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七日─誰是鄰舍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加福音十30-37。
這又是一個針對猶太人偏見的比喻。按照猶太拉比對「鄰舍」的定義,是指同種族和同宗教的人。他們自命是神所揀選分別為聖的種類,視一切外邦人為不潔淨的,不單不與他們來往,更鄙視他們,尤其是住在鄰近省份的撒瑪利亞人。他們有部份人的祖先是被擄去亞述國回歸的人,因為與外邦人通婚,他們的後裔並非純正的猶太人。另一方面,他們在政治和宗教上經常看風使舵,所以猶太人看不起他們,更視他們為污穢。
所以當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時,他們十分詫異,而這女人也希奇耶穌主動向她拿水喝。猶太人如此對待外邦人,當然是深受那些熟悉律法的律法師、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影響。他們歧視外邦人已經犯了神的律法,利未記十九章33-34節:「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耶穌這個比喻不單糾正他們的錯誤,更顯出撒瑪利亞人如何以德報怨;活出「愛鄰舍」的見證。當耶穌問那個律法師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連撒瑪利亞人也說不出來,只說是憐憫他的。
祭司和利未人由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因為在耶利哥城有祭司的社群,所以祭司到這城並非不尋常。雖然路程約32公里,但耶路撒冷比耶利哥高三千五百尺,山勢險要,盜賊猖獗,被稱為「血道」,行走的人必須提心吊膽。在這比喻裡,有人不幸遇到盜賊,被打個半死,躺在路上奄奄一息,祭司和利未人看見他卻視而不見,因為他們在四肘之內與死人接觸,自己會被玷污,成為不潔,不能事奉神,他們也可能怕麻煩,又或者即使停下來拯救他,自己也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總之,他們見死不救,連最起碼的同情心都沒有,毫無憐憫的心,他們雖然熟讀律法,卻不能知行合一。
這撒瑪利亞人卻動了慈心,即使自己如何趕路,也停下來付出時間、金錢和力量嘗試把這垂死者起死回生,雖然沒有人看見,神是看見的。他明白這人危在旦夕,不能見死不救,用油和酒(相當昂貴的東西),倒在傷處,把他帶去店裡,還拿出兩天工資的錢,交給店主,更答應回程時把其他費用還給店主,他並沒有將責任推給店主而他去。
事實上,他也是冒着性命危險,強盜可能仍在附近伺機以他為下一個襲擊目標,但他卻甘願冒險停下來救這半死的猶太人。
誰是我的鄰舍?是住在你左鄰右里的人嗎?是你所認識的同學、同事和親友嗎?所有人,不論種族、膚色、宗教、文化、語言,都是照着神的形象樣式造的,也是神所愛的,若不愛眼前所看見的人,怎可以說是愛神呢?耶穌也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太五20),斷不能進天國,我們若善待自己的家人,那些盜賊,殺人不見血的劫匪,大毒裊,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豈不也善待自己的家人麼?我們若不能善待我們的鄰舍,怎樣談得上「愛鄰舍」呢?現在甚麼都談及全球化,慈善工作也全球化了,我們不單要關心住在我們社區裡的人,世界各地有需要的貧苦大眾,也需要我們的援手。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葡萄樹傳媒】轉載
集合由[天人出版社]出版之叢書:《天人靈修》 – 蘇佐揚牧師短講集、《源於聖經的詞語和諺語》 – 蘇美靈著、《耶穌的比喻》 – 蘇美靈、葉國樑著、《靈感心聲》 – 蘇佐揚編著、《基督徒的生命倫理觀》 – 蘇美靈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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