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 六月十八日──十誡 (九)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 20:16)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馬太福音 5:33)
-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馬太福音 5:34)
-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馬太福音 5:35)
-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馬太福音 5:36)
-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 19:12)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馬太福音 5:37)
- 說出真話的、顯明公義.作假見證的、顯出詭詐。 (箴言 12:17)
- 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吐出謊言的、施行詭詐。 (箴言 14:25)
- 你的舌頭邪惡詭詐、好像剃頭刀、快利傷人。 (詩篇 52:2)
- 詭詐的舌頭阿、你愛說一切毀滅的話。 (詩篇 52:4)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 19:19)
-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羅馬書 13:9)
-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拉太書 5:14)
-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 7:12)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 20:16)
主阿,求你幫助我謹慎我口所說的每句話,因我心裡所充滿的,口就說出來。願我留心我所聽的,因信道是從聽道而來,不信也從聽而來,使我心裡所充滿的不是惡毒、苦毒、詭詐,乃是清心、誠實、公義!
我若「愛人如己」,就願意人怎樣待我,我也要怎樣待人,如此我就在祢的看顧、保守及遮蓋下,因祢的話說:「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 [1];我若「愛人如己」,我就不願我的口成了人的「絆腳石」,不然,罪就在我了!
謝謝祢教導我如同大衛般,作一個合祢心意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1] 詩篇 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