會仍是十分渺茫,神在創世記第一章已說得很清楚,「各從其類」,種與種之間有很大的生理上的鴻溝,為何不用這大量的納稅人金錢去阻止數以億計的第三世界兒童死亡呢?

八、生命是目的還是手段
1989年美國一對夫婦為了救他們患了血癌的十九歲女兒,特別孕育另一名孩子以抽取其骨髓進行移植。這丈夫早已做了結紮手術,所以要重新接駁輸精管,妻子已四十三歲,仍要作高齡產婦,希望日後誕生的嬰兒骨髓是合用的。結果在1990年四月,他們生下了一名女兒,待她十四個月便進行移植手術。可是在澳洲和美國,有些夫婦為了同一目的,接二連三的生下四五名小孩,卻沒有一個適合移植。此事引來一個俱爭議性的倫理問題。因為刻意製造生命是為了一個目的,要救活另一個生命。如果製造出來的嬰兒的骨髓不合用,是否就將他拋棄?抑或還未出生前,可以用墮胎法將它毀滅?這嬰孩有沒有選擇的權利?他會否同意這項移植呢?去年本港的小哥頓行動中在數萬名驗血者裡面,初步找到了十數名血型脗合的人士,但不少人卻事後臨時退縮,不敢繼續接受抽取骨髓的手術,那麼這些嬰孩一出生便要接受連成人也未必肯作的手術!

九、誰定標準?
科學的領域似乎可以毫無止境地發展下去,但它有限制麼?科學實驗的背後是否需要有一套道德倫理去規範呢?當這種醫術用在人身上以及用在人的腦子上,是否科技與道德的接觸點,以致現今醫學需要倫理學者去決定什麼實驗可以進行,什麼實驗不可行。但問題是:有誰可以為醫術倫理制定標準呢?這標準又是建基在什麼上面呢?這標準是否可以隨時代的轉變作調整呢?將來人會否完全改頭換面,製造出一些如無敵金剛或未來戰士的機械人呢?既有超人的能力,又是大智大勇?預測「生物人」(BIONIC MAN) 不再是科學幻想了!

叁、人的壽命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提到了做人的真理,更指出人生的意義,除了教導我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吃什麼、穿什麼之外,更教導我們如何作一個有福的人,和更敬虔的人。祂說:「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馬太福音六章29節)?

自古以來,人不單希望長生不老,更妄想要逃避死亡,人們千方百計要延長壽命。到現在,醫學進步了,人也發明了更高明的方法去延長壽命,希望製造更多的瑪土撒拉,去享受喝快樂,賺取更多的金錢,擁有更高的名譽地位和權柄。所以器官移植只不過是其中一個方法,有錢的人希望用金錢去延長壽命,不惜購買器官作為移植之用,而奸商也利用種種方法去謀取暴利。在第三世界國家的窮苦人身上利誘他們上當。其實人的價值在哪裡呢?人生存是為了什麼呢?主說,我們不能將壽數多加一刻,人的壽命早已定了,有些人有八、九十歲甚至成為百歲人瑞,有些人不到壯年便魂歸天府,更有些人還未出世便胎死腹中。現在一般衞生條件進步了,普通人的壽命也有六、七十歲,但這些歲數又有什麼意義呢?身為神的兒女,我們能否在世榮耀神卻是最重要的。聖經中有無數的無名英雄,雖然沒有記載他們的名字,卻記載了他們千古不朽的事跡,足給後世人效法。

  1. 在舊約,亞蘭人進攻以色列人時,擄走了不少猶太人,乃幔將軍妻子的一個婢女便是其中一個,她雖身在異邦為人奴婢,並不因此憎恨擄掠她的亞蘭人,反而建議主人去見以色列的先知以利沙,或者可以治她他的痳瘋病,那將軍聽了她的話,果然去見以利沙,這小女子姓甚名誰,聖經並沒有記載。
  2. 在五餅二魚的神跡,那個犧牲自己晚餐的小孩子,也是沒有他的名字的,他是什麼人的孩子,但這神跡已被記載在四本福音中。
  3. 那個動了慈心的好撒瑪利亞人,也是沒有留下任何名片,印上什麼銜頭,或是何方神聖,但他卻教導人如何用愛心幫助鄰舍。
  4. 還有那四個不知名抬癱者,要用力去拆了別人的房頂,同心合意為這病人服務,那屋的主人竟然容許這些外來客拆掉房頂,他們也是沒有記名的。

此外,還有無數的無名英雄,他們的一切事跡豈不都是記在神的生命冊上麼?他們豈有為自己留名,要許多的人認識他們,認為自己是一個很重要的人物。

我們今天的生命是否為主而活?不論神在什麼時候要取回我們的生命,我們都應隨時準備迎見我們的神,人豈可奪取神的權柄,代替神決定自己的性命呢?我們並不要什麼器官的移植稍微延長自己的壽命,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乎長短也不在於家道豐盛,乃在是否為神而活,盡力去幫助別人,活出基督的樣式。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葡萄樹傳媒】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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