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日 利未記四至六章
重點: 贖罪祭、贖愆祭和其它獻祭的條例。
鑰節: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四5-6)
自從亞當犯罪後,人就都成為罪人,再不能到神那裡敬拜祂、親近祂。神為要讓祂的子民能到祂面前,祂預備了贖罪祭。
有罪的人要牽一隻公牛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幔子是將聖所與至聖所分隔,擋住人到神那裡的去路。現今祭司拿著祭牲的血,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就是藉著血向神求恩,求赦免,求恢復與神的關係。
感謝讚美神!「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羅三25);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聖殿的這幔子由上至下裂為兩半。從那刻開始,人不再藉著祭牲、不再藉牛羊的血,可以直接進入至聖所,可以直接到神面前。「現在我們既靠着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四9-10);我們能直接來到神面前,敬拜祂,與神親近,與神相交了。
默想:我們是否寶貴神如此大恩典,時刻與神親近呢?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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