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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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六月十四日──十誡 (五) 當孝敬父母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 20:12)

◎孝敬父母──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 19:3)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言 23:25)

  •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 (箴言 23:22)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提摩太前書 5:8)
  •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 (箴言 12:1)
  •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箴言 13:18)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利未記 20:9)

  •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箴言 20:20)
  •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翰福音 1:4)
  • 義人的光明亮.〔明亮原文作歡喜〕惡人的燈要熄滅。 (箴言 13:9)
  •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箴言 20:27)
  • 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約伯記 33:30)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 19:19)

  •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馬可福音 10:19)
  •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箴言 28:24)
  •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麼.你的手還能有力麼.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著行。 (以西結書 22:7、14)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以弗所書 6:2)

  •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命記 5:16)
  •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實在原文作阿們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哥林多後書 1:20)

當孝敬父母。 (出埃及記 20:12)

我主阿,祢的誡命是如此的清晰、一點也不含糊,我若輕輕忽忽的,豈能逃罪呢?求幫助我,謹守我的心,把父母當得的尊榮,孝敬他們,如此,叫祢因我得榮耀!

我父阿,祢把「父母」的地位看得比任何的領袖、任何的教導,更為嚴厲,是與殺人、偷盜的罪同等!原來尊榮那生我的,就是尊榮自己的身份!如同我尊榮祢,就是尊榮因祢而得,作兒女的身份、權柄、地位。

過去,我若忽略這莫大的教導、提醒,求基督的寶血赦免我,使我仍得孝敬的機會與福份,使我得享受祢藉父母愛我的愛──來愛我!使我知道,若不是父母的犧牲,成就不了今天的我!

我的父母,若欠缺祢那分的愛來愛我,求賜我一個明白他們的心、愛他們的心,因為或許他們也從來沒有享受過他們父母對他們的愛,或也沒有享受過祢愛他們的愛!讓這愛先從我開始,讓他們感受到我對他們的愛,我的子子孫孫也因我而蒙福!

謝謝祢這份出於愛的命令!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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