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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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五月九日──隱藏的事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路加福音 12:2)

我的神阿,祢就是光,在祢毫無黑暗,祢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祢同居[1]。大衞在詩篇139篇說:「我坐下、我起來、祢都曉得.祢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華阿、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 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黑夜卻如白晝發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樣……。

傳道者也說:「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2]

祢也曾向我們明明的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我豈不充滿天地麼?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3]

祢問約伯說:「你曾進到海源、或在深淵的隱密處行走麼?」[4]

是的,我的主,我也必如同約伯般回答祢:「誰用無知的言語、使祢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5]

祢既呼召我作光明之子,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堅定的靈。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6] 使我無論在祢面前或在人前,都能坦然無懼,「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7]

謝謝祢的憐憫與恩典!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1] 約翰一書 1:5;但以理書 2:22
[2] 傳道書 12:14
[3] 耶利米書 23:24、16:17、23:11;路加福音 12:3
[4] 約伯記 38:16
[5] 約伯記 42:3
[6] 詩篇 51:10、19:12
[7] 腓立比書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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