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七日 約翰福音十七章至十八章
重點: 主分離的禱告;耶穌被賣、被捕和受審;彼得不認主。
鑰節: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十八4)
耶穌與門徒吃了最後的逾越節晚餐,給與他們非常親密的交通和吩咐後,唱了詩,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進入一個私人的花園去禱告。
那時,猶大領了一隊數百人的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來到園裡,誓要捉拿耶穌,不容有失。
聖經說:「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若不是主自己出來,將自己交給他們;莫說是數百人,就是成千上萬的兵,都不可能逮捕耶穌。試看看:當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主的威嚴、主的說話帶著權能,人怎可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呢!
是主自己甘心喝父給祂的杯,是祂自己甘願將命傾倒,正如祂自己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十18)又因為父所定的時候到了;因此,祂從園中出來,將自己交與世人。
主為何出來,將祂自己交與世人?是為了要拯救你為我。
默想:「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三24)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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